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健康促进模式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健康促进模式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嘉政办发〔2016〕2号 |
|---|---|
| 颁布日期:2016-01-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健康促进模式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关于健康促进模式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健康促进模式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进一步加大健康服务力度,满足广大群众的健康服务需求,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康促进模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甘政办发〔2015〕154号),现就健康促进模式改革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坚持以城乡居民为重点,以健康服务和促进为中心,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协调合作,推动卫生计生工作的重心从医疗服务向疾病预防、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并重转移,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健康需求,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员参与,构建健康服务体系新格局;坚持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医防结合,以防为主,综合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创新体制机制,推进支付制度改革;坚持发展、改革和管理相结合,以健康促进提高人口素质;坚持总体设计,有序推进,重点突破,系统总结;坚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鼓励大胆探索创新。
(三)工作目标。各相关部门对影响居民健康的空气、水、土壤、食品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对各类健康服务资源进行整合优化,组织稳定的专业团队,通过长期巡回体检、生活方式干预、生活环境改善、健康习惯培育等方法和途径,加强城乡居民的健康服务和管理,推动全市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整体提升。
改革市级、镇村、社区卫生计生机构以及村卫生室的职能定位,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分配机制、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将90%的门诊服务归集到镇村和社区卫生机构,90%的住院服务归集到市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实现“保健在家庭、小病在镇村、大病去医院”的目标。
改革基本医保资金和公共卫生均等化资金支付政策,激励卫生计生机构坚持以预防为主的理念保障人民健康。
二、主要任务
(一)改善健康环境。环保、国土资源、农林、水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对可能影响健康的土壤、空气、水质、食品等进行定期监测和综合治理,减少疾病发生。同时,落实好国家农村环境卫生监测项目试点,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林局、市水务局、市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其他单位按各自职责负责。下同)
(二)统筹健康服务资源。发改、人社、教育、财政、规划、农林、环保、水务、卫生计生、体育、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涉及健康服务的各类资源进行整合优化,集中优势资源对影响当地城乡居民健康水平的主要因素和重点疾病进行科学干预,鼓励发展绿色产业、健康产业,控制污染,保护生态,改善生活环境,养成健康行为,提升健康素养。要加强对市政府开展健康促进模式改革的资金、技术和人才支持。(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农林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三)制定完善政策。各有关单位要贯彻落实《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共政策中进一步体现健康导向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嘉政办发〔2015〕71号),要将健康促进融入所有政策,根据健康促进模式改革要求,加大引导力度,从大健康的高度出发,在公共政策中进一步体现健康导向,以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为带动,积极推进“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建立完善“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工作机制,借助多部门力量促进全民健康。
在制定公共政策、管理公共事务过程中,要把是否对人群的健康产生影响、能否提高人群健康水平作为评价工作效果的因素,力争把对公众健康产生负面影响的因素降低到最低水平。重大工程、重要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充分考虑对公众健康的影响。市政府法制办在对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时,应当会同市卫生计生委对涉及影响公众健康的内容进行审核;在对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时,应当将有关影响公众健康的内容纳入重点审查范围;对存在危害公众健康内容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在各项政策效果评价中,要增加健康评价的内容,并逐步建立审查制度,开展试点,稳步推开。(市卫生计生委、市政府法制办负责)
(四)强化健康服务职能。市级医疗机构要加强健康促进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巡回体检、健康管理、疾病预防职能;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加强妇女儿童保健、健康指导及疾病预防,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指导及疾病预防的职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疾病防控、慢病管理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市爱卫办、市健康教育所要强化健康管理职能。大力推行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及家庭签约式服务,强化镇村和社区卫生机构门诊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职能。镇卫生院承担健康服务的组织管理、科普宣传、健康教育和巡回督查职能。(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五)转变健康和医疗服务模式。在市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下,从各级医疗机构、妇幼保健计生服务、疾病控制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抽调工作人员,分成相对固定的若干工作小组,在全市范围内长期主动开展巡回健康体检服务,甄别健康、亚健康、慢性病、老年病和患病人群,将健康信息详尽录入个人动态电子健康档案,同时将妇女各期保健、儿童保健、生殖健康宣教纳入健康促进工作中,科学指导、合理分流健康服务和医疗服务去向。在镇村、社区成立由镇、社区干部任组长,镇村、社区分管领导和计生专干、村医、社区全科医生以及掌握中医适宜技术人员为成员的村卫生室健康管理小组,根据健康巡回体检结果和体检小组建议,合理分流患病人群到相应机构接受门诊或住院治疗,并负责介绍各类医疗报销政策。对暂不需要医疗服务人群、已接受医疗服务人群、亚健康和健康人群,健康管理小组要制定个体化健康指导方案,多途径、多角度普及“合理营养、平衡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的养生理念和“记录、观察、调整”慢性病管理办法,指导养成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使民众不生病、少生病、晚生病。对可能影响居民健康的生活环境、饮用水质等重大因素,健康管理小组要及时反馈有关部门统一解决。(市卫生计生委、镜铁区、雄关区、长城区负责)
(六)推进健康管理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行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民政救助、住院病历及健康档案自动维护为一体,与居民身份证号码一致的居民健康卡,方便居民就医,更好地为其提供综合性、连续性的健康服务和医疗保健服务。(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市民政局负责)
(七)推行镇、村医生签约服务。由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临床、护理、公共卫生等人员(每组3人)组成镇、村医生签约服务小组,为群众提供签约服务。对村级健康管理小组和健康管理员,以及签约服务医生,根据其工作量、工作质量考核结果从公共卫生均等化资金中给予适当补助。(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八)改革支付方式和分配制度。按照总费用包干、合理奖惩、年度预算与服务数量质量考核相挂钩的原则,改革基本医疗保障支付方式。根据基金收支预算,逐步实行总额控制下的按人头、按病种、按床日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基本医保付费方式。暂不具备实行按人头或按病种付费的地方,作为过渡方式,可以结合基金预算管理,将现行的按项目付费方式改为总额控制下的按平均定额付费方式。按照公平与效率统一、谁服务谁获益、群众满意度与补助额相挂钩的原则,改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付方式。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实行镇村一体化管理。城乡居民在市域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每接受一次服务,达到满意效果后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确认,市财政局根据服务记录给予服务机构经费补助。允许符合条件的社会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负责)
(九)突出中医药特色。发挥中医药在健康促进模式改革中的作用,将中医药纳入健康体检、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康复保健、健康教育的各个领域和环节,提高服务数量和质量,共同促进健康管理。综合医院要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在做精做强西医工作的同时,大力发展中医药工作,达到提高疗效、降低费用的目的。大力促进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医药科普宣传和健康教育、中医药养生保健等工作,教育并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利用中医药适宜技术、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开展家庭保健,提高健康水平。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出台扶持和促进中医药发展的优惠政策措施,并给予经费保障。(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十)积极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整合利用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资源,推动城乡医疗机构按照医养结合、就近便利原则,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保健、老年病房等服务,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医疗机构要积极支持和发展养老服务,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鼓励发展日间照料、全托、半托等多种形式的老年人照料服务,逐步丰富和完善服务内容,做好上门巡诊等健康延伸服务,加快推进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负责全市健康促进模式改革的总体设计、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将健康促进模式改革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制定切合工作实际和群众健康需求的改革方案,创新工作模式,加强政策引导,强化督促落实,营造全民关注健康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经费保障。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要对现有各类健康促进资源进行整合优化,对健康促进模式改革所需必要经费给予支持,主要用于健康促进模式改革的日常运转和奖励性扶持。
(三)严格督导考评。市卫计委对各单位和部门推动改革的工作情况进行综合督导和评估,对各单位和部门健康促进改革进行量化考核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工作积极、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