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2013年城区灭鼠灭蟑灭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2013年城区灭鼠灭蟑灭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兰政办发【2013】10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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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5-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2013年城区灭鼠灭蟑灭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
《兰州市2013年城区灭鼠灭蟑灭蝇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5月3日
兰州市2013年城区灭鼠灭蟑灭蝇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厅、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兰办发〔2013〕47号)要求,确保创卫除害防病任务达标,市政府决定开展城区统一灭鼠灭蟑灭蝇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我市主要鼠种褐家鼠、主要蟑种德国小蠊和主要蝇种家蝇的生态习性和季节消长规律,加强鼠害、蟑害、蝇害防治的宣传,普及防治知识。全面动员,人人参与,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整治室内外环境卫生,组织开展统一投药灭鼠灭蟑灭蝇活动,消除老鼠、蟑螂、蝇类孳生栖息场所。重点抓好餐饮门店、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公共浴池、职工学生食堂、医院、学校、托幼机构、居民家庭以及下水井、暖气地沟、山坡沟边等处的环境整治和灭鼠灭蟑灭蝇工作,健全防鼠防蟑防蝇设施,形成层层有人管、处处有人抓的工作机制。通过环境整治、专群结合、数法并举、抓重点带一般、抓突击促经常,控制老鼠、蟑螂、蝇类侵害,有效降低“四害”密度,实现“一役达标”。
二、任务与指标
任务:近郊四区商场超市、宾馆饭店、餐饮门店、食品加工、药品门店、娱乐场所、公共浴池、农贸市场、单位食堂、车站码头、医院、学校、托幼机构、旅游景点、废品收购点、垃圾转运站、洪道河道、建筑工地(含停建和待建工地)等重点单位、重点地段以及与其相邻的商业门店、居民家庭、住宅小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普遍组织进行灭鼠灭蟑灭蝇统一投药行动。远郊县区根据老鼠、蟑螂和蝇类侵害情况,参照本方案制定实施方案。指标:根据全国爱卫会《灭鼠、蚊、蝇、蟑螂标准》及《灭鼠、蚊、蝇、蟑螂现场考核办法》,灭鼠后统一采用鼠迹法调查,灭蟑后统一采用药激法和目测法调查,灭蝇后采用目测法检查,密度达到国家标准。
(一)灭鼠标准
1、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房间不超过2%;
2、重点行业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3、不同类型外环境累计2000延长米,鼠迹不超过5处。
(二)灭蟑标准
1、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
2、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
3、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房间不超过5%。
(三)灭蝇标准
1、重点行业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其他单位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重点行业单位防蝇设施纱窗、纱门、风帘及灭蝇灯等达到国家标准,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
2、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制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三、组织领导
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灭鼠灭蟑灭蝇办公室和督导组,办公室主任由市爱卫办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和市食品药品稽查分局等单位负责人担任;督导组组长分别由市卫生局、市食药局、市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领导担任。各区、各街道办事处和辖区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定专人负责,抓好辖区和所属单位的灭鼠灭蟑灭蝇工作。考核验收由市爱卫会统一组织,在卫生城市模拟检查中一并进行。
四、职责分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及行业许可监督与属地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以综合治理环境卫生和落实各项防制措施为基础,采取单位自灭、门店联合杀灭或专业消杀公司承包杀灭的办法,逐级落实目标责任,逐个落实整治达标任务。
1、灭鼠灭蟑灭蝇活动的组织发动、总体效果评价、实施过程督导监控,由市、区爱卫办负责;灭鼠灭蟑灭蝇药械组织供应、技术培训、现场指导以及灭前灭后密度调查和统计汇总,由市、区疾控中心负责。为方便辖区群众购药,可委托街道统一订购后向各家各户分发。
2、商场超市、宾馆饭店、餐饮门店、食品加工、药品门店、娱乐场所、公共浴池灭鼠灭蟑灭蝇任务的落实,以及基础防范措施和长效工作机制的完善,由市卫生局、食药局、技术监督局、工商局各负其责。
3、农贸市场、单位食堂、车站码头、医院、学校、托幼机构、旅游景点、废品收购点、住宅小区、垃圾转运站、河洪道、建筑工地、下水道、排洪沟、铁路沿线、人防工程以及与各重点行业单位毗邻区域的灭鼠灭蟑灭蝇,由市、区爱卫办协调,市教育局、建设局、房产局、城管执法局、商务局、卫生局、食药局、工商局及辖区街道负责。
4、各街道社区、辖区单位、各居民小区特别是各重点行业单位,无论规模大小,都要选派人员参加培训,并作为单位、门店灭鼠灭蟑灭蝇员,负责本单位的灭鼠灭蟑灭蝇工作。
5、灭鼠灭蟑灭蝇员的组织、管理,按责任地段、责任区域划分,由行业主管部门、辖区街道各负其责,并实施三包(包地段、包药物覆盖面、包质量)、四定(定人员、定任务、定指标、定时间)。所有灭鼠灭蟑灭蝇员的技术培训,由四区疾控中心负责。
6、单位、门店灭鼠灭蟑灭蝇不达标者,不仅要通报批评,而且还要责令继续再灭,直至达标。对个别情节严重者,由卫生、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工商等部门按监管职责依法查处。
五、实施措施
采取物理与化学、立体与平面、地上与地下相结合的办法,坚持标本兼治,重点落实以治理孳生地为主的综合防制措施。
(一)环境治理
从整理堆放物品、清除卫生死角入手,查“三源”(热源、水源、食源)、封“三孔”(管道孔、线路孔、通气孔)、堵“六缝”(墙缝、门窗缝、顶棚缝、水池缝、地板缝、灶台缝)、清鼠迹(鼠粪、鼠咬痕等)和蟑迹(蟑尸、蟑粪、空卵鞘),翻箱倒柜地大搞室内外卫生,管好食物、水源和废弃物,不留食物残渣,保持环境清洁。要加强对垃圾、泔水、腐烂果蔬等废弃物以及厕所、畜禽圈舍的清理和管护,减少蝇类孳生物和孳生场所。重点单位、一般单位的重点部位(食堂、库房)以及居民家庭的厨房、卫生间、杂物堆是易孳生蟑螂和受鼠类、蝇虫侵害的场所,对一些陈旧家具、设施,特别是木制旧菜墩、旧面板要及时更换;对夹墙、暗道、地沟以及破旧建筑物、货场、垃圾场等鼠类隐蔽场所,进行清理、整治和改造,以彻底消除老鼠、蟑螂、蝇类栖息和孳生场所。
(二)物理防制
物理灭鼠、灭蟑、灭蝇方法简单经济,既可以作为化学防制的辅助措施,也可在老鼠、蟑螂、蝇类密度不高或不便使用杀虫剂的场所安全使用。
1、灭鼠根据不同环境采用鼠夹法、鼠笼法、粘捕法等方法进行物理捕杀。
2、灭蟑
①粘捕:用蟑螂屋(粘蟑纸)在蟑螂经常出没的地方反复使用,既安全又方便,可广泛适用于家庭、宾馆、医院、幼儿园等特殊场所。
②烫杀:重点行业的加工间和居民住户的厨房等重点部位,可采用开水烫、蒸汽熏、火烧等方法,直接处理缝洞和角落,以杀灭隐藏其中的蟑螂和活卵鞘。
③捕杀:采取人工抠掏、捕打的方法,搜捕隐藏在孔洞、缝隙、角落等部位的卵鞘和成若虫。
3、灭蝇
①蝇笼诱杀:将蝇笼放置室外,如农贸市场、绿化带等蝇类较多的场所,同时内置腐鱼、臭豆腐等诱饵诱杀。
②蝇拍拍打:发动群众,人手一拍,见蝇就拍,可有效降低室内外成蝇密度。
③粘捕焚烧:将粘蝇纸、粘蝇条放置和悬挂于室内粘捕成蝇,用过后连同粘蝇纸、粘蝇条一并烧毁。布放时需注意光线对粘蝇效果的影响。此次城区灭蝇工作以物理防制为主,在垃圾场(站)、绿化带等蝇类孳生和蝇密度高的场所,采取“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杀灭。灭后达到国家标准。
(三)化学防制
1、灭鼠以毒饵杀灭作为灭鼠的主要方法。
(1)药物与毒饵:统一使用慢性灭鼠药—0.005%溴鼠灵毒饵。严禁使用国家禁止的各类急性剧毒灭鼠药,违者追究当事人责任。
(2)投药方法:采用饱和法投药,由培训后的灭鼠员按房间和老鼠活动的范围路线,在墙角、墙根等隐蔽地段投放,并根据每日消耗量随时添加。内环境每标准间房(15㎡)在对称位置投药两堆,车间、库房、通道等较大房间每三至五米投药一堆,每堆20克,重点行业单位,如食品加工厂、副食品加工厂、粮店(库)、食品仓库、食品超市、餐馆等,应将毒饵放置在盒、盘、箱等投饵器内,同时,放置粘鼠板、鼠夹、鼠笼进行捕杀。外环境,如院落、地沟、绿化带、沟边、杂物堆放地等,需沿构筑物、围墙、栏杆、护坡等,每五至十米用投饵器投药一处,每处40克,投药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投饵器可就地取材,利用木板、塑料板、一次性饭盒盖、大饮料瓶等,投饵器须加盖、固定,防止风吹雨淋,并有明显标示。
2、灭蟑灭蟑工作应遵循统一用药的原则,依据不同的侵害场所与程度,合理选配药物剂型与施药方法。
(1)药物剂型
①饵剂(胶饵)。其有效成分:3%乙酰甲胺磷、0.051%生物杀蟑胶饵、0.05%氟虫氰胶饵、2.5%吡虫啉杀蟑胶饵。
②粉剂。其有效成分:0.8%氯氰菊酯、0.8%胺菊酯含量。
③气雾剂。其有效成分:0.3%高效氟氯氰菊酯、0.2%胺菊酯、0.1%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气雾剂。
④杀蟑烟剂。6%高效氯氰菊酯。⑤喷洒剂。10%高效氯氟氰菊酯。
(2)选配套餐
①重点行业:前厅采用滞留喷洒+饵剂,后堂采用局部滞留喷洒+热烟雾剂+饵剂。
②一般单位:采用滞留喷洒+热烟雾剂+粉剂、饵剂。
③居民住户:卧室、厨房、卫生间原则上仅使用饵剂,个别蟑螂侵害严重的居民家庭也可使用滞留喷洒或烟雾剂。托幼机构、宾馆客房、医院病房、超市食品架等蟑螂密度不高,又不宜使用化学杀虫剂喷洒的单位和场所,推荐使用1%微生物杀蟑胶饵。
(3)投药方法:胶饵、颗粒饵等灭蟑螂饵剂,需按“点多、面广、量小”的要求,投放到蟑螂栖息、出没场所的隐蔽处,以减少人为干扰。同时,要注意收藏好食物,保持投药环境的干燥,防止药物受潮变霉失效。滞留喷洒须先关闭门、窗、风扇,先面后点,进行侦察性喷洒,切忌将药物喷洒在空中,喷药密闭1小时后打开门窗通风,及时清扫蟑尸,蟑尸用纸包裹焚烧处理。大型场所、下水道、暖气地沟宜采用热烟雾剂(烟雾弹)进行杀灭。热烟雾剂应在灭蟑员指导下实施。
3、灭蝇
(1)空间喷洒。对室内外多蝇场所,在早晨、黄昏采用常量空间喷洒或超低容量喷洒,快速杀灭成蝇。
(2)滞留喷洒。在门窗、天花板、墙面等室内外蝇类停息物表面,以湿润不流淌为宜,用扇形喷头自上而下、自左到右施药。喷药前需先清扫处理物面墙面。
六、经费来源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多方筹措灭鼠灭蟑灭蝇经费。单位、门店灭鼠灭蟑灭蝇人员的防护用品、调查器具和所需药品等费用,由受益者承担;居民家庭用药由住户承担;单位、居民小区公共地带的灭鼠灭蟑灭蝇,由产权单位、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承担。灭鼠灭蟑灭蝇宣传培训、灭鼠灭蟑灭蝇前后密度测定所需药械及社会楼群、特困企业、城镇低保户、停(待)建工地和城市公共场所等处的灭鼠灭蟑灭蝇经费,从市、区除四害专项经费中列支。
七、时间步骤
1、准备阶段(2013年8月5日前)组织灭鼠灭蟑灭蝇工作队伍,培训灭鼠灭蟑灭蝇员,普及灭鼠灭蟑灭蝇防病知识,整治室内外环境卫生,完成灭前鼠情蟑情调查,组织灭鼠灭蟑灭蝇药物,签订目标责任书,逐个落实灭鼠灭蟑灭蝇任务,做到人员、经费、药物三落实。
2、投药阶段(2013年8月6日至2013年8月26日)按照“三统一”(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行动)的要求进行投药。灭鼠采用10天4次饱和投药法,于8月6日至8月15日进行,其中8月6日为灭鼠首次投药日。灭蟑药物分两次投放,其中2013年8月16日至8月19日为首次投药期,2013年8月23日至8月26日为第二次投药时间。单位、门店、居民联合杀灭或专业消杀公司承包杀灭,都必须按照方案要求,按期保质保量把灭鼠灭蟑药物和灭蝇药品喷洒投放到位。
3、评估阶段(2013年8月28日至9月8日)在组织辖区单位、门店和居民住户刷洗用具、清理鼠迹蟑迹,完善防鼠防蟑防蝇设施,搞好环境卫生的同时,首先由责任单位进行自查。在各责任单位自查的基础上,以区为单位组织检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和灭鼠灭蟑灭蝇工作总结以及巩固措施等于8月28日前报市爱卫办,申请市上考核验收。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除害防病是一项涉及各行各业和千家万户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紧紧依靠广大干部职工和市民群众群防群治。各区、各责任单位特别是各级执法监督部门要借鉴以往工作经验,发扬成绩,克服困难,认真做好群众的组织发动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落实。辖区各单位、各小区、各门店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宣传除害防病知识和科学防治方法,着力加强职工群众卫生习惯养成教育。各重点行业要以此为契机,将防鼠灭鼠、防蟑灭蟑和防蝇灭蝇作为一项常规工作,常抓不懈,努力巩固灭鼠灭蟑灭蝇成果。在市、区开展的各类卫生创建活动中,要把除害防病工作作为一项硬性指标进行考核。
(二)整治内外环境,实行综合防治。减少孳生栖息场所,是有效控制老鼠和蟑螂的一项治本措施,也是开展大面积投药灭鼠灭蟑灭蝇,保证杀灭效果的重要环节。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各重点行业单位以及与其相邻的居民家庭、住宅小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采取翻箱倒柜和抠掏洞缝的办法,彻查墙角、暗道、砖缝、橱柜、箱柜、抽屉等一切有可能孳生老鼠、蟑螂和蝇类的角落,落实环境保障措施,彻底断绝食物、饮水来源,保证杀灭效果。
(三)加大宣传力度,进行科学杀灭。各责任单位首先要抓好灭鼠灭蟑灭蝇骨干队伍的组织工作,切实把那些责任心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人吸收进来,并通过强化培训使他们真正掌握指导群众科学、规范灭鼠灭蟑灭蝇的方法。其次,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广泛宣传老鼠、蟑螂、蝇类的危害、灭鼠灭蟑灭蝇的意义和科学防治的方法。各新闻单位要及时跟踪报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与导向作用。市、区疾控中心要肩负起技术指导的重任,认真负责地做好各项技术保障工作,确保全市科学有效地组织开展灭鼠灭蟑灭蝇达标活动。
(四)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工作落实。目前,在城市灭鼠灭蟑灭蝇方面国家推荐使用的化学药物,尽管都具有高效、低毒、安全、环保的特性,但不能因此放松对其毒性的警惕,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和用药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首先,要把安全用药规范作为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手把手地教给群众。其次,各单位要为灭鼠灭蟑灭蝇员提供工作用具和必备的防护用品,以保证安全。第三,所有参与现场灭鼠灭蟑灭蝇指导人员,在搞好自身防护的同时,要耐心细致、严肃认真地指导群众安全用药,要督促居民看护好孩子,圈养好家禽家畜。使用热烟雾剂和做滞留喷洒,必须把食品、餐具以及饲养的鸟、鱼等搬出,以防止污染或药害。第四,各药品供应网点,必须建立药品发放登记制度。各医疗单位要制订灭鼠灭蟑灭蝇药物中毒、过敏应急救治预案,并相应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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