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东莞市第八批上市后备企业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8-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认定东莞市第八批上市后备企业的通知

东府〔2014〕10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东莞市鼓励企业上市办法》(东府〔2011〕9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东莞市发展利用资本市场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市政府研究决定,同意认定广东宏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为东莞第八批上市后备企业。各镇街(园区)、各单位要对照支持企业上市的条件、范围、额度和标准,落实相关资助(奖励)政策,完善促进企业上市的配套服务。

附件:东莞市第八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14年8月25日

附件:

东莞市第八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广东宏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东莞市中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高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百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佳禾声学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天元印刷有限公司

东莞市悠派智能展示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金达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安德丰电池有限公司

东莞市汉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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