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第六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调整目录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第六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调整目录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政府 | 文号:珠府函〔2015〕229号 |
|---|---|
| 颁布日期:2015-08-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第六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调整目录的通知
珠府函〔2015〕229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珠海市人民政府第六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调整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市编办)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15年8月4日
珠海市人民政府第六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调整目录
一、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序号
部门名称
事项名称
1
拱北海关
报关单修改、撤销审批
2
拱北海关
关税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延期缴纳审批
3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出口商品质量许可
4
珠海市国家税务局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审批
5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
6
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
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
7
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
贷款卡发放核准
8
国家外汇管理局珠海市中心支局
境内机构非贸易购付汇真实性审核
9
国家外汇管理局珠海市中心支局
机构外汇资金境内划转核准
10
国家外汇管理局珠海市中心支局
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结汇、购付汇核准与外汇登记
11
国家外汇管理局珠海市中心支局
境外上市外资股项下境外募集资金调回结汇审批
12
市民政局
全市性社会团体筹备审批
13
市司法局
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变更、注销
14
市国土资源局
省级矿泉水注册登记
15
市商务局
国家鼓励发展外资项目确认书的审批
二、承接国务院、省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序号
部门名称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1
珠海海事局
引航员任职资格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七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员管理办法》第九条、十条、十一条。
2
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市属单位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审批
1.《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2.《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3
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建设产生无线电波辐射的工程设施选址确定
1.《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2.《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4
市民政局
涉外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四条;
2.《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第七、八条。
5
市民政局
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国函〔2012〕177号)。
6
市司法局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第60号令)第十五条。
7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省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条;
2.《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劳社函〔2008〕1929号)。
8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业介绍机构设立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十条;
2.《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第十条;
3.《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十七条。
9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县属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九条;
2.《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部发〔1993〕134号)第三条。
10
市国土资源局
测绘项目备案
《广东省测绘条例》第二十四条。
11
市商务局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七条。
12
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
装机5000千瓦(含)~50000千瓦(含)和装机2000千瓦(含)~5000千瓦(含)且其附属水库为大中型的新建、重建和扩建水电站的初步设计文件审批(除新建的附属水库为中型以上或坝高大于50m以发电为主的小水电工程外)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广东省小水电管理办法》(粤府令第152号)第十二条。
13
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原种、祖代种禽场和原种畜场)
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二十四条;
2.《广东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和畜禽养殖备案办法(试行)》(粤府办〔2007〕107号)第八条。
14
市市政和林业局
收购、出售、运输、携带、邮寄、加工、利用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和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2.《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15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审批(含评价报告备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2.《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三、下放(委托)的行政审批事项
序号
部门名称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调整方式
1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审批(含安全预评价、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评价报告备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2.《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委托各区(功能区)实施
2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市级权限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批
1.《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
委托各区(功能区)实施
3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审批
1.《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
2.《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委托各区(功能区)实施
4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市级权限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条;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委托各经济功能区实施
5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
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三条;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委托各经济功能区实施
6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审批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委托各经济功能区实施
7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建设项目(不包括医疗机构)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委托各经济功能区实施
四、取消的其他事项
序号
部门名称
事项名称
1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外来施工企业年度备案
2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外来施工企业项目备案
3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外来监理企业年度备案
4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外来监理企业单项备案
5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市外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年度备案
6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市外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单项备案
7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外来勘察设计企业分支机构备案
8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外来勘察设计企业单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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