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蔬菜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11-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蔬菜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百色市蔬菜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百色市蔬菜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目录

一、编制目的

二、编制依据

三、适用范围

四、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二)定期会商,强化监测

(三)快速反应,果断处置

五、组织机构

(一)协调小组工作职责

(二)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责

(三)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四)各县(区)职责

六、应急启动及响应

(一)响应标准

(二)应急处置

七、响应终止

八、评估和改进

九、附则

百色市蔬菜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蔬菜市场供应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并及时消除因严重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引发的蔬菜市场供应异常波动,提高对蔬菜商品的市场调控能力,确保蔬菜应急供应工作有序开展,维护城乡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商务部《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应急管理暂行办法》和《百色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百色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各类蔬菜因受严重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事件影响,造成或可能造成市场供求严重失衡、蔬菜脱销断档、价格异常波动、市场非理性抢购等,需立即予以处置的情况。

四、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全市蔬菜应急供应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市直有关部门、县(区)人民政府区别不同情况,各负其责。

(二)定期会商,强化监测。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加强对蔬菜商品市场的跟踪监测,全面掌握和监控蔬菜市场信息,对可能出现的应急状况及时预警,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三)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当出现蔬菜供应应急情况时,蔬菜市场供应应急协调小组立即启动预案,并建立应急专报制度。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稳定市场,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尽快取得成效。

五、组织机构

成立百色市蔬菜市场供应应急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及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农业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物价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政管理局、公安局、国家统计局百色调查队等市直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各县(区)成立相应的蔬菜市场供应保障应急协调机构。

(一)协调小组工作职责

1.领导、组织、协调全市蔬菜市场供应应急保障实施工作。

2.根据部门会商情况,及时分析研判市场动态、市场异常等级及发展态势,全面掌握全市主要蔬菜流通、消费宏观形势,决定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3.启动预案后,及时下达蔬菜应急调控指令和任务。

4.负责决定新闻发布有关事宜。

5.协调解决执行应急预案过程中的各种重大问题。

(二)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责

1.统筹协调蔬菜市场供应保障应急措施的具体实施工作,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2.收集报告市场供销及价格波动情况,研判蔬菜市场供应异常波动程度和趋势,及时报告协调小组。

3.预案启动后,由商务部门提议报请协调办同意后,确定在事发地选择部分超市或集贸市场作为应急投放点,按照市场需求逐步下达调运采购任务,组织蔬菜应急批发商到就近蔬菜供应充足的地区进行紧急调运。

4.对预案启动进行全程监控,及时收集汇总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成员单位通报实施情况。

5.按规定向新闻媒体提供蔬菜应急供应实施有关信息。

6.负责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完成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市商务局:负责牵头并会同市农业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物价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政管理局、国家统计局百色调查队,对蔬菜价格变动情况进行会商分析,会商结果及工作建议及时向协调小组报告;负责蔬菜市场价格动态日常监测;负责蔬菜市场应急供应体系建设,确定应急供应单位和应急销售点;负责蔬菜应急商品货源组织调配;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负责蔬菜市场交易调控临时管制措施的组织实施;负责蔬菜应急商品储备和投放的组织实施;负责蔬菜流通领域波动情况监测。

2.市农业局:负责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科学预判和提前组织农产品生产,合理确定蔬菜用地,及时调整种植品种结构,实现生产布局合理、总量满足需求的目标;负责组织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龙头企业的鲜活农产品供应,协助鲜活农产品“五进”(进超市、进集贸市场、进集体食堂、进社区、进餐饮企业);负责生产环节蔬菜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统计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蔬菜生产损失的情况并预测对本地市场蔬菜供应造成的影响,及时报告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事后农产品的生产恢复,尽快保障市场供应。

3.市委宣传部: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市政府新闻发布有关事宜,加强与媒体的协调沟通,及时发布市人民政府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及其效果,消除社会恐慌情绪。

4.市财政局:负责会同市物价局在编制市级价格调节基金收支预算时预留蔬菜市场应急准备资金;负责建立蔬菜应急采购调运专项资金制度;保障应急资金的及时足额拨付。

5.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各类蔬菜应急商品运输组织,确保蔬菜应急商品运输“绿色通道”畅通,督查和协调落实蔬菜应急商品“绿色通道”相关政策。

6.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全市蔬菜市场交易行为监管,依法规范和维护蔬菜市场经营秩序,依法查处农产品销售企业以及农产品批发市场中违法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的行为。

7.市物价局:负责发布蔬菜市场价格情况,公告相关价格政策法规和政府采取的稳定物价具体举措,正确引导市场预期;依法查处造谣惑众、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

8.市市政管理局:负责中心城区应急摊位临时设置,配合相关部门对中心城区菜市场的应急供应和市场管理。

9.市公安局:负责菜篮子应急商品运输车辆的交通保障及超市、菜市场等销售点周边交通治安秩序管理。负责处置因蔬菜供应紧张引发的治安事件。

10.国家统计局百色调查队:负责蔬菜的价格统计调查,预测蔬菜价格变动趋势,及时将统计数据及相关情况报协调小组。

(四)各县(区)职责

负责本辖区内蔬菜基地建设工作;负责本辖区内菜市场管理及环境卫生、秩序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农产品生产基地价格监测,发生价格异常波动时及时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报告;负责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应急启动及响应

(一)响应标准

1.根据突发事件对蔬菜商品市场供应的影响程度和发展趋势等因素,将响应等级分为Ⅰ级(严重)、Ⅱ级(一般)两个级别。

Ⅰ级(严重):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城区或1个以上(含1个)县城大部分蔬菜商品的生产、采购、运输等困难,市场供应短缺,出现价格持续大幅度攀升,导致群众产生恐慌心理,诱发抢购现象,社会经济活动受到很大影响。

Ⅱ级(一般):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城区或1个以上(含1个)县城半数蔬菜商品价格出现长时间、较大幅度的上扬,市场出现大范围集中求购现象,导致市场供不应求,市场秩序出现混乱。

2.Ⅰ级响应信息由市协调小组统一对外发布、调整或宣布取消;Ⅱ级响应信息经市协调小组批准后由协调小组办公室对外发布、调整或宣布取消。

3.响应信息发布后,协调小组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各成员单位迅速进入应急状态。

(二)应急处置

1.应急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市协调小组批准同意后,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宣布启动。

Ⅱ级应急响应:办公室报请市协调小组批准同意后,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或者市商务局局长宣布启动。

预案启动后,协调小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将有关情况和应对措施向市政府、协调小组报告,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2.处置程序

(1)Ⅰ级应急处置程序

①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力量,对蔬菜市场供求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并将调查情况和相关建议报告市人民政府和协调小组。

②协调小组召开紧急会议,向成员单位通报应急期间的形势,研究应对措施。

③商务部门牵头实施蔬菜定向调运计划、定向运输,启动应急供应网络,及时组织调配蔬菜货源。

④农业部门根据蔬菜应急商品供应需求,组织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和农户以市场为导向扩大种植生产。调整种植品种结构,大力发展“短、平、快”蔬菜品种。

⑤工商部门负责蔬菜商品市场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维护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

⑥物价部门负责应急期间各类商品的价格管理,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依法实行价格干预措施。

⑦财政部门将核定的应急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确保应急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⑧交通运输部门对应急商品运输车辆发放运输特别许可证,保证应急商品快速运抵事发地。

⑨公安部门密切注意社会动态,严厉打击哄抢、破坏、造谣、故意制造事端以及扰乱、阻碍应急保障工作等违法行为。

⑩宣传部门按照协调小组确定的宣传口径,发布信息,引导群众正常消费。

2.Ⅱ级应急处置程序

①协调小组召开会议,通报情况,研究部署应急措施。

②协调小组办公室按照协调小组的部署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分解下达工作任务。

③实行市场临时管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市物价局、商务局对部分蔬菜品种实行市场交易调控,征购社会现有蔬菜货源,统一组织调配供应。

④农业部门督促相关企业抓好生产,增加群众集中购买商品的市场投放量。

⑤工商、物价等部门加强应急期间蔬菜商品市场的检查,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维护市场正常经营秩序。

⑥财政部门按照市政府的批准,准确核算对承担蔬菜应急供应企业的补偿金额,并及时拨补到位。

⑦交通运输部门安排好运力,保证所需商品的运输需要。

⑧宣传部门按照协调小组确定的宣传口径,发布信息,引导居民正常消费。

七、响应终止

市场异常情况排除,蔬菜供应恢复正常后,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建议,报协调小组批准并宣布。

八、评估和改进

应急响应终止后,协调小组办公室对蔬菜供应市场异常波动的影响、损失、应急处置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研究提出改进措施,报协调小组。

九、附则

(一)本预案由市商务局会同市农业局、物价局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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