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2013年春节期间海上旅游执法船艇应急值守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2013年春节期间海上旅游执法船艇应急值守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 | 文号:北政发〔2013〕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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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2-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2013年春节期间海上旅游执法船艇应急值守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2013年春节期间海上旅游执法船艇应急值守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2月8日
北海市2013年春节期间海上旅游执法船艇应急值守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北海市2013年春节假日旅游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重点水域的现场监管工作,确保春节期间海上旅游持续稳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应急范围及措施
(一)海上应急值勤巡逻范围:主要以南海救助局北海基地码头至廉州湾水域、南湾及侨港水域。
(二)由北海救助基地、北海海事局、广西边防总队海警第一支队、北海海关,市海洋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节日期间重点监管水域范围内日常巡逻工作。各单位按照方案做好本单位船舶、车辆、人员等后勤保障工作并确保按时到位。
(三)日常巡逻工作主要有:一是在重点水域范围内出现的海上旅游活动密集时段的通航水域现场应急巡逻,维护海域安全形势稳定;二是对海上观光旅游木质船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向北海海上搜救中心报告,并按相关应急反应预案要求开展工作。
(四)北海海上搜救中心、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应及时掌握节日期间气象信息,提前发布海上气象预警信息。
(五)采取多元化监管,充分利用重点监管水域内现有的视频监控、船舶交通管理系统、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等有效科技手段对重点监管水域进行实时监控。为突发事件的处置提供有关信息。
二、工作要求
(一)节日期间,现场海上巡逻由北海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统一指挥。各现场执法船艇利用甚高频16频道作为主,移动电话为辅的联络方式,北海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负责对该水域船舶及状况进行信息搜集。
(二)各相关单位领导应高度重视节日期间海上旅游安全监管工作,对参与应急行动的现场执法船艇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在应急值守期间船舶处于良好的适航状态。
(三)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妥善安排单位人员、车辆、船舶进行应急值班。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北海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请示,经批准后方可。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郭少明189779599853085582
辛祖卿189779598633085596
附表:执法船艇安排表.doc
http://www.beihai.gov.cn/cms/gallary/upload_images/136097819589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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