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2014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2014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北政办〔2014〕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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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1-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2014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北海市2014年春运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1月24日
北海市2014年春运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春运工作的意见》(发改运行〔2013〕2632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春运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14〕16号)精神,2014年春运从1月16日开始至2月24日结束,共计40天。为了做好2014年的春运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物资运输畅通,使全市人民在欢乐、祥和的气氛中欢度新春佳节,制订我市2014春运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做好组织协调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市的春运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陈勋副市长
副组长:庞天宏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仕市工信委副主任
王陆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韦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陈代军北海火车站站长
成员:孙海市教育局副局长
廖达市民政局副局长
陈国林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叶家发市安监局副局长
鲁性东市旅游局副局长
黄恒义市就业局书记、副局长
邱敬莲市工商局副局长
石祧金市物价局副局长
周卫东广西机场管理集团公司北海机场副总经理
杨炳贵市总工会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工信委,负责做好我市春运日常综合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仕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名单另文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也要相应成立春运工作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本地区的春运协调工作,制定春运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各相关部门之间要建立畅通的沟通协调机制,协同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完成春运任务。各县区政府对组织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要给予保证。
各级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要成立春运工作机构,负责本行业、本部门的春运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
二、强化措施,加强管理
(一)加强监管,确保运输安全。
春运期间,客流量大,恶劣天气多,人员易疲劳,更易发生安全事故。要充分认识春运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安全生产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对安全生产提出的要求,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加强基础建设,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运输安全的各项工作。
1.抓好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测和驾驶人的资格审定工作。各县区政府要组织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运输工具和设施安全投入使用。春运中,公安、交通运输、航务、航空等部门要加强对运输设备日常维修的监督和检查,严格落实例检制度,确保运营车船、飞机及其相关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对其它临时参加春运的车辆如旅游客车以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用于运送单位内部人员或民工的客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按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的有关规定做好各项工作,对车辆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确保行车安全。要加强对从事春运的驾驶人的资格审定和管理,并督促运输企业认真落实。
2.督促各运输企业做好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要加强对客运站、客运经营业主落实安全责任的监督检查,重点对2013年以来发生过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凡是交通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存在交通事故隐患的单位,要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立即停业整顿。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发生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强对广大驾驶员、乘务员的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坚决查处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要做好车辆的日常安全检查,车站、机场、码头要做好违禁物品的检查工作,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品乘坐车船、飞机;要坚决禁止非法改装车、农用车、报废汽车、拖拉机以及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参加春运。加强对集中自驾摩托车长途出行的引导,努力避免交通事故。
3.抓好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的安全管理工作。对铁路无人看守道口安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当地人民群众的思想工作,不能随意在铁路上私设道口;要继续抓好监护道口的安全管理,杜绝道口责任事故的发生;铁路部门要在春运期间组织人员对尚未监护,但车辆、行人通过又较多的铁路无人看守道口进行临时监护。
4.抓好县、乡公路和低等级公路的管理,力保农村短途客运的安全。县、乡公路和低等级公路是交通管理最薄弱的地方,极易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各级政府要认真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山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05〕4号)要求,充实交通安全协管员队伍,负责乡镇辖区危险路段及通往各乡、村主要道路的巡逻,及时发现、制止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建立和落实乡村干部包路段、包车辆和包驾驶员的“人盯人、人盯车、人盯路”的监管措施,加强对农用运输车辆违法载客和客车超载的监管力度。同时,在县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公安、交通运输、安监、农机部门要密切与各乡镇联系,组织联合整治工作组,加强对县乡道路和低等级公路的管理,严格查处、取缔非客运车、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避免重、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要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警示广大群众提高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搭乘超载、有故障和违规的车辆。
5.加大对影响春运交通安全畅通的事故多发点段、危险路段和施工路段的管控整治力度。对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中未进行整改,安全隐患大,不整改将会严重影响春运交通安全的路段,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向当地政府提出有关治理措施和管理意见,由政府协调各方,争取尽快解决;必要时,可以对这些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通行,确保安全。要继续抓好“双超”的治理工作。长途客车超载现象,经多年不懈的努力,已有好转,但中短途严重超载现象仍十分突出。各级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在继续抓好公路客车严重超载的同时,进一步巩固治理车辆超载超限成果,确保国道、省道运输畅通。
(二)增加运力,全力保障出行需求。
各级运输部门要在科学预测2014年春运客流量、流向的基础上,加强运输组织,统筹安排运力,适时增加线路,提高车船、航班密度,全力保障旅客出行需求。同时,要制定好运输方案和应急预案。铁路部门要重点抓好通往云、贵、川和广东等地区的运力安排和客运组织工作,要利用好新开通的高速铁路,特别要发挥城际铁路作用,满足城际间客流快速增长的需要;公路、水路运输部门要在提高运力、加强安全监管上加大工作力度;交通运输、公安、安监等部门要研究凌晨长线公路客车的开行管理办法,在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保证公路长途旅客需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掌握民工流动情况,在农民工集中的地区,配合运输部门增开农民工专列(车),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
春运期间,在做好旅客运输的同时,还要努力挖掘运输潜力,统筹兼顾,组织好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确保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平稳有序。
(三)完善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为有效应对春运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确保春运顺利完成,各级和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并完善春运各类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规模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做到反应快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合理、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并尽快恢复交通秩序。各级和有关部门要做好春运应急运力储备工作,对应急所需的各类物品,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提前准备。
各级气象部门在春运期间要加强中短期和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做好发布工作,便于运输部门和企业采取应对措施。
(四)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春运工作是一项需要社会广泛参与配合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机制、地区之间、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畅通信息,做好工作方案、预案和措施对接。交通运输部门之间要在运力安排上加强协作,互为补充,共同满足旅客需要。公安、交通运输部门之间要协调配合,在发生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时,加强车辆疏导,采取措施,尽量减少道路封闭,保证道路通行。相邻地区之间要建立联动机制,信息互通,措施联动,保证干线公路通畅。
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特别是志愿服务人员参与春运工作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宣传春运政策措施,弘扬春运工作中出现的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强化服务,方便旅客出行。
各级、各部门要强化“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营造文明温馨的出行环境。各运输部门和企业要积极采取各种方便旅客购票的措施,进一步完善网上订票、电话订票、团体购票、预订返程等服务。要努力提高车、船、飞机的准点率,及时发布晚点信息,并做好旅客的公共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和预防流感疾病传播等相关服务工作。要创造条件,有组织地对学生和民工实行集中售票。春运期间,交通运输部门要合理增设售票网点,组织上门售票或流动售票,延长预售时间,及时发布运输信息,公布服务和监督电话,开展形式多样的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妥善处理各类纠纷。要通过媒体及时发布春运动态、运力状况和车船航班变动等信息,为旅客购票和出行提供方便。
各级工会要继续组织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活动,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工平安返乡提供便捷服务,切实帮助农民工解决运输、购票等实际困难。组织相关人员尽可能在车站、广场等公共运输人众密集区设立大逢车流动服务(站)点,为农民工开展送温暖活动。各成品油供应部门要提前备足油品,必要时增加流动加油车,满足车辆加油需要。有关执法部门要坚决打击“宰客”、倒客等非法活动,加强价格管理和收费管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做好值班、统计、总结等情况上报工作。
交通运输、铁路、民航三大运输管理部门要做好值班、统计、总结等情况的上报工作。坚持春运值班制度,各部门的运输统计报表按5日、10日累计情况上报,及时把班次(列次)、人次、同比增长数和工作建议等以传真形式报市春运办公室。如果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则要在第一时间上报事故的基本情况。
春运工作结束后,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进行认真总结,于2014年2月26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市春运办(市工信委经济运行科),并将电子版报送至[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及电话:曾世富,2027558、18277966933;传真:2023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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