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西江黄金水道建设促进来宾航运业发展的意见(2013—2017年)
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西江黄金水道建设促进来宾航运业发展的意见(2013—2017年)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人民政府 | 文号:来政发〔2013〕7号 |
|---|---|
| 颁布日期:2013-02-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西江黄金水道建设促进来宾航运业发展的意见(2013—2017年)
来政发〔201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充分发挥来宾各港口的资源优势,更好地服务西江经济带建设,加强区域经贸合作,加快我市航运业发展,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健康、持续发展和优势互补、互利双赢,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开放、合作、协调、高效、生态”的发展思路,以打造广西内河亿吨级黄金水道,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形成西江经济带为目标,树立以港强市的大局意识,大力推进来宾西江黄金水道和西江经济带建设,做大做强航运事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多元投入。坚持政府引导,多方融资,完善政策扶持,建立奖励机制,构建市场化运作平台,鼓励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我市航运建设,形成航运建设投资多元化发展格局。
2.提升运力,基础先行。全面提升航道通航能力和港口吞吐能力,建设高标准、经济环保的水运大通道。把基础设施建设摆在优先地位,全面完成红水河、柳黔江航道整治工程,加快港口码头、仓储物流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
3.物流支撑,商贸结合。大力发展沿江现代物流,促进各港口、工业园区、贸易市场与物流园区联动发展,注重物流园区的产业分类布局,加快物流与商贸协调发展,为航运业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4.优化交通,聚集产业。加快省际、市际交通网络建设,形成高效畅通的水路、公路、铁路综合交通体系,以交通大发展促进沿江产业聚集,推动航运业发展壮大。
5.规范管理,科学运营。建立和完善航运信息管理平台,把商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整合成为一体化的现代航运和物流信息管理体系,形成来宾连接大西南,辐射泛珠三角和东盟的实时信息网络。
6.重点培育,适度超前。充分考虑来宾未来航运的发展趋势,遵循适度超前的原则,培育壮大有竞争力航运企业,满足不断增加的内外货运需求。
二、工作目标
(一)近期目标
1.完成来宾至桂平Ⅱ级航道工程、柳州至石龙三江口Ⅱ级航道工程,全面提升航道通航能力和港口吞吐能力,发展规模航运企业和物流企业5家以上,开通省际集装箱固定班轮。
2.建成兴宾港区宾港作业区和莆田作业区、象州港区猛山作业区和中塘作业区、武宣港区草鱼塘作业区和樟村二塘作业区。
3.建成宾港物流园、河南物流园、象州石龙物流园、武宣樟村物流园。
4.到2016年全市货运运力比2011年增加1倍,实现港口吞吐能力突破1500万吨、港口吞吐量突破5000万吨的目标。
(二)远期目标
航运业高度发展,物流、商贸、交通紧密有效衔接,建成层次分明、设施完备、功能完善、节能环保的现代航运服务体系,把来宾市打造成为区域性物流中心、能源输送基地与贸易枢纽。到2020年全市港口吞吐量突破8000万吨。
三、保障措施
(一)树立以港强市意识,大力扶持航运业发展
打造亿吨级西江黄金水道是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战略决策。来宾地处大西南出海大通道重要节点上,拥有中通道(红水河)和北通道(柳江、黔江)的航运优势,航运业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巨大的后发展潜力。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港口的重要地位,切实树立以港强市的意识,充分利用我市港口和航道优越的自然条件,用好用足国家和地方一切可行的优惠政策和措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力推进我市航运事业发展。
(二)加快水运基础设施建设,为航运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多元投资的思路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加大水运建设项目开放合作力度,鼓励区内外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采取合资、合作、参股、控股、独资等形式投入水运建设,培育发展港口、运输、物流等企业投资主体。
加快推进来宾港宾港作业区、莆田作业区、猛山作业区、草鱼塘作业区、中塘作业区、二塘樟村作业区、新港作业区、北巷作业区等重点项目建设。2016年全市实现港口吞吐能力突破1500万吨以上。
积极配合自治区抓好柳江、黔江、红水河航道整治,建成桥巩电站以上至贵州500吨级和来宾至粤港澳2000吨级航道。
(三)加快进港公路、铁路建设,开通进港货物运输绿色通道,扩大港口服务辐射区域
加快进港铁路专用线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门的支持,多渠道筹集资金,建设宾港、莆田、中塘、草鱼塘、城厢等主要港区以及凤凰、迁江等沿江工业区的铁路专用线,为大宗货物进出港口创造条件。
以实施柳来河一体化建设为契机,加快建设来宾各港区到周边城市公路建设,以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为主,构建完善、便捷、现代化的公路交通网络。取消不合理的收费和检查站点,逐步取消二级公路收费,减轻货物运输成本,开通周边城市出入来宾市各港区的货物运输绿色通道。
(四)加快沿江物流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发展物流企业
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来宾沿江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投资临港的物流项目,优先办理规划、用地指标、项目审批等行政审批手续。未来5年,重点建设来宾临港物流园、宾港煤炭交易中心、莆田煤炭储备基地、河南物流园、象州石龙物流园、二塘樟村物流园等沿江物流项目。同时,积极培育和扶持物流企业,力争5年内发展年产值5亿元以上的物流企业达到3家以上;简化审批手续,支持货物运输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在组织大宗货源方面的作用。运输管理部门要主动为企业做好服务,指导企业开展货运代理业务,加强与大宗货源单位的联系,引导区域外货物经来宾港各港区中转或起运。
(五)建立和完善水运服务体系
积极争取海关部门的支持,力争海关办事机构尽快进驻来宾。组建口岸工作办公室,协调开展市本级口岸建设和管理的前期工作,发挥政府对港口的支持和导向作用,促进对外贸易发展,发展口岸经济。
加快港航服务中心建设,集中统一港口基础建设、航运贸易服务、市场运营、信息集散、人才交流、商务服务等服务工作,为航运企业和客户提供一站式的便捷服务。
充实水上应急搜救中心力量,充分发挥水上应急搜救中心职能作用,加强对水上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为航运发展保驾护航。
(六)鼓励航运企业做大做强,引导企业发展规模运输
调整运力结构,引导航运企业之间、航运企业与大宗货主之间的联合,加强省际间航运合作,积极引进实力雄厚的资本进入航运市场,扩大现有航运企业规模。制定运力优化重组具体方案,逐步重组整合规模较小的航运企业,支持组建大中型航运企业和航运集团,培育我市航运龙头企业,鼓励国内、国际知名航运公司到我市落户,建立我市现代航运企业管理制度,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及时开通粤港澳的集装箱班线,并给予适当奖励。
认真执行《西江航运干线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各项要求,推进节能型船舶、标准化船舶、高技术含量船舶和专业运输船舶的发展。加快淘汰老、旧、小运输船舶,鼓励发展1000-3000吨级散货运输船舶、集装箱运输船舶、专业运输船舶(含成品油、液化气船舶、化学品船舶、冷藏船舶等)和定期班线运输船舶,积极开辟粤港澳贵远航运输和集装箱班轮航线,着力拓展省际运输业务,为经济建设提供重要的保障。
建立航运业发展专项基金。根据“谁收益,谁负担”原则,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筹集安排一定的航运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促进我市航运企业规模发展、开辟省际航线、新增船舶在本地注册和鼓励外挂船舶回迁到本地注册的一次性奖励。市本级每年安排航运业发展扶持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各县(市、区)根据本地财力安排。
(七)加强服务,构建良好发展环境
市直相关部门要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和投资向西部地区倾斜以及自治区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实施的有利时机,加强与国家、自治区有关部门沟通汇报,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结合实际,出台相关财政扶持优惠政策,支持航运项目建设和航运企业发展。
税务部门要密切关注国际国内航运市场发展动态,根据我市航运企业运输经营实际,加强服务指导,努力为航运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税收政策环境。
银行、保险、担保、海事等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密切协同,制定有效风险防范措施,简化办事程序,为航运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海事部门根据《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制定本市细则,合理征收港口建设费。
市金融办发挥职能作用,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为我市航运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解决我市航运业发展的资金需求。
鼓励驻市金融机构将航运业列入信贷支持重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扶持中小企业的融资政策,根据我市航运发展规划和年度运力发展计划以及航运企业资金周转特点,积极调整信贷结构,加大对我市中小航运企业的支持力度,尽量满足我市航运业发展的贷款需求。同时,建立信贷约束机制,有效保证在我市贷款的船主新增运力落户我市。
保险机构积极发展航运保险业务,推广应用“船贷险”业务,进一步扩大承保范围,提高理赔效率。
(八)培育和引进航运人才
要创造良好条件、提供优惠待遇,大力培养、引进航运人才。加强联系和合作,引进航运院校、船员培训等机构,构筑航运人才长期培育平台,积极开展船员培训,加快培育本地航运人才,扩大本地航运就业人群。
(九)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鼓励我市航运企业成立航运协会,为企业、船员提供行业维权、行业自律、信息咨询、教育培训、业务交流等服务,不断增强自我协调、自我监督、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充分发挥航运协会规范市场秩序、协调行业总体利益、提高我市航运业整体竞争力的功能。
(十)加强市场监管力度
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引导航运企业自觉遵守行约行规,增强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共同发展意识,构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航运市场。加强航运市场秩序的整顿,依法打击违法经营的码头、运输企业以及严重扰乱航运市场秩序的行为。加强监督检查企业市场竞争、货源价格垄断行为,坚决以查处各种滥用优势地位、排斥公平竞争、欺行霸市的恶劣行为。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县两级航运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航运业发展工作决策及重大事项协调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出台相应配套的航运扶持政策,引导和鼓励当地航运业做强做大。
(二)市直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其中涉及水运基础设施建设的由市西江黄金水道建设办公室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委、市国土局配合;涉及进港公路、进港铁路和开通绿色通道的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铁办、市交警支队配合;涉及沿江物流和中介服务体系机构建设的由市商务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来宾海事处、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担保公司配合;涉及做大做强航运企业的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工信委配合;涉及培育人才和引进人才的由市人社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配合;涉及行业发展和市场监管的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财政局、市金融办、来宾海事处、市物价局、市工商局配合。
2013年2月5日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