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花园式街道评比方案试行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花园式街道评比方案试行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梧政办发〔2013〕160号 |
|---|---|
| 颁布日期:2013-10-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花园式街道评比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城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梧州市花园式街道评比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10月24日
梧州市花园式街道评比方案(试行)
为推动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步伐,并为创建花园式城市打下基础,进一步美化城市环境,改善城市面貌,为市民群众提供更优良、舒适、赏心悦目的居住环境,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花园式街区,做好我市花园式街道评比,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实现普遍绿化的基础上,以市花、鲜花为主题,配以绿化植物和适当的园艺小品,对市区街道进行立体美化装饰,营造祥和休闲、环境优美、文明舒适、赏心悦目的街区环境。
二、评比范围
各城区范围内的街道。
三、评比办法
(一)花园式街道评选每年春节、五一节、国庆节后评选一次。
(二)花园式街道评比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城区政府提名推荐,并提交推荐说明。
(三)由市政管理局牵头,各城区政府代表以及园林、景观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比小组,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评审。
四、评分标准
(一)环境布置美观醒目,充分融入民俗特色,艺术性与观赏性强,整体景观效果好。构思独特新颖,有文化内涵,主题鲜明突出。
(二)植物以市花为主,品种配置科学,色彩、层次、形态等搭配合理,布局精巧、细致,景物造型美,比例尺度合适,与环境协调。
(三)植物养护及时,长势良好,无病虫害、无斑秃现象。绿化设施干净整洁,无缺损。
(四)园艺小品设置合理,和整体环境相协调,有较高的艺术水平。
(五)装饰手法多样化,引进新颖的技术手段,体现出较高的技术先进性或较好的环保性能。
五、奖励办法
由市政管理局另行文报市政府审定。
附件:梧州市花园式街道评分表
附件
梧州市花园式街道评分表
街道名称:
序号
评分内容
标准分
得分
1
环境布置美观醒目,充分融入民俗特色,艺术性与观赏性强,整体景观效果好。构思独特新颖,有文化内涵,主题鲜明突出。
2
2
植物以市花为主,品种配置科学,色彩、层次、形态等搭配合理,布局精巧、细致,景物造型美,比例尺度合适,与环境协调。
2
3
植物养护及时,长势良好,无病虫害、无斑秃现象。绿化设施干净整洁,无缺损。
2
4
园艺小品设置合理,和整体环境相协调,有较高的艺术水平。
2
5
装饰手法多样化,引进新颖的技术手段,体现出较高的技术先进性或较好的环保性能。
2
合计总分
10
注: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分数高者名次列前,在分数相同
的情况下,采取抽签的方式决定。
评比人员签名:评比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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