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顺市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顺市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安府办函〔2015〕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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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4-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顺市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安府办函〔2015〕36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安顺市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5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顺市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方案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多发、频发态势,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使各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得到进一步遏制,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客运车辆动态监管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进一步治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市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成立全市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陈好理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周云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成员: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县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刘占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全市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各县区要比照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结合辖区工作实际,精心组织部署,确保为期三个月的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
三、工作重点
(一)高限处罚高速公路“两占”、“超速”,城市道路“毒驾”、“酒驾”,农村道路“无证”、“超员”、“货车、农用车、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开展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落实的检查。督促其加强对从业人员管理、动态监控特别是对客运车辆收班后的管理。加强客运驾驶人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意识教育,督促其依法运营,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三)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着手推进“一站一队一点”建设,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大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启动县区公安交通安全管理指挥平台建设工作。
(五)提前做好汛期和“五一”小长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继续推进摩托车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
四、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针对辖区交通流的特点,制定更加严厉的工作措施、采取更加过硬的手段,进一步加大管控力度,严查重处交通违法行为,净化路面行车秩序。公安交警部门要突出农村道路、高速公路、城市道路、景区道路四大板块,围绕节假日、旅游旺季、农忙时节、赶集活动、红白喜事等重要时段,加强对农村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客货运车辆超载、超速、“两占”,摩托车违法骑乘多人及无牌无证、疲劳驾驶、“毒驾”、“酒驾”等违法行为的查处,违者一律高限处罚,切实加大动态巡逻密度,强化对客货运输车辆监控管理,严防漏查失管;对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纠一起,该吊销的坚决吊销、该拘留的一律拘留,始终保持零容忍和严管态势。农机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违法行为的查处;交通运输部门要从严查处客货运车辆非法营运、超限运输以及危险品运输车辆擅自改变线路、夜间违规行驶等行为。
(二)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大排查大治理。交通运输部门要对全市所有客运车辆进行逐车排查、逐车登记工作,达不到条件的一律清退;对所有客运驾驶员资质逐个排查、逐个登记,无资质的一律解聘;对所有客运班线夜间通行情况进行再排查,不能避开夜间通行三级及以下道路的,一律调整发班时间;对违反“五严禁”的,一律停班停职学习,学习达不到效果的取消经营权。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客运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要求客运企业必须不打折扣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各项安全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对驾驶人行驶途中使用手机的一律停班7天;故意屏蔽监控设备或破坏监控终端的一律停班7天;动态监控不在线的一律查扣不得运营;动态监控值守人员履职不到位的一律调离,情节严重的严肃处理;客车收班后擅自营运的一律解聘。安监部门牵头组织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一是开展客运班线专项排查,对现有班线通行安全性无法保证的,坚决不允许客车通行;对不能避开夜间通行三级及以下道路的,要调整发班时间;对不能避开凌晨2时至5时运行的非接驳运输车辆,要坚决停止运行。二是开展客运驾驶人资质排查,严禁未取得从业资格的驾驶人驾驶客运车辆,严禁没有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驾驶人驾驶客运车辆,严禁涉毒、酗酒人员驾驶客运车辆。三是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和客运车辆的实际情况,严格执行车辆进出站例检制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客运车辆一律停运整顿,严把“出站关”。四是严厉打击“黑客运”,对非法售票点、组客点一律取缔。五是开展客运车GPS监控情况和GPS值班管理落实情况排查,对存在GPS动态监管过程中功能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到位、动态监管走形式和破坏监控设备等情况的,要依法严肃处理责任人和责任单位。
(三)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从“人、车、路、环境、管理”等方面,对影响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进行全面梳理、仔细梳理。按照全省“五级联排、一日一排、层层分解、逐级上报、逐级落实”的原则,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联排工作,高速公路业主部门要重点排查高速公路团雾多发路段、长坡路段、桥梁隧道路段。交通运输部门要仔细排查“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和车辆。各有关部门排查出来的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逐一明确责任人、逐一落实整改措施,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确保排查整治不留盲点和空白。同时,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一要重点排查工业园区、农业园区、大型建筑工地、在建高速公路铁路以及农村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重点区域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二要加大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加大对交通建设的投资力度和工作力度,大力推进高速公路建设,加快国省道和县乡村道路改造,建设更多更好的路,让老百姓行得方便、行得安全,进一步完善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公路防护设施和警示标识标牌,提高桥梁隧道防灾救灾和应急救援能力,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础;三要专题研究,安排专项资金建设县区公安交通指挥中心,加快打造智慧交通,运用大数据等现代技术实行动态管理、实时管理。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加强整改,想尽一切办法消除隐患,实现“两个不发生”,即同一路段、同一形态的道路交通事故不重复发生,因安全隐患整改责任不落实导致薄弱地区、薄弱环节出现事故多发情况不发生。
(四)强化农村地区交通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统筹抓好各类道路建设管理,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完善“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触角到组”的工作机制,强化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点和执法小分队等“一站一点一队”建设,确保人员、经费、制度到位。各级各相关部门对新建、改建的农村公路,必须落实安全防护设施建设“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严格把好设计审查关、工程质量关和竣工验收关。
(五)加强汛期和“五一”小长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目前,已进入汛期,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组织相关部门,建立和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控方案及协调配合机制,做到暴雨天气早预告、道路交通隐患早发现、道路交通管制早入手。在容易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和交通堵塞的路段上,加强巡逻管控。对已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和严重道路交通堵塞必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快速处置,尽快恢复道路交通畅通,最大限度减少和降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当前正值旅游旺季,加上“五一”期间全国继续实行小客车免收通行费政策,中短途旅游出行集中,特别是“五一”小长假首尾两天,进出城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和通往景区的道路将出现排队缓行和潮汐式拥堵现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前安排部署,避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确保群众出行安全通畅。
(六)集中开展客运驾驶人安全教育。各县区交通运输部门要牵头组织公安、安监部门联合开展针对客运驾驶人的安全驾驶教育培训,坚持将培养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作为核心目标,进一步提高驾驶人的安全意识、文明意识、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规范习惯养成。一是播放近年来全国发生的涉及客运车辆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视频,警醒驾驶人树立文明驾驶意识、提高安全驾驶水平。二是重点讲解客运车辆超员、疲劳驾驶、高速公路违法停车、违法装载易燃易爆物品的危害性,要求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保障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三是结合对客运驾驶人违法行为的日常排查,要求驾驶人严格按照限速标志行驶,保证行车安全。四是开展应急培训,提高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起火等情况下的应急处置能力,避免驾驶人遇紧急情况反应过度、处置不当造成严重事故。
(七)继续推进摩托车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一是全力做好减征摩托车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落实。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集中人力物力,积极开展以集市流动车管所为主的下乡便民利民活动,采取预约上门、农事村办的举措,把服务送到农村朋友家门口,方便群众就近办理摩托车号牌、行驶证以及驾驶证申领和考试业务。要落实“一车一人一牌一证一档”的要求,对主动前来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没有摩托车驾驶证的群众,在办理注册登记的同时,尽快安排考试,争取同时核发摩托车牌证和驾驶证,尽全力让减征政策惠及尽可能多的群众,造福于民。二是集中开展摩托车整治行动。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进一步加大对无证无牌摩托车搭乘多人、骑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落实摩托车管控“三一律”,即:严禁无证驾驶摩托车,违者一律拘留;严禁醉酒驾驶摩托车,违者一律拘留(因酒后驾驶摩托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的一律拘留);严禁摩托车违法骑乘多人,违法骑乘多人一律卸客并按规定从严处罚。
(八)严格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负其责、严肃问责”的钢规铁纪,真正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将责任传递到每个部门、企业和村寨,实现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纵到底、横到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组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调查和责任倒查,对未全面履行、不履行或不当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责任人,严肃追究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驾驶人直接责任等。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落实市、县、乡督导制度,成立督查组对道路交通安全情况进行督查,要深入企业、村组、道路,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向当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问题严重的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通过倒查道路交通事故,解剖典型案例,找出问题查明差距,查处具体责任人,整改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推动全市交通安全环境的改善和工作水平的提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坚决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充分认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切实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健全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以“钉钉子”精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制度和责任的落实,强化底线思维和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要求,通过更加扎实、更加有效、更加细致的工作,确保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二)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实效。各级各部门要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职责,市与县区、县区与乡镇、乡镇与行政村,市交通运管部门与县区交通运管部门、县区交通运管部门与客运企业、客运企业与客运驾驶人均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递压力,并明确各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企业法人为企业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人,务必使责任传递到每一个村寨和每一个企业,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的身上,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
(三)成立工作专班,强化信息报送。各县区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负责人和联络员,开展日常工作调度。要建立每日零报告机制,汇总当日工作开展情况、突出问题、工作亮点逐级上报,重大情况随时报送。各县区每周要向市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1篇以上的专项整治工作信息,主要突出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主要做法、成效和发现的突出问题,信息要注重应用数据和实例。市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汇总各县区编发的专报并呈报省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时对各县区百日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考核排名。2015年7月15日前,各县区要向市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送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电话:33225226)。
(四)曝光典型案例,营造舆论氛围。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明确专人负责收集县区重特大事故和典型案例的图片资料,将收集到的图片资料制作成宣传卡和展板,广泛宣传,运用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集中曝光,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营运客车、危化物品车,对其所属企业和驾驶人要进行“一案一曝光”。
(五)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考核问责。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将从公安、交通、公路、安监、住建、农委、高管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项整治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和突击检查的方式,深入地方、企业、道路开展督导检查,通过深挖细排,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对于工作措施不到位、落实不力或者经督查组要求整改还未达到要求的单位,督查组将报市督查督办局进行全市通报。
(共印3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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