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局关于贵阳市第九次党代会市容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筑府办发〔2011〕198号
颁布日期:2011-12-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局关于贵阳市第九次党代会市容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市城管局《贵阳市第九次党代会市容保障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贵阳市第九次党代会市容保障工作方案

贵阳市第九次党代会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具有极其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大会拟定于2011年12月底在金阳新区召开。为营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城市形象和环境,喜迎党代会的胜利召开,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市容保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巩固、提高“三创一办”市容整治成果为核心,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作、以区为主”的工作原则,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再掀高潮、落实长效,充分展示我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良好形象,确保贵阳市第九次党代会顺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第九次党代会期间市容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贵阳市第九次党代会市容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刘文新(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邹杰(市政府副秘书长)

曾明强(市城管局党委书记、局长)

成员:任筑江(市住房城市建设局局长)

罗恩华(市林业绿化局局长)

肖进(市人防办主任)

俞洋(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

于建新(市城管局常务副局长)

李智(市城管局副局长)

陈晓阳(市城管局机关党委书记)

孙华忠(市城管局副局长)

宋伟(市城管局副局长)

董亚伟(云岩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段迪(南明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张建军(花溪区政府副区长)

洪兵(乌当区政府副区长)

邱斌(白云区政府副区长)

赵代刚(小河区政府副区长)

陈凡(金阳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陈兵(市公交总公司总经理)

蒲明忠(贵阳北控水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曾明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市容保障工作的统筹协调以及会议组织、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和整治任务完成情况的督办督查等。下设环境卫生、市容整治、设施养护以及金阳新区市容保障4个工作组。

(一)环境卫生组:设在市城管局环卫处,由李智同志任组长。统筹指导全市环境卫生日常管理、清扫保洁、设施维护以及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对各区环境卫生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开展会前全市环境卫生大扫除行动。

(二)市容整治组:设在市城管局执法处、城管处,由孙华忠、宋伟同志任组长。统筹指导全市市容秩序整治工作,牵头会同市、区各有关部门开展各类市容专项整治行动,负责市容管控、城市综合执法方面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对各区市容管控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设施养护组:设在市城管局公用处,由于建新同志任组长,市公安交警、住建、林业绿化、人防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负责督促、指导全市各市政设施产权责任单位做好管养设施的巡查、维护、管养以及故障排除、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各类设施功能完好、正常运转。

(四)金阳新区市容保障组:设在金阳新区管委会,由陈凡同志任组长。组织开展金阳新区市容环境卫生大扫除行动,加强日常环境卫生、市容管控,做好金阳新区氛围营造、夜景亮化以及应急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重点确保会场及代表驻地周边市政、环卫等基础设施正常运行,市容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三、时间和范围

从2011年12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在云岩、南明、小河、金阳、乌当、花溪、白云区范围内分阶段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促巩固、保长效”市容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开展行动,确保城区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社区院落、窗口部位、建筑工地、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以及会场等重要节点、区域市容环境卫生面貌良好,市政设施正常运行。其中:

第一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12月1日—12月20日,20天),重点整治当前城市管理出现的突出问题,强化公共服务,落实长效;

第二阶段:市容保障阶段(2011年12月21日—2011年12月31日,为期11天),在开展集中整治的基础上,重点针对会议期间的市容管理做好应急保障,落实长效机制,以崭新的市容市貌迎接2012年元旦、春节的到来。

四、市容整治和保障内容

(一)全面抓好环境卫生管理

1.开展卫生死角搜寻及清理、整治行动。积极发动媒体、市民、社会各界等对城区主次干道、市民广场、背街小巷、楼群院落的卫生死角进行搜寻,并采取强有力措施进行清理、处置。加强城区环境卫生日常管理、清扫保洁和巡查,切实规范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等工作。

2.开展全市环境卫生大扫除行动。12月24日,全市统一开展一次环境卫生大扫除行动,积极发动城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沿街门面、公共户单位等参与,清除城区各路段、房顶楼道等部位零星废弃物和暴露积存垃圾,对各类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店面门头等进行全面清洗、维护。

3.严格执行环卫作业规范。各环卫作业单位严格按照《贵阳市市容环卫作业规范》实施环境卫生日常清扫、保洁和管理工作,确保环境卫生管理的高标准、常态化。其中,每日7:00前必须完成街面大扫,会议期间每日保洁时间不得低于16个小时,城市生活垃圾做到随产随清。

(二)全面加强市容秩序管控

1.开展违章占道经营(作业)等行为的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市、区城管、交警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市容巡查、处置和管控,建立高密度、高频次的巡查工作机制,对影响市容秩序、行人通行的各类占道经营(作业)、门面延伸占道、车辆乱停乱放、夜间非法占道洗车等行为从严进行查处。坚持疏堵结合、部门联动,科学管理、文明执法,确保市容整体有序。

2.开展非法散发“小广告”专项治理行动。针对浣纱路、沙冲路等路段违规穿越马路散发“小广告”、乱抛乱扔现象严重的问题,按照市文明办的统一部署,各区人民政府、交警、城管等部门共同参与,采取路段盯守、定点巡查、实时收缴、窝点打击等强有力措施,联合进行管控、治理,严防死守。对“小卡片”随意抛掷、污染路面的情况,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环卫部门及时进行清扫。

3.开展渣土运输撒漏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做好全市重点工程渣土运输服务保障工作,住建、交警、城管等部门联合行动,切实加强城区建筑工地源头防控,严格落实车辆出入场保洁措施、密闭运输、按线行驶等规范要求,强化路段设卡守点力度,严查渣土运输不规范行为。

4.加强市容街景整治。及时清除、覆盖乱贴乱画的“野广告”,拆除各类布幅广告、残标和有碍观瞻的标志标牌等,对主干道视线范围内部份已拆除广告的建筑物立面实施“穿衣戴帽”工作,提升档次。12月10日—20日,按照“谁设置、谁清除”的原则,组织对第九届民族运动会期间的印刷品类广告标语、标牌进行清除,确保城区市容市貌良好。

5.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住建部门进一步规范建筑工地封闭作业,建立规范的建筑工地施工秩序,减少扬尘污染,场内建筑物料有序堆放,确保文明施工;城管部门切实强化夜间值守,加大对建筑工地施工噪音扰民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全面加强市政、河道基础设施管护

1.加强各类市政设施维护、管养和保洁。城管市政、人防、住建、园林绿化、交通管理以及各类设施主管部门按照“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市政道路、通车桥梁、涵洞、地下通道、人行天桥、市民广场、交通护栏、路灯、排水、绿化、公交站牌站点等公共设施的巡查、维护和管养,建立快速处置机制,限时处置各类“眨眼石”、下水道堵塞、污水外溢、“都市陷阱”等影响市容及市民安全出行的问题,确保城市正常运转。定期清理、清除各类公共设施上有碍观瞻、影响市容的“野广告”、附着物等,加强设施保洁,确保外观整洁。

2.加强城市路灯、景观灯设施维护、检修。加强楼宇、道路、广场以及南明河沿岸景观灯、亮丽工程灯饰的检修、维护,及时维修更换损坏、缺失的灯具,第九次党代会及元旦期间夜景亮丽工程按规定时间正常开启,努力营造喜庆、热烈、祥和的城市氛围。

3.加强城市绿化设施维护、管养。进一步加大市区各道路、广场绿化设施、南明河沿岸花草的补栽补植力度,加强植物修剪、整理及沿街绿化带巡回保洁,确保无暴露积极垃圾和零星废弃物,确保景观绿化美观、整洁。

五、应急处置时限要求

(一)市政、河道、供水设施方面

市政设施:发现城区道路、桥梁、涵洞、地下通道、人行天桥、路灯、井盖等市政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市民生活、出行及城市正常运转的,原则上小类部件(如路灯、井盖等)2—4小时处理完毕;大类部件(如道路、桥梁、地下通道紧急维修维护等)24小时内处置完毕。遇特殊情况,报经领导小组同意后,适当延长处置期限。

河道设施:发现南明河等沿河景观灯不亮、护栏缺失等情况,3小时内处置完毕。发生大面积河面漂浮物,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及时进行打捞,2小时内处置完毕。

供水设施:供水管网发生故障或爆管,必须30分钟内到达现场止水抢修,并根据压力变化情况,下达减产或停产指令;停运抢修时间超过5小时,组织应急送水工作。因供水爆管造成大面积积水影响交通、市容的,交警、城管等相关部门必须加强联动协作处置。

(二)环境卫生方面

大面积城市生活垃圾污染:发生突发性大面积城市生活垃圾污染(污染面积10平方米以上)事件,各区环卫作业责任单位15分钟内赶赴现场进行处置,30分钟内处置完毕;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进行处置的,市城管局环卫应急中心出动人员协助进行处置,1小时内处置完毕。

渣土运输撒漏:发现各道路建筑工地渣土运输车辆撒漏污染路面行为,能确定渣土撒漏车辆的,责令运输车辆30分钟内清扫完毕;不能确定撒漏车辆的,由道路保洁单位1小时清扫、冲洗完毕。

垃圾清运不及时:发现垃圾滞留未及时清运的,责任单位1小时内清理、清运完毕。

(三)城市综合执法方面

占道经营取缔、违法建筑拆除过程中如发生执法冲突,造成30人以上聚集、围观的,区级城管部门负责人30分钟内赶赴现场进行协调处置,并向市城管局报告;50人以上聚集、堵路、抗管的,市城管局、市城市综合执法支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1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协调、处置,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四)综合指挥调度方面

充分利用数字城管信息化系统,加强视频、网格巡查与监控,密切关注容易发生突发事件的路段、区域以及会场重点保障区域,发现供水爆管、灯杆断裂、井盖缺失等突发情况,10分钟之内通知相关责任单位迅速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根据事件处置进展情况随时报告。

六、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涉及市容保障任务的市直各部门及各区人民政府务必高度重视第九次党代会期间的市容保障工作,持续发扬创卫国检和第九届民族运动会期间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以超常规、超一流的工作热情、市容标准、人力投入,全力投身党代会市容保障工作。

(二)提前安排、抓好落实。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要提前对会议期间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设施管养工作进行详细、周密的安排部署,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组织实施。要切实强化应急保障,组建相应的应急队伍,确保处置及时、有力。

(三)密切联动、强化协作。涉及市容保障任务的市直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部门联动,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密切配合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信息共享,构建相互联系、相互支持的工作机制,形成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

(四)加强督检、严格问责。由市政府办公厅会同市城管局绩效办严格绩效考核管理,对各区及市直部门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巡检,重点确保会场周边卫生、秩序。发现问题责任单位必须第一时间进行整改,做到问题处置不过夜。对工作开展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严格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相关单位和负责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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