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遵义市市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文号:遵府发〔2011〕10号
颁布日期:2011-03-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遵义市市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的通知

遵府发〔2011〕10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落实环境建设年的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政府对市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了新一轮的清理。经认真研究,市政府决定保留10个市级部门的13项市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现予公布。

市级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公布的项目目录,做好本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规范细化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遵义市人民政府公告》(〔2009〕第1号)中公布的《遵义市市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同时废止。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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