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市政府重大课题调研工作计划》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市政府重大课题调研工作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遵府办发〔2015〕35号 ---|--- 颁布日期:2015-04-15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市政府重大课题调研工作计划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市政府重大课题调研工作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遵府办发〔2015〕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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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4-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市政府重大课题调研工作计划》的通知
遵府办发〔2015〕35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做好2015年度市政府重大课题调研工作,根据《市政府重大课题调研工作规则(试行)》(遵府办发〔2013〕173号),结合工作实际,拟定《2015年度市政府重大课题调研工作计划》,现印发给大家,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一、各课题承办单位要及时成立课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课题实施方案,明确课题责任人和执笔人员,确保课题顺利实施,并于2015年4月22日前将课题实施方案报市政府重大课题办。
二、各课题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调研,深入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具有参考价值的对策建议,认真撰写课题研究报告(调研报告),经主要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按时报市政府重大课题办(附电子版本)。
三、市政府重大课题办将加强与各课题承办单位的联系,各课题承办单位要积极主动做好工作对接,对课题评审的修改建议意见要充分吸纳、认真修改,确保政府重大课题工作取得实效。
联系人:杨安东,联系电话(传真):23119093,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2015年度市政府重大调研课题工作计划
2015年4月15日
【附件】:2015年度市政府重大课题调研工作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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