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气象灾害预警应急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气象灾害预警应急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遵府办发〔2012〕19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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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11-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气象灾害预警应急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遵义市气象灾害预警应急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2年11月20日
遵义市气象灾害预警应急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规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保证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确保生态文明城市建设顺利进行。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遵义市气象灾害预警应急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能
(一)研究全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二)组织制定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及各项子预案;提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建议。
(三)研究决定全市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的重大事项,指挥和协调有关部门、其他组织和个人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四)建立气象灾害有关发布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气象灾害及其衍生、次生灾害监测预警,因灾伤亡人数、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信息,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并做好灾害调查和评估。
(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委宣传部、市气象局、市应急办、市安监局、市发改委、市工能委、市监察局、市农委、市粮食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水文水资源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园林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科技局、市旅游局、中国电信遵义分公司、中国移动遵义分公司、中国联通遵义分公司、市卫生监督局、市疾控中心、市文体广电局、遵义军分区、武警遵义支队、遵义供电局等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担任。
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由联席会议确定。
在市气象局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有关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市气象局局长担任。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及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气象灾害天气预报情况,报市应急办审定,可随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二)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气象灾害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报召集人审定,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由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委托的成员召集。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相关单位;同时抄送市委、市人民政府。重大问题须经联席会议讨论后,以市气象局(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名义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报告。
(四)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有关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按要求准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各成员之间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
(五)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及时调整,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各县(市、区)政府也要相应建立和落实气象灾害应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和相关部门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由市气象局抽调人员组成。
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研究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做好会议筹备工作;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联席会议决定;汇总并通报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相关部门职责:各成员单位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收到气象灾害预测、预警信息后,要迅速反应,按照遵义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应对措施,确保在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传递到所属单位、企业及重点区域的相关责任人,组织做好可能受气象灾害影响的防灾抗灾应急排险工作。一是加强对公众的防灾减灾应急常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等的宣传普及工作。二是采取各项措施保证通讯顺畅,及时提供水文、农林业灾害、地质灾害、环境资源等信息,并实现信息共享。三是结合部门实际,核查灾害损失情况并配合媒体做好相应的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四是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尤其是要做好财政、交通、电力、治安、物资等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五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力措施,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气象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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