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深入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考评办法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深入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考评办法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8-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深入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考评办法的通知
汇川区、桐梓县、余庆县、凤冈县、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遵义市深入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考评办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对照考评办法认真开展创建工作。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
全市深入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公路
创建活动考评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推进实施2011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座谈会精神及部、省对2011年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创建活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考评办法:
一、考评内容
组织领导(15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情况(15分)、交通安全宣传情况(15分)、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情况(15分)、交通设施及隐患治理情况(15分)、规范执法情况(10分)、信息反映情况(15分)。
二、评价标准
(一)组织领导(15分)
1.制定工作方案(3分)。7月以前以政府名义制定工作方案的,得3分;以公安局或交警队等部门名义制定工作方案的,得1.5分;未制定工作方案的,得0分。
2.成立领导小组(3分)。7月以前以政府名义成立领导小组的,得3分;以公安局或交警队等部门名义成立领导小组的,得1.5分;未成立领导小组的,得0分。
3.部署推进(3分)。6月到12月,当地政府每月至少召开部署会、推进会部署创建活动一次,少一次扣0.5分,扣完3分为止。
4.部门协作(3分)。根据公安交管部门、教育、公路、交通运输、沿线乡镇政府等部门、单位协作情况,分为3分、2分、1分三个档次打分。
5.督导检查(3分)。根据督导检查的次数,分为3分、2分、1分三个档次打分。
(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情况(15分)
1.事故总死亡人数(5分)
(1)与2010年同期相比,事故死亡人数持平或下降的,得5分;
(2)与2010年同期相比,事故死亡人数每上升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5分为止。
2.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起数(10分)
(1)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得10分;
(2)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起数,与2010年同期相比,每增加1起扣5分,扣完10分为止;如百公里超过0.6起的,此项为0分。
(3)发生一起一次死亡5人以上事故以上的,此项为0分。
(4)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考评项目为0分。
(三)交通安全宣传情况(15分)
1.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标牌和警示牌(5分)。路面每十公里必须设置一处宣传提示标牌,没有达到标准的此项得分为0分;达到标准的,根据各地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标牌或警示牌数量与示范路长度比例的排名顺序打分,第1名得5分,每降低1个名次扣0.5分。
2.媒体宣传(3分)。中央媒体报道辖区开展创建活动信息,每篇得0.5分,最多得3分;省级媒体报道辖区开展创建活动信息,每篇得0.2分,最多得2分;市级媒体报道辖区开展创建活动信息,每篇得0.1分,最多得1分。
3.宣传活动(3分)。各地开展创建工作集中宣传活动至少每月1次(须报送活动相关信息和照片),每少1次扣0.5分,扣完3分为止。
4.特色宣传(2分)。结合本地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等活动,每月开展创建文明示范学校、村寨等特色宣传活动(以报送的相关材料和照片为依据)至少1次,每少1次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5.群众知晓率(2分)。创建公路沿线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达到95%,每少5%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四)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情况(15分)
1.开展全国统一行动(5分)。每月20日为全国统一行动日,每月有不同的侧重,根据查处总量、相关资料报送等情况,分为5分、3分、1分三个档次打分。
2.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5分)。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客车超员、客车违法停车上下客、涉牌涉证、飙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量不低于查处总量的80%。每少5%扣1分,扣完5分为止。
3.显见交通违法行为百车发生率(5分)。6月份,创建公路显见交通违法行为百车发生率日均流量2万辆以上的不超过11%、日均流量1万辆以上2万之下的不超过9%、日均流量1万辆之下的不超过7%。8月份,创建公路显见交通违法行为百车发生率日均流量2万辆以上的不超过9%、日均流量1万辆以上2万之下的不超过7%、日均流量1万辆之下的不超过6%。每超1%扣2分,扣完5分为止。
(五)交通设施及隐患治理情况(15分)
1.交通设施和隐患排查(5分)。对示范公路的标志、指路牌、标线、安全防护设施及道路隐患进行排查,根据相关工作台帐情况,分为5分、3分、1分三个档次打分。
2.完善交通设施(5分)。整改不符合规范的标志标线,完善交通安全设施,逐步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根据有关工作资料(以报送的相关材料和照片为依据),分为5分、3分、1分三个档次打分。
3.交通安全隐患治理(5分)。7月份,创建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完成30%;8月份,创建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完成60%;9月份,创建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完成90%以上。每少5%扣2分,扣完5分为止。
(六)规范执法情况(10分)
1.民警在执勤执法中因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发生伤亡事件,扣4分。
2.发生因执法不规范被媒体曝光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等问题,扣4分。
3.在明查暗访过程中发现执法不规范行为的,扣2分。
(七)信息反映(15分)
1.网站专栏(3分)。有关网站未建立专栏的,扣3分;专栏内容更新不及时的,视情扣0.5-1分。
2.信息上报(3分)。根据各地上报的创建活动信息总条数,分为3分、2.5分、2分三个档次打分。
3.信息采用(3分)。根据采用各地上传的创建活动信息总条数,分为4分、3分、2分三个档次打分。
4.信息上报质量(6分)。根据各地上报信息、工作总(小)结的及时性、真实性和质量打分,未按要求上报或迟报的每次扣1分,上报内容敷衍了事的,每起扣1分,扣完6分为止;年终无创建工作台帐的,一次扣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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