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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给予参加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群众补助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三府办[2012]249号 |
|---|---|
| 颁布日期:2012-08-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给予参加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群众补助的通知
三府办[2012]249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地中海贫血筛查工作力度,提高群众优生知识水平,增强群众优生意识,减少影响优生的危险因素,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鼓励广大育龄群众自觉参与,经市政府同意,从2012年1月1日起,对参加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地中海贫血筛查的符合政策生育的育龄夫妇给予误工、误餐和交通补助。补助标准为每对夫妇100元,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审核发放,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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