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4-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2014年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14年4月3日
2014年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省、市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工业强市”战略,深入开展“工业转型升级年”活动,全力实施“两改造一倍增”计划,以实施“技术改造、现代企业制度改造、企业家素质提升、行业巨人培育、科技创新、基地建设、集群壮大、品牌创建、新兴产业培育、绿色发展”等十大工程为统领,调整经济结构,淘汰落后产能,发展循环经济,推进两化融合,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加快实现提质增效升级。
技术改造工程。建立技改项目库,实行重大项目领导分包制度,加强项目调度,加大专项资金跑办力度,在骨干企业中全面实施技术改造,引导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现代企业制度改造工程。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层层推进的原则,加大行政推动和活动促动力度,完成2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改造。
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加强企业家培训,转变企业经营者的发展观念,打造具有行业领军作用的一流企业家队伍。
行业巨人培育工程。筛选确定重点培育企业,制定科学发展规划,实行政策倾斜扶持,推动巨人企业持续快速发展。行业巨人重点培育企业完成技术改造投资平均达到1亿元以上,增加值平均增速力争达到18%以上。
科技创新工程。加大科研投入力度,建设技术创新服务平台,调动企业自主创新积极性。积极推进“产学研”结合,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对接,建立企业投入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
基地建设工程。抓住省大力支持基地建设的机遇,推动我市工业基地建设,引导各县市区骨干企业搬迁、改造,提升产品档次,扩大企业规模,推动产业集约化发展,打造工业新增长极。
集群壮大工程。积极培育和支持产业集群骨干企业,充分发挥其带动辐射作用。以传统特色产业集群为重点,优化产品结构,加强分工协作,扩充示范产业集群总量,提高产业集中度。
品牌创建工程。企业创建与政府推动相结合,对产品质量优、知名度高、经济效益好、发展前景广的企业重点培育,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和经验交流,进行品牌运作,促进优质资源向著名品牌聚合。
新兴产业培育工程。充分利用区位优势、人缘优势和环境优势,在促进现有企业发展壮大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化、精细化招商,引进一批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新兴产业项目。
绿色发展工程。研究制定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抓好关闭小微企业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开展节能减排管理绩效评价,构建全产业链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体系。
二、主要目标
1、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左右。
2、规上企业队伍继续壮大。新增入统企业150家以上。
3、工业投资较快增长。工业投资增长22%左右,技改投资增长25%左右。
4、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争取列入省千项技改项目100项以上,新增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3家,累计达到5家。
5、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5%以上。
6、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长10%以上。
三、重点工作
1、强化协调服务,力促工业运行质量效益实现新提高。
(1)加强运行协调调度。进一步完善企业运行监测协调体系,重点做好100家骨干企业监测工作,跟踪了解要素供应、产品销售、价格变化、效益、库存等生产经营情况,加强预测预警功能的开发研究,加强分析调度,确保全市工业平稳增长。
(2)壮大规上企业队伍。筛选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规下企业重点培育,完善数据库,加强督促调度,确保新增入统企业150家以上。密切跟踪重点项目建设,确保新上项目尽快开工、在建项目尽快投产达效并及时审报入统规上企业。
(3)建立协调机制。及时了解影响全市工业发展突发的煤电油气运保障问题,健全电、煤供给保障机制,建立综合协调应急预案以及应急工业品储备制度,重点加强纳税千万元以上骨干企业的工业产品应急保障能力建设,保证煤电油气的基本供应和运输畅通。
(4)解决企业融资难题。采取多种形式,推进银企合作;积极引进域外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加强对我市担保公司的监管和风险防范工作,通过增资扩股推进银保合作,提高实际担保能力。全年促进企业融资40亿元以上。
(5)提升服务企业能力。定期召开不同类型、不同形式的企业座谈会、对话会,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建立联手帮扶机制,局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及县市区局班子成员,每人分包一家骨干企业,采取得力措施,解决企业发展中的瓶颈问题。深入开展“订单式服务”,及时协调帮助企业解决政策、资金、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6)减轻企业负担。建立减轻企业负担长效机制,完善涉企收费各项政策措施,减少办事成本,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理时限。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企业权益保护规定》,加强宣传发动,提高企业自我保护能力。对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和领导责任,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及时向社会公布。
2、推进技术改造,力促工业项目建设再上新台阶。
(7)引导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鼓励和引导丝网、化工、裘皮加工、汽车零部件等传统产业骨干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实施技术改造。对投资亿元以上的项目在审批、用地、资金及奖励支持方面与外引项目享受相同政策。采取补助、奖励、优先安排生产要素等办法,鼓励企业上新项目、更新装备、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8)扶持一批重点项目。积极宣传贯彻国家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鼓励政策。对接国家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省级技改专项工程支持重点,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支持。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落实市、县两级财政专项资金鼓励政策。强化项目跑办,争取国家资金8000万元以上,省专项资金1亿元以上,2014年县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消灭空白县。
(9)完善技改工作机制。组织各县市区上报2014年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汇总整理后形成项目库,入库项目达到500项以上。加强项目调度,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增强各县市区抓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对投资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实行局领导分包,明确相关科室全程跟踪服务。
(10)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强主导产业配套能力建设,提高招商吸引力。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展览会、洽谈会,围绕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进一步做好央企、民企、省企入衡工作。年内组织开展2-3次“产业招商”、“小团组招商”活动,提高招商引资的精准性、实效性,在引进战略投资者方面实现新突破。
3、深入实施管理改造工程,力促企业软实力实现新提升。
(11)深入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筛选20家企业的主要经营者参加长江商学院总裁领导力课程班、清华大学荷兰班等高端培训。定期举办特训班,邀请知名专家教授举办“名家讲坛”,组织企业家分批到国内重点院校进行专题学习。开展“专家学者企业行”活动,通过专题技术讲座、学术交流等方式,搭建起专家教授与企业交流合作的平台。加强企业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确定长期规划,指导基地开展服务培训活动。
(12)深入实施现代企业制度改造工程。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施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工程的意见》,加强督导指导,规范企业运作。引进高水平的管理咨询机构,开展现场对接、服务竞赛等活动,到2014年底,实现全市200家规模以上企业规范运作的目标。
4、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力促工业转型升级取得新进展。
(13)推进产业塑造。立足现有特色产业,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凝练和提升,明确产业转型战略方向,培育立市主导产业。依托工程橡胶打造铁路交通工程设施及装备制造业,依托丝网打造功能材料及制品制造业,依托养元和老白干等打造食品及生物制品制造业,依托玻璃钢打造节能环保及新能源产业,依托橡塑制品打造物料输储设施及装备制造业,依托铁塔钢构打造电力通讯设施及装备制造业。
(14)实施“1+10”行动计划。每个产业筛选10家左右重点企业,给予“点对点”支持,努力打造一批企业航母,力争培育养元公司等企业实现销售收入超百亿元。
(15)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充分认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紧迫性,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以及铅酸蓄电池等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对列入淘汰范围的企业和产品进行淘汰。
(16)推进节能减排。启动“节能增效管理服务工程”,选拔3—10家节能服务公司对工业企业进行改造,实现节能增效。按照“循环、环保、安全、高效”的原则,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积极创建“两型”示范企业,力争建成国家级清洁生产示范项目3个,国家级能源管理中心示范项目1个,在规模以上企业中建成10家能源管理中心。
(17)实施行业巨人工程。按照市政府《关于培育“行业巨人”促进产业升级的暂行办法》规定,筛选确定2014年度行业巨人重点培育企业。研究制定领导分包责任制,市四套班子领导每人分包1-2个巨人企业,建立重大事项沟通协调机制。组织企业在管理机制、经营理念、工装设备等方面,制定科学详尽、可操作性强的发展规划。会同监察、公安、交通等部门为行业巨人重点培育企业办理“绿色通行证”,实现原材料和产成品运输绿色通行。每个县市区按照企业规模大、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原则,筛选2-3家重点企业作为地标性企业进行培育,建立县域经济发展的有力支撑。年内新增销售收入100亿元以上企业(集团)1个,新增销售收入50亿元以上企业(集团)2个。
(18)实施基地建设工程。引导各县市区加大园区(基地)基础设施投入,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承载力。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充分发挥园区聚集效应,推进产业集约化发展。谋划在工业新区建立“衡水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或新兴产业园(区)”,打造工业经济新的增长极。全年力争新增国家级、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各1个。
(19)扎实开展产业对标。在安平丝网、枣强玻璃钢、桃城工程橡胶、景县橡塑制品、冀州采暖铸造、枣强大营皮毛等6个省级重点产业集群中,分别选择1家标杆企业,组织集群内企业与其对标。开展“企业能效对标年”活动,建立企业节能环保对标管理体系。
(20)培育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为重点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努力打造工业经济新的增长级。深化信息产业与域外优势企业沟通、合作,促进产品结构优化和产业集聚发展,年内销售收入增速达到25%以上。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加强财税政策扶持,力争形成龙头带动、布局合理、基地支撑的发展格局。重点抓好河北泰纳总投资59亿元年产40万吨氯化聚乙烯改性合成橡胶、泰华伟业总投资40亿元的服务机器人产业等项目。
5、加强政策扶持,力促民营经济发展再添新活力。
(21)贯彻落实各项政策。切实贯彻国务院、省、市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编印宣传资料,明确责任主体单位,加强宣传,加大对小微企业扶持力度,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22)推动创业辅导基地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充分调动企业创建积极性,全年争取新建5个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累计达到43个。开展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评价认定工作,提高辅导基地综合服务水平和辅导能力。
(23)加快科技创新。强化创新驱动,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筛选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积极向上申报,争取国家和省重点支持。抓好枣强县玻璃钢复合材料研究院等平台建设,做好河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筛选和申报工作,新增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3家,累计达到5家。
(24)抓好品牌建设。组织召开品牌建设经验交流会,调动各县市区工作积极性。确定50家重点企业,邀请领导和专家进行专题培训,组织参加第八届河北品牌节等活动。至年底,全市中国驰名商标累计达到13项以上,河北省著名商标保有量、河北省名牌产品保有量、河北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保有量分别达到100项以上。
(25)壮大产业集群。确立企业研发活动主体地位,建设一批高水平开放式的公共实验室和区域性、行业性的产业集群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全年新增省级产业集群公共技术服务平台3家,累计达到21家。对22家县域产业集群龙头企业,落实相关扶持政策。继续扩充示范产业集群总量,力争新增河北省中小企业示范产业集群1个,累计达到5个。
6、加快“两化”深度融合,力促信息化推进实现新突破。
(26)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开展面向企业高层的两化融合培训,加强两化融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中小微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核心业务环节提供公共服务。
(27)积极促进信息消费。制订专项规划,完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快社会各领域的信息化建设,搭建市特色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提高电子商务交易额。
(28)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加强对通信行业企业的监管指导,完善网络信息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配套管理制度,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能力和系统安全防护水平,保障全市网络与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7、强化措施保障,力促履职能力建设开创新局面。
(29)加强队伍建设。以“为企业代言、为企业解忧、为企业服务”为宗旨,创新工作机制、工作方法,提升干部队伍服务意识,努力将全市工信系统建成“企业之家”。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建设成学习型、服务型、节约型、创新型、廉洁型的“五型”机关。
(30)转变工作作风。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聚焦“四风”问题,落实“四句话”总要求,以优良作风凝聚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的强大动力。深入开展机关服务县市区活动,组织全系统干部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一对一”挂牌服务,帮助解决工作开展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全市工业健康发展。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