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和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

颁布单位: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政府文号:安政〔2015〕31号
颁布日期:2015-11-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和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

根据《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清理行政职权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2015〕9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取消、调整和下放市级行政审批项目15项(含原保留行政审批项目10项,省政府部门委托实施2项,行政审批子项目3项),取消、调整和下放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6项。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项目的落实工作,并及时对所涉及的市级文件提出修订或废止意见,制定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市、县两级对口部门,要积极主动做好下放项目的衔接工作,确保下放到位、承接到位,严禁管理脱节。原有文件与本决定不一致的,以本决定为准。

附件:1、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doc

2、取消、下放和调整的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doc

http://www.anyang.gov.cn/sitegroup/root/html/ff8080812b8fc534012b9a7c3b451cc2/20151207090135306.html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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