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岗市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岗市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鹤岗市人民政府 | 文号:鹤政发〔2010〕34号 |
|---|---|
| 颁布日期:2010-11-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岗市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鹤政发〔2010〕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驻鹤各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鹤岗市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鹤岗市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一氧化碳中毒是一种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发疾病,我市属于煤炭资源型城市,燃煤是生产、生活的主要资源,且平房居民较多,发生一氧化碳中毒危险因素较大,遇有特殊气候条件易发生群体性中毒事件。为了积极应对、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可能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及时采取快速、有序的应急措施,有效地进行控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生产、生活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燃煤取暖的住房、出租房,农民工集中居住区及公共场所、大型燃煤取暖的社区和生产单位,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一氧化碳中毒所引发的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事件。公众在日常生活中发生的,由天然气、液化气、二氧化碳、硫化氢等可以致使人体缺氧窒息的气体所造成的中毒事件。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3.条块结合、区域为主;
4.依靠科技、加强协作。
(四)基本任务
1.控制危险来源;
2.救治中毒人员;
3.组织人员撤离;
4.消除危害后果。
二、组织管理
(一)组织领导
成立鹤岗市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指挥部,对预防、控制、处理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实施有力的领导。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鹤岗市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如下:
总指挥:张雨浦市政府市长
副总指挥:樊金宝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马冲市政府副市长
王瑞市政府副市长
谢殿才市政府副市长
严如令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总工程师
李旭市政府秘书长
成员:屈广臣东山区区长
马立群向阳区区长
田弘昊工农区区长
余翔南山区区长
王成兴山区区长
刘春波兴安区区长
于立辉市政府办主任
李东生市环保局局长
张福成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矿山救护队队长
荣光市人防办主任
姜道远市卫生局局长
谢晓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万文静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马宝太市公安局副局长
沈鹤滨市安监局调研员
蔺心富市煤矿安全监察大队大队长
刘兴义市城管局副局长
邢俊江市气象局副局长
张笑瑜市应急办主任
张海春市卫生局副局长
张立荣市疾控中心主任
姚士涵市交通局副局长
姜运涛市房产局副局长
袁廷江市民政局副局长
黄国庆市环保局副局长
韩晓军市消防支队参谋长
鹤岗市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卫生局局长姜道远担任。各位成员负责工作联动与协调,以保持信息畅通。
(二)工作职责
1.鹤岗市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的领导、组织、协调工作。
组织指挥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处理和应急救援、人员疏散;组织、协调、指挥卫生、安监、气象、环保、民政、公安、交通、城管、消防、矿山救护等部门在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现场救援;负责人员、物资的调配,应急队伍的调动;确定事故状态下各相关单位职责;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2.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负责加强对本辖区的安全管理,及时汇报可能造成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信息和情况;对辖区内居民开展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知识的宣传;设立应急避难场所;组织受危胁的群众防护和撤离,并组织开展医疗救治。
3.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居民区安全隐患的监督;在紧急状态下现场指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及时控制危险源。
4.市卫生局负责对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监测、预警和报告;对居民进行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知识的宣传和教育;组织医疗机构对中毒人员进行现场抢救和医疗救治等工作。
5.市公安局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疏散群众。
6市消防支队负责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后对中毒人员开展营救并对有毒气体进行初步处置工作。
7.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矿山救护大队负责在第一时间对受灾人员进行救援,并对有毒气体的成分做出初步判断。
8.市环保局负责对大气进行环境监测,测定一氧化碳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并向当地人民政府提供监测信息,为中毒事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9.市气象局负责气象监测和预报工作,分析未来气象条件的可能影响,发布大气温度和气压,提供气象数据资料,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并为中毒事件应急处理提供气象保障服务。
10.市城管局负责对出现有毒气体泄露的燃气站、燃气管道首先进行关停,查找出泄露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抢修,对违规、违法操作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并向当地政府报告。
11.市民政局负责对中毒和需要疏散转移人员中的特困人群提供必要的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
12.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有毒气体进行检验,对有毒气体的成分和出现的原因进行定性。
13.市房产局负责组织物业公司对辖区内有毒气体泄露的管道进行抢修、排放有毒气体和现场值守工作。
14.市交通局负责救灾车辆的调配和救灾物资的运输工作。
15.宣传部门要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对一氧化碳中毒防治知识进行及时的宣传和相关信息发布。
三、预警与分级
(一)监测网络
1.各级政府建立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监测系统。
2.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导医疗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一氧化碳中毒事件进行监测。
3.各级医疗机构对一氧化碳中毒患者进行救治、监测。
4.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医疗机构上报的一氧化碳中毒事件进行分析、调查、监测。
(二)预警与分级
根据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划分为4级。发生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达不到Ⅳ级标准的,原则上不列入突发公共事件范畴。
Ⅰ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Ⅰ级:
(1)在24小时内,1个县(区)级行政区划单位范围内出现一氧化碳中毒人数100人(含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死亡15人(含15人)以上。
(2)在24小时内,在市辖区内出现一氧化碳中毒人数300人(含3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死亡25人(含25人)以上。
(3)在24小时内,在市所辖的全部的县(区)级行政区划单位范围内发生Ⅳ级及以上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Ⅱ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
(1)在24小时内,1个县(区)行政区划单位范围内出现一氧化碳中毒人数60-99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死亡10-14人。
(2)在24小时内,全市范围内出现一氧化碳中毒人数150-299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死亡15-24人。在其所辖的4个以上(或全部)的县(区)级行政区划单位范围内发生Ⅳ级及以上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Ⅲ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Ⅲ级:
(1)在24小时内,1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范围内出现一氧化碳中毒人数30-59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死亡6-9人。
(2)在全市出现一氧化碳中毒人数60-149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死亡10-14人。
(3)在全市2个及以上的县(区)级行政区划单位范围内发生Ⅳ级及以上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4)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Ⅳ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Ⅳ级:
(1)在24小时内,1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范围内出现一氧化碳中毒人数10-29人,或死亡3-5人。
(2)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事件的报告
(一)事件报告
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发生后,居民个人、他人或组织必须用最快捷的方式,请求紧急救护;并立即将所发生的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向所在地应急指挥部报告。事件报告的内容包括:
1.中毒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人员中毒情况;
3.中毒发展趋势,可能影响的范围,现场情况和附近人口分布;
4.采取的应急抢救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协助救援的事宜。
(二)各级政府接到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报告后,根据事件性质和严重程度,启动《预案》,通知相关应急救援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并立即赶往现场,进行救援。
五、应急措施
(一)《预案》启动后,指挥部应立即投入运行,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应急救援工作,并随时将情况报告市政府。
(二)各成员单位进入现场后,组织专家进行调查,消除危险源;组织医疗急救队伍,及时提供救护所需药品,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中毒患者。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救配合工作。
(三)加强现场安全警戒、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维护社会秩序。
(四)指挥部收到各部门信息反馈后,对救援工作做进一步部署。
六、应急处理专业队伍建设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与消防、安监、疾控、气象、环保、民政、公安、城管、宣传等部门分工负责,协调联动,通报信息,落实各项防范责任和措施,制定和完善一氧化碳中毒救治预案,动员和组织实施好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监测、报告和救治工作。
各级医疗机构要制定本医疗机构的医疗救治应急预案,明确医疗救援流程,落实首诊负责制,充分做好抢救中毒患者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急救组织、急救方案、急救人员、器械设备、救治药品、急救车辆等及时到位,随时整装待发,对中毒人员实施有效、安全、及时救治,提高现场抢救成功率。鹤矿集团总医院为救治重症一氧化碳中毒的专治医院,要做好设备、人员、药品的准备工作,及时进行医疗救治。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监测工作,充分利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系统,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同时,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一氧化碳中毒的防治知识,提醒广大城乡居民在气候变化频繁的季节注意保持市内通风,防止一氧化碳积聚造成中毒,提高群众防范安全事故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七、工作要求
(一)本《预案》是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针对可能发生的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二)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发生后,必须立即上报,不得迟报、瞒报、谎报。事件发生地的政府部门主要领导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全力做好救援工作。
(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救援工作。
(四)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的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出本部门、本单位的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五)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遇有紧急问题,及时处理。要定期检查应急救援工作的落实情况,根据季节的变化,把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防范列入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分析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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