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6-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荆政办发[2014]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维护法制统一,保证政令畅通,市政府法制办对2013年12月31日以前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实施的现行有效的27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237件(目录见附件1)。未列入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二、失效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共33件(目录见附件2)。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上述文件一律停止执行。

定期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任务之一。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以市政府公布的清理结果为依据,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在6月底前报市政府备案。各地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将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内容。

附件:

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237件)失效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33件).doc

文件类型:.doc84f5c383babf0ee8545c270aba875c0b.doc(250.00KB)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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