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关于2012年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荆政办发〔2012〕24号
颁布日期:2012-03-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关于2012年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荆政办发〔2012〕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大遗址保护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监察局《关于2012年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安排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关于2012年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安排的意见

(市监察局2012年3月9日)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壮腰工程”、加快荆州振兴的战略目标,推动荆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关于2012年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12〕10号)精神,制定荆州市2012年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安排意见。

一、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为重点,保障中、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突出抓好水利改革发展这一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水利投入落实、重点水利建设任务推进、水利资金使用和监管以及各级各部门履行职责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市水利局、市监察局负责,市“十二五”重大建设项目巡视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二)突出抓好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围绕“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环境影响评估制度执行以及政府和部门履行职责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经信委负责,市“十二五”重大建设项目巡视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三)突出抓好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围绕贯彻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地方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制落实、节约用地制度执行以及政府和部门履行职责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市“十二五”重大建设项目巡视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四)加强对市“十二五”规划和市委、市政府有关经济发展文件和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围绕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管理好通胀预期工作、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和计划项目实施及经费管理使用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负责,市“十二五”重大建设项目巡视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五)加强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广电重大建设项目和大遗址保护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重点围绕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工作责任和重大改革任务落实、重点文化、广电工程和大遗址保护及文物保护工程项目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市大遗址办、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文物局负责,市监察局配合)

(六)开展对中、省、市关于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民族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市民宗局、市监察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二、以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积极开展效能监察

(七)组织开展《湖北省行政效能监察试行办法》学习宣传,抓好贯彻落实。(市监察局牵头,市直部门各负其责)

(八)加强对经济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贯彻落实中、省、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政策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不断巩固和深化“治庸问责”工作成果。(市治庸问责优化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监察局牵头,市直部门各负其责)

(九)深入推进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直通车服务企业”、督查重大项目工作。(市监察局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十)对重点企业逐级设立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选择一批重点企业和单位建立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聘请一批经济发展环境监察员,建立全市经济发展环境监察制度和项目库,及时听取对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的建议和意见。在“e线民生”上开辟《企业发展环境投诉及建议》专栏,接受企业的投诉,对干扰破坏经济发展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市国资委、市经信委、市监察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三、以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为载体,着力规范行政行为和市场行为

(十一)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继续抓好国土资源、交通运输、铁路、水利、电力等重点领域以及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土地出让、规划管理、建设实施、资金管理等重点环节治理,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市监察局协调配合)

(十二)认真抓好新颁布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并完善“制度+科技”的招投标新模式,创新和完善网上评标、网上竞拍等办法,切实规范招投标市场行为。(市监察局、市公共资源监管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十三)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利用全省信息公开共享网络平台,建立健全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制度,抓紧出台信用信息目录、信用评价办法、不良行为认定标准等制度,及时记录公告市场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实现信用信息在不同地区和行业之间的互联互通和互认共享。(市经信委牵头,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市监察局协调配合)

(十四)开展国土资源领域土地利用和土地整理突出问题专项清理。做好土地卫片执法工作。继续做好城区闲置土地和欠缴土地出让款的清理整治工作。(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市监察局牵头,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各负其责)

(十五)加强对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的监管。联合相关部门,继续加大对“十二五”期间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巡视督查的力度。(市“十二五”期间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巡视督查领导小组牵头,市“十二五”期间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巡视督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深入推进“廉政阳光工程”创建工作。(市监察局牵头,相关部门各负其责)

四、以维护民利为根本,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监督检查

(十六)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逐步完善制度,不断规范调查处理工作。(市安监局、市监察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十七)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城乡低保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行为。(市住建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负责,市监察局、市审计局等配合)充分发挥移民资金监督网的作用,加强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移民资金和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市监察局牵头,市移民局、市财政局负责,市南水北调移民资金监督网成员单位配合)

(十八)加强对中、省、市做好“三农”工作有关政策以及《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湖北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市监察局牵头,市扶贫办、市农业局、市民政局等配合)

五、以改革创新为途径,不断提高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十九)努力提高监督检查科学化水平。统筹安排“十二五”期间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巡视督查、扩内需检查、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等各项工作,以保障性住房、水利、交通、国土等建设项目和资金为重点,全年开展两次巡视督查。以服务荆州“壮腰工程”履职情况监督检查为重点,实行群众监督、部门监督、社会监督。建立监督检查综合协调机制,充分调动部门工作积极性,制定出台《监督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办法》。(市“十二五”期间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巡视督查领导小组牵头,市“十二五”期间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巡视督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

(二十)改进工作方法,加大查办案件和责任追究力度。继续把抓典型、抓查处、抓曝光作为执法工作重要手段,督促职能部门履行职责。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活动的案件。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环境违法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和瞒报、缓报事故的行为及其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为企业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肃查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问题,以及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严肃查处工作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审计局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二十一)加大工作创新力度。加强调查研究,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和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行业部门主抓、纪检监察机关主推的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格局。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学习和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健全长效机制和纪律保障机制,以改革创新为途径,不断提高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市监察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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