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监察局关于2013年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意见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监察局关于2013年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3-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监察局关于2013年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意见的通知
武政办〔2013〕3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监察局关于2013年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3月20日
关于2013年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的意见
市监察局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武汉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加速之年。为做好2013年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优化发展环境,切实改善民生,确保政令畅通,实现武汉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
(一)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大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力度、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各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以及推动“四化同步”发展、建设“美丽武汉”等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排除和解决政风廉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紧扣提速工业发展“倍增计划”,开展对加快汽车、食品烟草、能源环保等重点产业发展,以及加快推进工业倍增示范园区和重大工业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紧扣全面实施服务业“升级计划”,开展对武汉中央文化区、武汉国际博览中心会展区、汉正街文化旅游会展区等服务业重点集聚区建设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服务业因地制宜、错位发展和有序竞争。紧扣推进城市综合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开展对提升市容环境质量、交通疏堵保畅、建设“绿色江城”等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市容环境的进一步改善。(市监察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各负其责)
(二)加强对水利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扣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和民生水利理念,重点对一批抗旱水源工程、大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以及新农村建设中水利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扶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发挥效益。顺应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把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重要抓手,全面开展对湖泊保护相关政策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城市排渍能力,推动湖泊综合治理。(市水务局牵头,市监察局和市有关部门配合)
(三)加强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扣武汉“两型社会”建设实际,严格执行《武汉市节能监察办法》,重点对纳入国家“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的110家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的落实,以及重点用能单位执行能源利用状态报告制度和国家明令淘汰高耗能设备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节能减排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污染、餐饮油烟扰民、土壤污染防治、危险废弃物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
二、深化专项治理工作,着力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秩序
(一)深化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扎实开展2012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和违法行为问责行动。继续加大对闲置土地、低效用地等行为的清理、查处和规范工作,深入开展高尔夫球场综合清理整治工作。(市国土规划局、市监察局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
(二)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土地使用权、政府采购、医疗器械采购、农村产权、知识产权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工作。加大招投标综合监管机构和职能整合力度,将原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的操作权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剥离出来,全部交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管理。不断拓展公共资源集中交易范围,逐步将特种行业经营权、城市占道经营权、户外广告经营权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管理,集中交易,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
(三)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紧扣城建攻坚计划的全面实施,加强对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安全。重点开展对长江大道、东湖通道、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轨道交通1号线汉口北延长线、机场二通道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以及80万吨乙烯、园博会项目建设情况的效能监察,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提高交通服务社会功能。重点做好清理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工作,着力整治工程建设领域围标串标、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等突出问题。(市监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建设委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
积极抓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市信息产业办、市监察局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
三、努力规范基层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廉政勤政和依法行政
(一)大力推进规范基层执法工作。深入推进“治庸问责”工作,重点开展对工商、城管、建管、公安交管等基层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集中治理基层行政执法和服务中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行政效能电子监察,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探索内部制约和层级监督的新方式,强化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组织开展基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扎实推进基层执法队伍建设,促进作风转变,规范执法行为。深入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在抓好试点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
(二)组织指导基层单位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紧扣提升行政效能、促进作风建设,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行政管理中的难点、热点问题为重点,组织指导行政机关认真选题立项,深入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督促指导国有企业围绕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扎实开展企业效能监察,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市监察局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
四、坚持标本兼治,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坚持利剑高悬,有案必查,有庸必治,有腐必惩。以直查快办、暗访代办、督查促办为抓手,对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政策措施不力,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以及在社会和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严重败坏党和政府形象的突出问题,一经查实,严肃问责。积极拓宽案源渠道,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有关人员以权谋私等案件,严肃查处因疏于监管,导致发生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法填湖、环境污染等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为,着力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人口与计划生育、专项资金管理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市监察局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政府及其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周密部署,抓好落实。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建立起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订年度工作方案,抓好执法和效能监察立项工作(《全市执法和效能监察立项呈报表》式样附后),并尽快部署启动各项监察工作。
(二)把握重点,统筹协调。各级政府及其监察机关在开展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中,要突出重点,培植亮点,抓出特点。要结合实际重点选择1—2个执法监察或者效能监察项目,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并加大制度创新力度,促进管理提档升级。要正确把握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的关系,综合运用各种监察手段,相互促进,形成合力。
(三)加强督导,狠抓落实。各级政府及其监察机关要加大组织协调力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督促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务求工作实效。要注重发现和树立典型,加强工作交流,以点带面,整体推动。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监察机关报告,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正文:GGL201338.ceb
http://www.whbgt.gov.cn/upload/ceb/GGL201338.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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