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城管局关于推进宜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8-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城管局关于推进宜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学校:

市城管局《关于推进宜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关于推进宜昌市数字化

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城管局

数字化城市管理是运用数字和网格技术等现代技术手段,实施现代化城市管理模式的系统工程,是全面提高城市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置水平的有效措施。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鄂政办发〔2011〕41号)精神,现就推进宜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

以“数字城市”、“网格管理”等技术措施和理念为依托,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整合资源、共建共享,改造流程、提高功效,构建科学高效的城市管理工作机制。按照“统一平台、统一受理、统一规范、统一监督”的原则,构筑覆盖市、区两级的数字化城市管理综合平台,推动城市管理从被动向主动转变,从粗放向精细转变,保持管理常态化,全面提高宜昌城市管理水平。

二、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和任务

(一)组织体系建设

构建“一级监督、二级指挥、三级处置、四级网络”的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实行市级集中监督,市、区两级分级指挥,市、区和街道三级处置,形成市、区、街道和社区四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网络体系。市级设立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办公室地点设在市城管局),负责监督、指挥、协调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下设监督中心和指挥中心,实现监管分离、协同管理。监督中心为发现问题和综合评价系统,指挥中心为派遣任务和处理问题系统。各区设立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实行市、区信息共享,区级不独立建设信息平台。

(二)制度体系建设

制定《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监督手册》、《城市管理部件、事件处置(指挥)手册》、《城市管理综合绩效考核办法》,建立比较完善的监督、处置和考核制度,形成一套科学的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体系,对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及相关岗位实施城市管理的工作过程和绩效等进行综合评价。建立评价模型,由系统自动生成评价结果,并与目标考核、效能考核挂钩,切实做到奖惩兑现,并向社会公开。

(三)信息系统建设

充分利用电子政务专网、液晶显示大屏、空间地理信息平台、“社区e通”、12345市长专线呼叫中心等渠道和平台,提供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所需的软硬件条件和安全防护措施,保障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与部门、区、街道、社区之间的协同运作。按照住建部颁布的行业标准和技术指南,建设监管数据无线采集、监督指挥中心受理、协同工作、地理编码、监督指挥、综合评价、应用维护、基础数据资源管理、数据交换等基础子系统,并根据实际需求增设扩展子系统。

(四)基础数据建设

数字化城市管理需要使用的数据主要包括基础地形数据、单元网格数据、部件数据和地理编码数据。依托市电子政务基础地理信息平台提供的电子地图、影像图等建立基础地形数据库;依托市网格化管理的网格数据建立单元网格数据库;城市部件普查及地理编码、事件分类编码,由专业部门进行地理勘测,建立基于网格数据的管理部件、事件数据和城市地理编码数据库。

(五)专职队伍建设

包括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所需的信息采集员、监督指挥中心受理员和派遣员队伍建设。信息采集员由现有网格管理员及专业巡查员担任。

三、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保障与实施步骤

(一)组织保障

成立宜昌市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和人员名单附后),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宜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日常监督、指挥、协调等工作。

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市电子政务办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项目建设;市城管局负责组建相应工作机构,提供相关基础数据;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项目的立项和审批;市财政局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经费保障;市委编办负责按照住建部及省住建厅的有关要求提出数字化城市管理专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报市编委会研究决定;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并由相关单位组建成立城市管理处置中心。

将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及运行费用纳入市、区两级财政预算。

(二)实施步骤

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思路,宜昌市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分两期实施,各期主要任务如下:。

第一期(2011~2012年)。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组织机构建立、方案制定、项目立项、标准制订等工作;建立市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和夷陵区、西陵区、伍家岗区、宜昌开发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开展城市部件信息普查,建立城市地理编码数据库,共享公安视频监控系统,开发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系统集成并投入示范运行。

第二期(2013年)。点军区、猇亭区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并投入运行;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全部纳入数字化城市管理范围,中心城区基本实现数字化城市管理。

各县市可参照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附件:宜昌市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及人员名单

组长:市政府市长李乐成

副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郑超

市政府副市长王宏强

成员:市政府副秘书长雷元海

市政府副秘书长王俊

市城管局局长张毅

市编办主任李俊昌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杨美仁

市住建委主任张立新

市财政局局长王金建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张军平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郑兴华

市规划局局长夏文翰

市房管局局长陈颖宜

市环保局局长刘彦才

市卫生局局长董美阶

市工商管理局局长袁红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付义

夷陵区政府区长刘洪福

西陵区政府区长王均成

伍家岗区政府区长张鹏

点军区政府区长周正英

猇亭区政府区长许志华

宜昌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吴刚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邹昌奎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张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今后如因人事变动,由领导小组组成单位相应负责人接替,不再另行发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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