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市区政府2009~2010年度教育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颁布单位: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8-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市区政府2009~2010年度教育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中专学校: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县(市、区)党政领导基础教育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方案〉的通知》(鄂办发〔2001〕52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0〕114号)精神,今年6月中下旬,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有关部门,对县市区政府2009~2010年度教育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两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积极推进教育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稳步实施学校布局调整,着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重点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全市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教育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教育事业继续保持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

经量化评分、综合评议,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远安县、兴山县、秭归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夷陵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被认定为优秀等次;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宜昌开发区被认定为良好等次。

市政府希望各县市区认真总结经验,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突出重点领域,把握关键环节,强化工作措施,努力推动全市教育事业快速、均衡、优质、协调发展。

二○一一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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