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中省委托市级审批事项、市级初审事项、涉及行政审批的管理和服务事项以及暂不列入保留目录的行政许可项目等事项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10-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郴政办函〔2014〕200号关于公布中省委托市级审批事项、市级初审事项、涉及行政审批的管理和服务事项以及暂不列入保留目录的行政许可项目等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部门管理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中省驻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强化依法行政。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和规定,经过严格审核,清理出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受中省委托审批事项17项、省级审批市级初审事项6项、涉及行政审批的管理和服务事项32项、因无实施对象暂不列入行政许可保留目录事项12项。

对受中省委托市级审批事项、省级审批市级初审事项,各有关实施部门要严格按照权限划分和程序要求,做好上下衔接工作。对涉及行政审批的管理和服务事项中,由原行政许可调整为管理服务事项的,相关责任单位要尽快研究出台管理服务的具体办法,建立健全后续监管制度,制定配套措施,加强日常监管和服务,并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继续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对因无实施对象暂未列入保留目录的行政许可项目,如情况发生变化,有申报许可事项发生时,在报经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由相关单位重新开展审批。

附件:1.中省委托市级审批事项目录

2.省级审批市级初审事项目录

3.涉及行政审批的管理和服务事项目录

4.暂不列入保留目录的行政许可项目事项目录

郴政办函〔2014〕200号附表.doc

http://www.czs.gov.cn/html/uploadfiles/201411/20141112165836697.doc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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