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管十佳”评选活动的通知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管十佳”评选活动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南省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11-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管十佳”评选活动的通知
鹤城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为表彰近几年以来关心、热爱城管工作,并为我市城管事业做出贡献的人员,调动广大市民和城管工作者投身创卫工作,助推城市发展的积极性,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城区离退休老同志、在校学生、城管志愿者和基层城管工作者中开展“十佳”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市本级与鹤城区的离退休老同志、在校学生、义务参加城市管理工作的志愿者及基层城管工作者(包括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市行政执法局、市交警支队和鹤城区、经开区相关部门一线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离退休老同志、在校学生、义务参加城市管理工作的志愿者必须热心城管事业,并在爱护环境卫生、公益设施、市容市貌和维护交通秩序等到方面做出显著成绩或突出贡献。
(二)城管工作者必须政治坚定、廉洁奉公、业务过硬、爱岗敬业、成绩突出。
三、评选办法
(一)推荐。街道办事处、社区,其他基层单位推荐。
(二)审核。团市委、市老干局、市公用事业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教育局、市交警支队及鹤城区(含经开区)对推荐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后报市创卫办确定离退休老同志、在校学生、义务参加城市管理工作的志愿者及城管一线工作者各15名
(三)公示。市创卫办对拟定的候选人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1年12月13日至12月19日。监督电话:0745-2732337。
(四)评定。对公示后的候选人采取书面投票、网络投拟和市创卫办评定的方式确定出最后拟表彰人员各10名。书面投票、网络投票和市创卫办评定的,分别按30%、40%和30%计入总票数。书面投票由12月13日怀化日报刊发选票,填选后以邮件形式寄送至市创卫办(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网络投票请登录www.huaihua.gov.cn点选。2011年12月20日起至12月30日为投票期。
四、表彰
市人民政府对最后评定出的的拟表彰人员分别授“怀化市十佳关心城管离退休老同志”,“怀化市十佳城管好风尚在校学生”、“怀化十佳奉献城管志愿者”、“怀化市十佳城管工作者‘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
四、组织实施
此次评选活动由市创卫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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