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下放、调整、合并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下放、调整、合并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
| 颁布单位: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9-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下放、调整、合并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岳政发〔201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对55家市直及省属驻岳单位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新一轮的集中清理。经2014年9月17日市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决定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3项、下放行政审批项目32项、调整为政务服务类项目59项、151项行政审批项目合并成54项。清理后,市本级保留行政审批项目共181项(含新增12项、151项合并成54项)。
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保留、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将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名称、设立依据、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期限、收费标准及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和示范性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和网站上公示,将我市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纳入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和管理。
以前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与本决定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不相符的,以本决定为准。
附件:1.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3项)
2.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32项)
3.调整为政务服务类项目目录(59项)
4.合并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51项合并成54项)
5.保留的市本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181项,含新增的12项、151项合并成54项)
岳阳市人民政府
2014年9月29日
附件1
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3项)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实施机关
设立依据
取消依据
1
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行政许可
市水
务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
2
统计调查项目备案
行政许可
市统
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新增的行政审批事项和保留的省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53号)
3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资格认证
行政许可
市安监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
4
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
行政许可
市文物管理处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湘政发〔2014〕17号)
5
进入环保部门主管的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及在缓冲区从事科研观测、调查活动的审批
行政许可
市环保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第167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
6
城市房屋拆迁和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许可
行政许可
市房地产局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已废止
7
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认定
行政许可
市房地产局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已废止
8
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行政许可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
2014年3月7日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此项目作事后备案管理
9
对出卖、转让、赠送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的审批
行政许可
市档案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湘政发〔2013〕24号)
10
畜禽人工授精员证核发
行政许可
市畜牧水产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畜禽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8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新增的行政审批事项和保留的省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53号令)
11
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
非行政许可
市教育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12
企业在缴纳所得税税前扣除财产损失审批
非行政许可
市地税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13
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批
非行政许可
市地税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执行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52号)
附件2
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32项)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实施机关
设立依据
备注
1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行政许可
市人口计生委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28号)
直接下放至县级
2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
行政许可
市人口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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