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城管办关于加强“两节”期间城市管理工作的通知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城管办关于加强“两节”期间城市管理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松政办发〔201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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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1-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城管办关于加强“两节”期间城市管理工作的通知
松政办发〔201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省级开发区,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市城管办《关于加强“两节”期间城市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关于加强“两节”期间城市管理工作的通知
(市城管办二○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春节即将来临,为了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给广大市民提供一个舒适、有序、稳定、整洁的节日环境,让广大市民度过一个祥和、喜庆的新春佳节,现就加强“两节”期间城市管理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环卫保洁
由于节日期间人流车流密集,加之今冬雪量较大,给节日期间的环卫保洁带来很大压力,环卫部门要合理安排人力物力,调整好保洁时间,对市场周边、超市附近等人流较集中的路段要加大保洁力度,真正做到全天侯保洁,垃圾随产随清。对垃圾产生量较大的垃圾中转站要进行一次彻底清理,中转站周边环境保持清洁,增加每天的清运次数,做到垃圾不外溢、不堆积。对街路及绿化带内的白色垃圾要即时清理,随有随捡,确保街路干净整洁。对节日期间产生的鞭炮废屑要及时清扫,避免造成二次污染。物业办、各街道要在节前集中组织住宅小区和居民区开展一次垃圾清理行动,让广大居民过上一个干干净净的新春佳节。
二、加强亮化管理
凡临街的单位、商户,各公园、广场、桥梁等,有亮化设施的,从即日起,各责任部门要利用一周的时间,做好亮化设施检修工作,进一步落实好亮化责任,设专人负责节日期间的亮化管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设施要抓紧时间进行维修,一周内完成维修任务。街路、桥梁、公园、广场的亮化要严格按照松城管委办〔2009〕1号文件的统一安排进行开关灯。对于楼体轮廓灯、射灯及其它景观灯要在2月2日(腊月三十)至2月7日(正月初五)春节期间;2月16日(正月十四)至2月18日(正月十六)元宵节期间通宵亮灯。
三、加强市场管理
从即日起,工商、物价、卫生、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市场的监管,采取明查暗访等手段,严厉打击各种造假、售假,短斤少两,欺行霸市等行为,坚决制止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市场,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安全的节日市场环境。前郭商贸小区、郭旗街市场、北方蔬菜批发城、阳光商城、江北商贸小区、步行街、中山大街蔬菜水果批发市场等几处露天集贸市场,主办单位要认真负起责任,切实加强市场内外环境卫生和经商秩序管理,要加大环境卫生管理力度,对市场内外的卫生进行一次大清扫,清除死角,确保市场内外干净整洁。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物品摆放有序,不占道、不外溢,杜绝店外店,确保节日市场干净整洁,井然有序。
四、加强交通秩序管理
春节期间人流车流密集,加之今年降雪频繁,路况复杂,给城市交通带来很大的压力。公安交警部门要提前做好安排,严厉查处各种违章行为,对中心市场、飞宇超市、阳光商城、大润发超市、人民商场、长宁街、建设街等一些车流较大的地段,重点安排警力,合理安排停车点位,坚决打击乱停乱放影响交通的车辆,高峰时间要有专人站岗疏导交通。节日期间,交警、客管、运管、公汽等部门要加大查处客、货运车辆超载超限力度,确保市民节日出行安全。
五、进一步做好清雪工作
各责任部门要根据市里的统一安排,严格按照标准做好清雪工作。目前,主街路清雪工作基本结束,一些巷路清雪仍在进行。要进一步加大清运力度,确保节前将城区内的积雪清运干净。节日期间再遇雪情,一定要早安排、早动手,加快清雪进度,真正做到以雪为令,雪停人动,路见本色。要吸取前几次清雪的教训,避免积雪成冰,造成路面冰层无法清除,给城市交通带来极大隐患。
希望各责任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做好各自的工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安排人力,确保完成任务,保证“两节”期间城市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届时,市城管办将加强节日期间城市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并随时通报问题解决情况。
宁江区、前郭县、开发区、油田参照本通知,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春节期间城市环境整治具体任务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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