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通化市春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通化市春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通化市人民政府 | 文号:政明电 【 2010 】 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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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3-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通化市春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明电【2010】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驻通国省属企事业单位:
现将《2010年通化市春季防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O年三月二十四日
2010年通化市春季防火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市2010年春季防火工作,预防和减少一般火灾事故,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春季防火期间的消防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省、市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明确任务,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通过春季防火工作,使各单位消防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预防、遏制火烧村屯和“火烧连营”,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发生,为全年消防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时间安排
3月25日至5月31日。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春季防火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分管消防工作副市长为组长的市春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负责全市春季防火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四、工作任务
(一)层层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春季防火工作的总体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春季防火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春季防火期间,各地要将消防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制,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部门、分解到专人,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督促各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确保《2010年消防工作责任书》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开展春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各地要针对春季火灾规律和特点,充分调动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科学部署工作任务,迅速组织春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党政机关、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厅、游戏厅、网吧、洗浴等公众聚集场所,供电、供水、供油、供气等公用设施单位,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和场所,广播电视、金融、交通和通讯枢纽等重点单位,要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细致地消防安全检查,依法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检查中要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特别是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当地政府要及时进行挂牌督办,采取综合整治手段,严格落实整改期限、措施和责任,务必形成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
(三)加大春季纵火案件的防范和打击力度。全市消防、公安刑侦、治安部门和乡(镇)派出所要通力协作,注意发现各类不安全因素和苗头性问题,对以前发生过纵火案件的村屯要派专人进行走访和调查,全面开展侦破工作;对故意纵火的犯罪分子要及时抓捕,决不姑息。同时要加强对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防止报复性纵火案件,最大限度减少因故意纵火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四)做好大风天火灾预防工作。各级政府、特别是乡(镇)政府和农业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农村大风天和高火险天气的预防工作。要“以风为令”,深入乡(镇)、村屯、包片包户地开展检查,落实农村“七户联防”、“风险共担”等有效的措施,组织发动村民实行群防群治,进行联防巡查。重点加强柴草垛、村民住宅电气线路、烟囱等用火用电部位的检查,防止因线路短路、烟囱飞火或滋火等原因造成火烧村屯等恶性火灾事故。同时,要严禁六级以上大风天野外动火,对室外吸烟、小孩玩火、乱倒硝灰等行为要进行严厉批评教育。要通过悬挂防火旗、设置防火标志、张贴标语等方式,广泛进行消防警示宣传,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参与大风天防火工作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五)加快农村消防水源建设。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消防水源的建设必要性和重要性,合理制定农村消防水源的建设计划,落实建设资金,下大力气解决农村消防水源不足的根本问题。各乡(镇)政府及农业、水利部门要充分利用“自来水村村通”和农村人畜饮水工程的有力契机,改造农村自来水管径,配备栓口和必要消防器材,在供水管网加装地上、地下消火栓。无自来水管线的,要结合天然条件和地域特点,建设大容量消防水池,在天然湖泊、池塘修建消防车取水码头,以满足农村灭火救灾的实际需要。
(六)加快和推进各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按照省、市消防工作责任书要求,及早谋划,尽快完成建设乡(镇)政府专职消防站、征召合同制消防员等工作,确保本地90%的乡(镇)、行政村年底前完成“一乡(镇)一站一车”、“一村一泵一队”的建设目标。同时要因地制宜,鼓励和支持政企联办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民办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扩大社会消防覆盖面,增强广大农村的消防安全保障能力。消防部门要加强对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和农村义务消防队的业务指导,提高他们消防工作水平,充分做好设施、装备、训练等灭火救援准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广大群众的财产损失。
(七)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增加经费投入。各级新闻宣传部门要开设固定消防宣传专栏(版),定期宣传报道消防工作动态和建设成果,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和场所及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要紧密结合春季防火工作特点,广泛开展以学习掌握防灭火常识、疏散逃生技能为主的宣传教育活动,尤其要加强大风天和野外吸烟用火的安全防火宣传教育,规范安全用火、用电行为。同时要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增强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八)全力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所属公安消防部队、政府专职消防队的车辆油、水、电、气充足,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重大抢险救援任务。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结合春季火灾特点,及时调整充实一线警力,特别是要强化第一出动力量,确保战斗力不减。各专职和义务消防队要加强车辆器材的维护保养,对装备器材进行彻底检查,做到一旦发生火灾,迅速出动,积极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增强忧患意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调度会、消防例会,协调解决春季防火工作中的问题,深入社会和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竭尽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对本行业、本系统进行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责任、措施,确保按期消除隐患。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达不到技术规范规定消防安全条件的,工商、文化部门要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各公安派出所要对辖区内“九小”场所进行逐一排查,彻底摸清非重点单位底数和火灾隐患情况,建档立册,坚决预防小隐患引发大事故、小场所发生大火灾。
(三)畅通渠道,反馈信息。春季防火期间,各县(市、区)政府要严格执行信息处理报告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对重大事件和重要信息及时请示、报告,不得延误。凡因工作失误造成重要信息漏报、迟报,甚至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要从严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5月20日前,各县(市、区)政府要向市春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春季防火工作总结报告。春季防火结束后,市政府将成立检查组,对各地春季防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开展不力、工作目标任务完成不好的县(市、区)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市春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市春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禇民华副市长
副组长:纪凯平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
房维志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冷万吉市安监局副局长
李玉平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继强市财政局副局长
曹慧峰市监察局副局长
李宪锋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涛市城建局副局长
程树清市商务局副局长
刘强市文化新闻出版和体育局副局长
韩一明市民政局副局长
侯晓峰市卫生局副局长
张庆阳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世敏市农委副主任
李大伟市旅游局副局长
赵禹市公用局副局长
张国林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
姜殿军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潘加佳市粮食局副局长
田宝华市质监局副局长
咸绪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李景林市人防办副主任
赵新利市供销社副主任
崔健勇银监局通化分局副局长
李德生市消防支队政治委员
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主任由李德生兼任,副主任由市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处长王振担任,联系电话:329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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