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质量强市战略行动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通市政办发【 2012 】10号
颁布日期:2012-09-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质量强市战略行动计划的通知

通市政办发【2012】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驻通国省属企事业单位:

《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质量强市战略行动计划》已经2012年9月12日市政府2012年第1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24日

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质量强市战略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发〔2012〕9号)及《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201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吉政办发〔2012〕44号)精神,根据《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化市深入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市政发〔2012〕1号)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一)建立企业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岗位质量规范与质量考核制度,在企业管理绩效考核中试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组织大型企业参加省开展的建立质量安全管理机构、质量工程师持证上岗、“首席质量官”制度试点工作。(市质监局牵头)

(二)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组织企业开展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培训,参加第五届吉林省质量管理奖和吉林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评选工作。(市质监局牵头)

(三)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社会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缺陷产品、食品召回法定义务。建立企业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市工信局、市城建局、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安办、通化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二、强化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开展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改”集中专项行动。开展畜禽屠宰及其制品、水产品、调味品、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餐具和食品包装材料、蔬菜农残超标、食用油、饮料、乳制品、酒类产品专项整治。(市食安办牵头)

(二)开展农资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专项整治。以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具等农资产品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市农委牵头)

(三)开展建材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专项整治。以建筑钢材、水泥、建筑防水卷材、电线电缆、装饰装修材料等建材产品为重点,对制假售假及质量问题严重的重点区域、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开展综合治理。组织开展打击“地条钢”等专项行动。(市质监局牵头)

(四)开展药品质量安全问题专项整治。针对药用辅料、中药材、中药饮片等质量安全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

(五)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对学校、幼儿园、车站、商场、旅游景区、游乐园等人员密集区域以及居民住宅的在用电梯、锅炉、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气瓶等涉及公共安全的特种设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市质监局牵头)

(六)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制定重点监管产品目录。根据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等级和重要程度,及时将涉及质量安全的产品纳入重点监管目录。针对健康危害较大、风险程度较高和以往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受到消费者关注的产品进行风险监测。加强重点产品、重大设备、重点工程、重点服务项目的质量监管和监督检查。(市质监局牵头,市质量强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

(七)加强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完善出口工业品分类管理制度,加大对进口高风险工业品的检验监管。完善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机制,健全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和国境卫生检疫疫情风险信息收集网络,增强口岸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能力。推进进口食品境外企业注册,完善出口食品备案管理。(通化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

(八)加强宏观质量状况分析。建立和完善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针对重点行业或重点产品开展质量状况综合分析,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依据。(市质监局牵头)

(九)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积极推进使用组织机构代码电子证书。探索建立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和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完善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市质监局牵头)

三、完善质量工作考核激励机制

(一)健全质量评价考核机制。对已列入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的质量工作加强绩效管理,推动地方政府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评价指标。(市发改委、工信局牵头)

(二)建立政府质量奖励制度。设立通化市质量奖,对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管理先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市质监局牵头)

(三)开展“质量强县示范城市”活动。根据“质量强县示范城市”活动指导意见,加强质量工作,积极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市质监局牵头)

四、大力实施品牌战略

(一)加大品牌培育力度。制定品牌培育计划,扩大品牌群体,重点打造一批有影响力、有竞争力的驰(著)名商标、地理标志注册商标、名牌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市质监局、工商局牵头)

(二)开展国家、省级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活动。指导企业开展创建活动。引导企业积极参加国家品牌价值评价工作。(市质监局牵头)

五、加强质量基础工作

(一)推进标准化工作。组织重点企业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活动。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活动和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围绕现代农业、支柱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资源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开展标准体系研究和标准制(修)订工作,特别要加大对鸭绿江河谷葡萄基地产业发展工作的支持。(市质监局牵头)

(二)加强计量工作。深入实施民生计量工程,扩大民用“三表”及集贸市场在用衡器免费检定范围,以医院、眼镜店为重点,开展“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主题活动。强化能源计量监管,加快能源计量信息平台建设,开展“抓计量、促质量、减排放、保安全”计量服务进企业活动。开展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加油机、大型衡器等计量器具的计量管理工作。(市质监局牵头)

(三)加强认证认可管理。开展建筑工程、汽车安全检测等重点实验室专项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电线电缆、有机产品等认证产品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超期、超范围使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和虚假认证、买证卖证以及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行为。(市质监局牵头)

(四)强化检验检测技术保障。重点培育打造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大力推进省市县三级质量技术检验检测研究基地项目建设,加强检测技术、检测方法研究,抓好食品检测能力提升。深入开展技术机构能力建设达标活动。加强机动车安全、环保技术检验机构监管。增强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能力,加强出入境疫病情监控和进出口商品检验技术能力建设。(市质监局牵头)

六、加强宣传教育和组织保障

(一)建立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和协调处理质量工作重大事项,督促有关工作落实,对各地、各部门实施本行动计划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市质监局牵头,市质量强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

(二)加强质量培训教育。做好各级政府及部门领导、质量监管部门有关人员、企业负责人培训工作。开展全市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创建活动。(市质监局牵头)

(三)开展“质量月”主题活动。开展以“宣传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推动建设质量强市”为主题的“质量月”活动,大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和先进典型,加强质量舆论监督,尤其要加大对质量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市质监局牵头)

(四)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年度计划,细化任务及分工,明确时限和要求,逐级落实责任,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各县〈市〉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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