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2010年南通市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2010年南通市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通政办发〔2010〕10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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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6-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2010年南通市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0〕10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提出的《2010年南通市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2010年南通市体制改革工作要点
(市发展改革委2010年6月)
2010年全市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建立较为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以促进又好又快发展为根本,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继续推进农村、企业、事业、市场、社会、政府等各领域改革,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推动南通经济转型升级、开启基本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围绕经济转型,突出市场主体和创新、创业力量的培育。
(一)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发展。
进一步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拓宽市场准入领域,拓展产业发展领域。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合资合作、项目融资、BOT等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市政公共事业、城中村改造的投资、建设和管理。支持民营资本参与新农村建设,参与农业规模化经营和产业化开发,鼓励民营资本领办或参与组建农村专业化合作经济组织,开展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协同联动的改革试点。
保护私营、合伙企业的财产权、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培育壮大创业主体,通过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工程、外来人员创业工程、海外归国人员创业工程,不断壮大现有创业主体,培育潜在创业主体。进一步完善创业扶持政策,扩大创业孵化园,实施创业资金补贴,鼓励更多大学生、农民投入到创业中来。实行政府购买创业项目,建立并充实全市创业项目资源库。切实解决企业用地、融资等问题。
促进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向社会募股以及企业兼并、联合、相互参股等形式,向投资主体多元化转变,推动一批成长性好的民营企业加速转变为龙头企业。
(市民发办为主负责,市各相关部门参与)
(二)进一步创新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深化企业改革。
发展壮大现有资产经营公司。按照突出和精干主业的要求,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实施优进劣退,采取退出、兼并、重组、盘活等多种形式,加大清理非主营业务,剥离非主业资产。适应区划调整新形势,拓展市区国有经济发展新平台。组建洋口港南通国际产业园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深化企业改革。继续推进大生集团深化改革,加快内部资源整合,精简压缩子公司。加强改制企业后续监管工作,规范市属改制企业股权转让审核程序,加强市属改制企业剥离资产的清理处置,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和职工合法权益。
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董事会建设。规范完善董事会职责及议事规则,扩大外部董事委派范围。创造条件,切实解决董事会成员与经理层重合问题。探索监事会履职新模式,实现外派监事会全覆盖。完善企业领导人员激励约束机制。严格企业经营者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将组织选聘与市场化竞聘相结合,完善企业领导人员选拔机制。
(市政府国资委为主负责,相关部门参与)
二、围绕经济可持续发展,提高资源要素配置的市场化、社会化程度。
(三)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继续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完善政府对投资项目的审批方式。改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以“市民中心”等项目的建设为载体,扩大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试点。
推进建设项目融资体制改革。对有一定回报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项目,积极吸引社会各类投资主体进入,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采用公用民营、民办公助、股份制等多种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和境外资本。
(市发改委、财政局、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参与)
(四)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要素市场建设,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本、土地、人力资源、技术等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以政会脱钩和布局调整为重点,推进全市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组织的改革和调整。健全招投标综合监管体系,建立市招投标工作联络员会议制度。
培育和利用资本市场。积极培育上市企业,采取多种途径,推动优势企业在国内外证券市场上市。多途径、多市场、多方式、多板块推进企业上市,通过资本运作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的再融资功能。规范和完善现有产权交易机构,建立健全产权交易监管体系,逐步形成区域性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深化金融改革,发展中小金融机构,积极培育股份制商业银行,吸引境内外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进入南通。
健全土地市场机制,建立资源占用的约束机制。完善城市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完善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以及非经营性用地的公开供地制度,完善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预申请制度。着力优化经营性用地供应结构,有效调控房地产市场。继续从机制、源头上把住工业项目集约用地关,充分盘活利用好存量土地,进一步规范全市土地市场秩序。探索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机制。
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人力资源配置和城乡统筹就业中的基础性作用。引导企事业单位加强创新型、开放型人才储备,有针对性地引进急需人才和紧缺人才。推行技师、高级技师的社会化鉴定制度,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制度。
加快发展技术市场。发展一批面向高新技术产业的技术经纪人机构。
(市发改委、经信委、国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局、银监局等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参与)
(五)建立沿海战略资源开发使用管理新机制。
适应沿海开发新形势,研究出台关于加强沿海战略资源科学开发使用管理的意见,建立健全沿海岸线、沿海风能、海域滩涂等战略资源的科学开发、使用和管理制度,加强沿海市管区域的开发和管理。
(市发改委为主负责,相关部门参与)
三、围绕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深化农村改革、海洋渔业改革和小城镇改革。
(六)深化农村改革。
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大力推进土地流转。建设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强化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管理。采取多种途径,降低农民的进城成本,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培育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组织,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对农户的覆盖率比上年增加4个百分点。积极探索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全市新增土地股份合作社100家。推进农村社区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面达80%。着力完善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保障机制。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规范化建设,80%以上经工商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账立制。
(市农办、发改委、国土局、农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参与)
(七)推进海洋渔业改革。
积极探索海域使用物权管理新办法。成立海域使用权交易中心,建立管理与交易制度,形成全市海域使用权流转平台,为沿海开发提供投融资服务。
创新渔业经营体制。大力发展渔民专业合作社,提高渔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和抵御市场风险、自然灾害的能力。全市力争新增渔民经济合作组织50家,全市渔民参加经济合作组织的比例提高到35%左右。建立海洋捕捞可持续发展机制,进行渔船抵押、捕捞许可证质押贷款进行渔船改造的改革探索。
(市海洋渔业局为主负责,相关部门参与)
(八)推进全国小城镇改革发展试点镇的试点工作。
通州区二甲镇力争在行政管理、土地管理、规划建设、合作组织等方面的改革取得进展,如东县栟茶镇要着手制定发展规划。
鼓励和支持农村企业易地置换到工业园区,形成节约土地、促进环保、设施共享的农村工业集聚发展格局。
(市发改委、农办、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国土局、农委等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参与)
(九)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培育小额贷款组织。积极开展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试点工作。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建立新型农业保险机制,主要农产品参保率90%以上。
(市发改委、农办、农委、海洋渔业局、银监局、保险行业协会等部门和单位负责,相关部门参与)
四、围绕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和社会事业改革。
(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工作方式。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实施电子政务,推行并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按中央和省要求,推进市、县(市、区)政府机构和乡镇机构改革。加大公务员交流轮岗力度。探索建立以公共服务、改善民生为重点的政府部门公共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府绩效管理体系。
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深化预算改革,编实项目经费预算,试编综合预算,提高经费预算执行力。
(市监察局、法制办、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改委、财政局、行政审批中心等部门和单位负责,相关部门参与)
(十一)推进社会事业管理体制、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
以构建现代公共服务体系为目标,兼顾社会公平与效率,积极创新社会事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进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方式,鼓励民资和外资参与社会事业改革,优化社会事业资源配置。健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公益型事业单位“管办分离”制度。稳步试行并逐步推广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模式,变“养人”为“养事”。
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继续深化军转安置制度改革。探索“阳光工资”与绩效考核相结合的薪酬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新机制。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探索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和多元化分配的新办法。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参与)
(十二)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把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巩固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监测评估。推进教育资源优化整合。继续推进新区、东区和北城地区的配套中小学建设,组织实施新一轮市区中小学布局调整。推进教育教学领域改革,创新教学方法,改革考试评价方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改革教师、校长培养管理体制,创新名师成长机制。完善教职工全员聘用制度,推行优秀骨干教师定期轮换流动制,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立留守儿童管护、教育的长效机制。探索校企合作新机制,组建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联盟。探索构建南通地方高校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
(市教育局为主负责,相关部门参与)
(十三)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完善全市文化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加大对农村文化资源配置的扶持,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探索设立专项引导资金,发挥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作用,引导地方文化产业品牌发展。着力培育一批有实力的文化事业单位和有竞争力的文化企业。促进文化经营场所向规模化、连锁化方向发展。
积极稳妥地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等主要新闻媒体经营部分剥离转制为企业,组建主业突出、多元经营、分工合理的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传媒等新型文化产业集团公司。做好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改制转企工作。积极扶持非国有书店发展。推广如皋民营剧团管理经验,促进全市民营剧团发展。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为主负责,相关部门参与)
(十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进一步完善市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拓展社区卫生服务功能。推进乡镇卫生院建设,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力争从南通实际出发,提出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推行基本药物制度。积极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进一步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积极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探索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补偿机制改革,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完善院长负责制,推进岗位绩效工资制。
(市卫生局为主负责,相关部门参与)
五、围绕惠及民生和社会和谐,深化社会保障体制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十五)深化社会保障体制和分配制度改革。
以扩大覆盖面、提高统筹层次、提高保障水平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城乡各项社会保险制度。重点抓好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成立企业及职工的参保扩面工作。按照国家新农保政策,完善全市新农保办法;建立起新农保和城保有序衔接的通道。立足于提高待遇、统筹城乡、人人享受医疗保障的目标,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建立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制度、居民生育保障三项制度,提高医疗保险的普惠面和待遇水平。
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逐步完善职工收入随企业效益提高而提高的机制。
加快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多元和适度普惠社会福利公共服务供应方式,建立和完善优惠政策,鼓励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健康发展。逐步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探索儿童重大疾病救助机制,建立健全重残人员、低保边缘家庭等特殊群体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标准,扩大医疗救助对象,积极推进城乡医疗救助一体化。推行“三无”、五保、低保等特殊对象殡葬基本服务政府埋单,探索建立其他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普惠制。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为主负责,相关部门参与)
(十六)拓展社会改革发展新空间。
深化政府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统筹城乡要素,着力实施以“便民服务网络”为重点的“三基工程”,不断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注重社会资源整合,探索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优抚双拥、老龄工作、慈善福彩等工作社会化路径。完善政府主导、民间运作的社工模式,建立公共财政支持社会工作发展的长效机制,探索将社工服务、以工代赈纳入政府采购体系。落实政府为特殊困难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政策。
根据沿海开发、城乡一体化发展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沿海镇村区划调整调查研究,优化行政区划格局,加快城市化进程,重点发展临海城镇,对布局不合理、规模较小的乡镇进行撤并,依托沿海特色产业,带动人口集聚,合理扩大城镇规模。
(市民政局为主负责,相关部门参与)
六、加强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
(十七)发挥改革综合部门作用,强化改革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职能。认真谋划改革工作,抓好重点改革工作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建立健全改革工作目标责任制。做好改革情况的综合分析。以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联络员会议制度为平台,强化各部门、县(市、区)改革信息的沟通和汇集,紧密跟踪各项改革进展情况。加强改革工作的检查、考核和评估。做好对外地改革信息的收集、研究工作,学习借鉴改革试点地区先进经验。
(市发改委为主负责,相关部门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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