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十三批取消、调整和继续保留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

颁布单位: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文号:大政发 [2013] 44号
颁布日期:2013-08-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十三批取消、调整和继续保留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对市政府部门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集中清理。经严格审核论证,市政府决定第十三批取消、调整行政许可项目17项,其中取消12项、调整5项,取消、调整后继续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104项,此外接收上级下放的行政许可项目25项,现予一并公布。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调整、新确认和接收上级下放行政许可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及时调整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权力项目和行政审批流程等,切实加强对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管。要按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许可项目,规范行政许可流程,创新行政许可方式,建立行政许可的制约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许可权力运行的监督。

附件:1.市政府第十三批取消、调整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17项)

2.市政府第十三批取消、调整后继续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104项)

3.接收上级下放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25项)

大连市人民政府

2013年8月4日

附件1

市政府第十三批取消、调整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17项)

一、取消的项目(12项)

(一)市发展改革委(1项)

价格评估执业人员资格认定

(二)市教育局(1项)

民办学校聘任校长核准

(三)市公安局(1项)

出入境及边防许可项目中的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核发、合资船船员登陆证核发

(四)市国土房屋局(1项)

房屋拆迁资质及拆迁许可

(五)市规划局(1项)

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项目中的重要地块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其他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确认调整为非许可审批事项

(六)市林业局(1项)

野生动物保护相关许可(携带、运输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出县境的审批、经营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核)

(七)市海洋渔业局(3项)

1.海域使用审查、审核及海域使用金减免审批项目中的海域使用金减免审批

2.水产育苗及养殖审核审批项目中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水产原、良种场审批

3.渔业捕捞及无线电台执照审核、审批项目中的渔业无线电台执照、渔业捕捞许可证审核、远洋渔业项目审核

(八)市卫生局(1项)

公共场所、供水单位卫生许可项目中的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卫生许可

(九)市环保局(1项)

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经营(转移)审核、审批

(十)市工商局(1项)

个体工商户验照

二、调整的项目(5项)

(一)市发展改革委(1项)

利用国外贷款初审和地方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初审并入权限内非政府投资项目的核准、上报投资项目的初审

(二)市国土房屋局(1项)

探矿权采矿权许可中的探矿权许可,调整为按照省国土资源厅要求提供核实意见

(三)市文广局(1项)

图书、报纸、期刊零售单位设立和音像制品零售、电子出版物零售审批,下放到区市县实施

(四)市统计局(1项)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调整为由区市县统计机构承办

(五)市工商局(1项)

股权出质登记调整为非许可审批事项

附件2

市政府第十三批取消、调整后继续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104项)

一、市发展改革委(2项)

1.权限内非政府投资项目的核准、上报投资项目的初审

2.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审核

二、市经信委(5项)

1.煤炭经营资格审查

2.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

3.电力设施承装(修)、保护区作业及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核发

4.嫁接外资技术改造项目审核、审批

5.民用超短波、短波、微波频率和卫星地面站设台

三、市教育局(1项)

举办、停办民办普通高中、职业高中、非学历教育机构审批和民办学校变更举办者核准

四、市民委(宗教局)(3项)

1.成立宗教团体、设立固定宗教活动处所以及在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内改建或者新建改变处所现有布局和功能的建筑物审批

2.举办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义工培训班审批

3.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审批

五、市公安局(11项)

1.群体活动许可

2.从事危爆物品相关活动及人员资质许可

3.易制毒化学品许可及剧毒物品许可(不含剧毒化学品准购证)

4.旅馆业、典当业、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及公章准刻

5.设立保安培训单位、保安服务公司许可

6.养犬许可

7.消防安全许可

8.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及驾驶许可

9.特定机动车通行及占道许可

10.出入境及边防许可(不含深圳、珠海经济特区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合资船船员登陆证核发)

1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

六、市国家安全局(1项)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审批

七、市民政局(1项)

社团及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章程修改审批

八、市财政局(1项)

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审批

九、市人社局(3项)

1.人力资源服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

2.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

3.特殊工时工作制审批

十、市国土房屋局(5项)

1.商品房预售许可2.房地产估价机构和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核准3.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和有偿使用审批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5.采矿权许可

十一、市建委(5项)

1.建筑业(劳务分包、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初审、审批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初审、四级资质及暂定资质审批

2.甲、乙、丙级建设工程设计单位资质、工程勘察单位资质、建设监理企业资质初审;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限政府投资及大、中型建设项目,其中港口工程由市港口口岸局审批)

3.新建、改建、扩建城市供热工程审批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5.燃气经营许可,管道液化石油气供应项目、液化石油气贮罐站(汽车加气站)、燃气设施改动审批

十二、市规划局(5项)

1.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审批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临时)和建设工程规划核实

4.建筑设计方案审查

5.测绘单位资质审查

十三、市城建局(6项)

1.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依附于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建设各类设施,履带车铁轮车或超限车辆上路行驶审批

2.利用路灯设施架设通讯、广播及其他电器设置广告,设置户外广告(含广告栏)、宣传栏、标语牌、霓虹灯、画廊等设施,城市雕塑设置审批

3.建筑垃圾排放,新建、改建、扩建、迁移、关闭、拆除环卫设施或改变其使用性质,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4.占(压)用和拆除、改建排水设施或把明沟改为暗渠,将自建排水管道接入城市排水管网,排水审批

5.移植、砍伐城市树木和占用1公顷以下绿地审批

6.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建设活动和设置、张贴商业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和集会,影视拍摄,改变水资源、水环境自然状态以及其他影响生态、景观活动审核

十四、市交通局(3项)

1.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线路经营许可和出租汽车经营、车辆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许可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及道路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道路运输服务等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许可(其中仓储经营权由市港口口岸局核准)

3.公路建设项目,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十五、市农委(市动物卫生监管局)(5项)

1.农业植物检疫和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审批

2.兽药经营资格审批

3.拖拉机等农机行驶证、驾驶证核发及审验

4.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批

5.动物防疫、动物诊疗和兽医执业资格核准

十六、市水务局(3项)

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2.河道采砂许可

3.取水(含城市地下水)许可,计划用水、城市新建工程项目供水配套、凿井方案和资质证明核准,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及验收

十七、市林业局(2项)

1.林木、林地许可(林木采伐、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木材运输、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和征收、征用、占用林地审核)

2.森林植物检疫许可和蚕种经营许可证

十八、市海洋渔业局(4项)

1.海域使用审查、审核

2.海岸、海洋工程项目的环境保护及海洋自然保护区从事科教活动、无居民海岛采集生物及非生物样本的审核、核准、审批

3.水产苗种生产及水域滩涂养殖审批

4.特种海产品采捕审批

十九、市外经贸局(2项)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等相关业务审批

2.各类企业进出口加工贸易及许可证核发

二十、市服务业委(4项)

1.粮食收购企业审批

2.定点屠宰厂的设立审核

3.设立拍卖行初审

4.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初审和零售经营审批

二十一、市文广局(7项)

1.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拆除以及在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审批

2.拍卖企业所拍卖的文物标的鉴定、许可

3.设立营业性演出团体审批和营业性演出内容核准

4.设立文化娱乐场所、电影放映经营许可

5.对外(台、港、澳)文化交流项目审核

6.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审核

7.安装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审批、审核

二十二、市卫生局(3项)

1.医师(含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港澳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台湾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执业注册、婚前医学检查人员和放射工作人员执业许可

2.医疗机构(含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设置、变更和婚前医学检查机构执业许可及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审查验收、放射诊疗许可

3.公共场所、供水单位建设项目审查验收和卫生许可(不含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卫生许可)

二十三、市人口计生委(1项)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人员执业资格许可(其中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及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许可由市卫生局实施)

二十四、市质监局(3项)

1.计量行政许可

(1)计量标准器具考核

(2)计量检定员资格考核

(3)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签发

2.特种设备行政许可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

(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3.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二十五、市环保局(2项)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保设施验收审批(含海岸工程)

2.排污许可证核发

二十六、市体育局(1项)

举办全市性体育竞赛活动(需要确认成绩的)审批

二十七、市工商局(3项)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企业及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企业集团、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分支机构的核准登记,个体工商户核准登记

2.广告登记和审批(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户外广告登记,兼营广告业务的事业单位广告经营许可,烟草广告、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及广告项目审批)

3.食品流通许可

二十八、市食品药品监管局(3项)

1.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重新注册及变更审批

2.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换发、变更登记及经营、使用国家规定的特殊药品(包括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和罂粟壳)审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证明由市卫生局核发)

3.餐饮服务许可证核发、延续及变更审批

二十九、市安监局(4项)

1.非煤矿山企业,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生产、经营单位,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资格的审查、审批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核准审批

3.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

4.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核、审批和竣工验收

三十、市港口口岸局(3项)

1.水路(含省际间(运输服务业经营权审批、审核

2.港口经营,非深水岸线,爆破、采掘审批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资质,建设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卫生除害专用场所审批

3.船舶修造吨位、类别认定

三十一、市人防办(1项)

建设、使用、拆除人防工程和设施审批

三十二、市国家保密局(1项)

复制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审批

附件3

接收上级下放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25项)

一、市经信委(6项)

1.风力发电保护区作业、种植活动许可

2.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保留、种植植物许可

3.距电力设施500米内爆破作业许可

4.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作业活动许可

5.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作业活动许可

6.超高车辆或机械通过架空电力线路许可

二、市公安局(1项)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审核、验收

三、市人社局(1项)

外国人入境就业及台港澳人员内地就业许可

四、市国土房屋局(1项)

市级矿产部门审批的采矿权转让审批

五、市建委(2项)

1.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初审、审批

2.住宅装饰装修企业甲、乙级资质初审、审批

六、市服务业委(3项)

1.酒类批发许可证核发

2.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

3.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

七、市文广局(6项)

1.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审批

2.印刷业经营者兼营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审批

3.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变更印刷经营活动审批(不含出版物印刷)

4.印刷业经营者兼并其他印刷业经营者(不含出版物印刷企业)审批

5.印刷业经营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业经营者(不含出版物印刷企业)审批

6.为制作出版物、音像制品拍摄馆藏三级文物审批

八、市食品药品监管局(4项)

1.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2.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PS)认证

3.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

4.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

九、市体育局(1项)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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