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人民政府会议制度(试行)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5-03-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人民政府会议制度(试行)的通知丹政办发〔2015〕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丹东市人民政府会议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3日

丹东市人民政府会议制度(试行)

根据《丹东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及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形式

(一)市政府实行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业务会议和全市性工作会议制度。

(二)市政府党组会议由市政府党组成员组成,由市政府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委托党组副书记主持召开。市政府党组会议议题由市政府党组书记确定,提请会议审议的文件由市政府党组书记审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的重要方针、政策和指示,讨论研究贯彻实施意见;

2.推荐、提名、奖惩重要干部;

3.开展党内民主生活;

4.需要由市政府党组研究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市政府党组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根据需要可请非中共党员副市长列席会议。

市政府党组会议纪要由市政府党组书记签发。

(三)市政府全体会议由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市政府各组成部门局长、主任组成,由市长召集和主持。市政府全体会议议题由市政府办公室征求市政府领导同志意见后提出,经秘书长审核并报常务副市长核批后,由市长确定。提请会议审议的文件由市长审定。市政府全体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的重要工作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

2.讨论经济形势,重要规范性文件和市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3.讨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

4.部署市政府重要工作;

5.需要市政府全体会议讨论的其他重大事项。

市政府全体会议根据需要可安排市政府副秘书长和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市政府全体会议纪要由市长签发。

(四)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组成,由市长召集和主持。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由市政府办公室收集、汇总,经秘书长审核并报常务副市长核批后,由市长确定。提请会议审议的文件由市长审定。市政府常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讨论决定报告省政府和市委的重要事项;

2.讨论通过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的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报告;

3.讨论通过由市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决定、命令和重要行政措施;

4.讨论研究市政府全面工作和重大事项,研究决定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请示市政府的重要事项;

5.讨论决定以市政府名义授予集体、个人荣誉称号和表彰决定;

6.决定和部署市政府其他重要工作事项。

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需要可临时召开;根据需要可安排市政府副秘书长和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由市长签发。

(五)市长办公会议由市长或受市长委托的副市长主持召开,研究、处理市政府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市长办公会议不定期召开,会议议题由市长提出,提请会议审议的文件由主持召开会议的市政府领导审定,参加会议人员根据需要确定。

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由主持召开会议的市政府领导签发。

(六)市政府业务会议由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主持召开,研究、处理各自分工范围内的有关问题。市政府业务会议议题和提请会议审议的文件由主持召开会议的市政府领导确定。市政府业务会议不定期召开。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

市政府业务会议纪要由主持召开会议的市政府领导签发。

(七)全市性工作会议由市长、副市长主持召开,部署市政府重点工作。全市性会议不定期召开,主要内容由主管业务部门确定,由提请主持召开会议的领导审定,参加会议人员根据需要确定。

二、会议组织

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业务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会议议题确定后,提交会议审议的文件及相关文字材料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收集提供给与会人员。

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由相应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安排,涉及邀请多名市政府领导出席的,由市政府办公室请示市长同意后,通知相应市政府领导出席。

三、请假制度

(一)市政府领导同志如不能出席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主持召开的市长办公会议或市政府业务会议、全市性工作会议,须向市长请假。

(二)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主持召开的市长办公会议或市政府业务会议、全市性工作会议原则上要求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一般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的,必须提前向市长请假。未经批准,不得安排他人代替参会。

(三)其他市政府领导主持召开的市长办公会议或市政府业务会议,根据实际需要一般要求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参加,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必须提前向召集会议的领导同志请假。

四、其他要求

(一)严格审批,控制会议数量。要少开会,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须报市政府办公室审核,报分管市长审批,必要时报市长批准;市政府各部门召开的会议,须报市政府办公室审核,报分管市长审批。

(二)压缩规模,减少陪会人员。要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规格,少陪会。会议中无实质性任务的领导同志原则上不出席会议,主要领导同志能不参加的会议一律不参加,能不讲话的一律不讲,部门不得直接邀请主要领导同志参加会议。市政府各部门召开的会议,不邀请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人出席,确需邀请的须报市政府批准。

(三)压缩时间,提倡简短实效。全市性工作会议时间原则上控制在1个小时以内,主要领导同志讲话一般不超过15分钟,分管领导同志讲话一般不超过10分钟,注重实效、有的放矢,不泛泛而谈,力戒空话、套话。

(四)减少经费,提倡节俭办会。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座谈会不摆鲜花、水果、香烟、食物等。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会议纪念品,严禁借办会名义申请会议经费。

(五)整顿会风,严肃会议纪律。要规范会场秩序,严肃会场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进入会场前要关闭通讯工具或调至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要集中精力,认真听会,不得接打电话、交头接耳、随意走动或擅离会场处理与会议无关事项等。同时严格保密纪律和新闻管理,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将会议材料带离会场,不得对会议内容进行录音录像,不得利用微博、微信等网络工具进行传播转播。

延伸阅读

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定西地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若干政策规定》等7件涉及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定西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监督规定

定西市行政机关联合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