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局等部门关于抚顺市城区弱电架空线及设施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局等部门关于抚顺市城区弱电架空线及设施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辽宁省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抚政办发〔2013〕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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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2-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局等部门关于抚顺市城区弱电架空线及设施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沈抚新城、石化新城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城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规划局、市房产局《抚顺市城区弱电架空线及设施整治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2月16日
抚顺市城区弱电架空线及设施整治工作方案
为改善城市环境面貌,提升城市形象,切实解决我市城区弱电架空线混乱问题,自2013年2月16日起,对城区弱电架空线及设施进行全面整治改造,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的范围及目的
整治的范围:此次整治的范围是我市城区范围内街路两侧、居民小区内的电力、网络、通讯、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等弱电架空线及设施。
整治的目的:通过集中整治,逐步消除弱电架空线违章搭挂、混乱无序、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等问题,优化城市空间环境,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
二、整治的原则
(一)坚持突出重点、系统组织、全面整治原则。以主要街路两侧为优先整治的重点,逐步向整个城区推开,全面实施整治。
(二)坚持政府组织、弱电线路产权单位出资实施改造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强化部门协调配合,组织各弱电线路产权单位实施整治工作。
(三)坚持入地改造为主、梳理规范为辅的原则。充分利用、整合现有地下弱电管(廊)道资源,能走现有地下管(廊)道的一律租用、合用地下管(廊)道进行敷设;没有地下弱电管(廊)道资源的区域,经规划部门核准通过新建地下管(廊)道的办法解决;对受条件限制不具备地埋条件的架空线采取合线并缆的方式进行规范,并统一更换美观耐用线杆,各弱电线路产权单位合用、共享。
三、工作分工
市城管局负责全市弱电架空线路及设施整治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整治计划制定、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等工作。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弱电架空线路及设施整治的政策指导、落实和管理工作。
市规划局负责制定弱电架空线及设施整治的专项规划工作。市房产局负责居民小区内的弱电架空线及设施整治协调工作。
各区政府及沈抚新城管委会负责区管道路两侧和居民小区的弱电架空线及设施整治的组织实施工作。
弱电线路产权单位负责改造资金的落实及架空线及设施整治改造工程实施工作。
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协调和配合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普查摸底阶段(2013年2月16日—2013年2月28日)。各弱电线路产权单位与设计单位共同对整治范围内的主、次干道、支路、居民小区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普查,并按整治总体时间安排,提出整治工作计划,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设计方案及概算阶段(2013年3月1日—2013年3月31日)。根据弱电架空线路普查结果,由设计单位提供设计方案、施工图及工程概算。弱电架空线及设施整治工作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划实施,设计方案应体现经济适用、美化环境的原则,符合《抚顺市城市总体规划》,并广泛征求各弱电线路产权单位的意见。
(三)实施阶段(2013年4月1日—2013年10月31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统一规划,先易后难,先主干道后次干道”的原则,制定综合整治计划,按区域分解整治任务,依标准实施改造。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3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各责任单位将整治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市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责任单位的整治情况进行集中检查验收,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城区弱电加强空线和设施整治工作,是建设幸福抚顺,改善城市景观综合整治的重要工作。市政府成立抚顺市弱电架空线及设施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工作(组成人员详见附件)。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协调,分管领导抓组织落实。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制定时间表,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按时保质成整治任务。
(二)市弱电架空线及设施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抓好组织实施工作。要协调地下管(廊)道权属管理单位开放设施,向弱电线路产权单位出租。市政府投资建设的地下管(廊)道设施,要以成本价出租给弱电线路产权单位。
(三)弱电线路产权单位要尽快制定改造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落实改造资金,按全市统一的进度要求,全面实施改造。对在本次整治中表现突出,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免收城市道路及居民小区道路挖掘费,并给予表扬和奖励;对组织配合不力、工作不积极主动,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对影响市容市貌的弱电设施要限期拆除,未实施拆除的将采取措施强制拆除。
附件:抚顺市弱电架空线及设施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市城管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市规划局
市房产局
2013年2月5日
附件
抚顺市弱电架空线及设施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赵乐韬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飞市政府副秘书长
韩志钧市城管局局长
成员:姜永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唐庆业市规划局副局长
朱镇江市房产局副局长
马强市人防办副主任
章敏旭市城投公司副经理
张晓峰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史镇新抚区政府副区长
范世军望花区政府副区长
杨伟言东洲区政府副区长
赵景军顺城区政府副区长
夏红军沈抚新城管委会工委副书记
刘玉宽移动抚顺分公司副总经理
王恩普电信抚顺分公司副总经理
杨春联通抚顺分公司副总经理
冯辰铁通抚顺分公司副总经理
石宏北方联合广播电视网络公司副总经理
李毅抚矿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赵岩抚顺石化新闻中心副主任
战玲抚顺供电公司信通公司主任
郭春强抚顺供电公司电视台副台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局副局长李永芳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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