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2014年教育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1-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2014年教育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铁政办发〔201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教育局《铁岭市2014年教育年活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8日

铁岭市2014年教育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全市第二轮“教育年”活动的总体安排,紧跟教育深化改革和发展的时代步伐,着力解决制约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事业,进一步推动铁岭教育创新发展、科学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2014年实施“十大工程”任务

(一)乡村连锁幼儿园建设工程。推广铁岭县连锁幼儿园建设模式,充分发挥各县(市)区幼儿园连锁集团的主导作用,深入开展连锁幼儿园建设工程,连锁率力争达到50%;计划争取省扶持资金300万元,市、县、乡三级政府投入资金700万元,新建、改扩建标准化幼儿园10所;加大政府的投入力度,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引导和支持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计划建立普惠性幼儿园20所。

(二)基础教育强县暨均衡发展工程。全力推进“基础教育强县(市)区暨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创建工作,使清河区接受并通过省政府评估验收,做好市直、银州区和铁岭经济开发区捆绑式申报创建工作,深入推进铁岭县、开原市、昌图县和西丰县达标创建工作;做好调兵山市接受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评估认定工作。深入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使2014年标准化建设达标率再达到20%;引导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继续实施市域内跨县(市)区招生改革,再打造1所“辽宁省特色普通高中实验学校”,顺利完成开原市高级中学、西丰县高级中学、清河区高级中学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复检工作;完善以公办中小学为主接受农民工子女入学的政策,做好单户城镇化工作教育系统配套实施工作,加强对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改善中小学校的办学条件,投资3800万元,建设学校塑胶运动场地10块;推进数字地理专用室建设,加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室建设。

(三)职业教育发展工程。整合各类职业教育资源,优化布局结构,完善新城区职业教育基地,推进职业教育集约特色发展;加大职业教育投入,确保教育费附加的30%用于发展职业教育;努力扩大办学规模,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达到8000人,保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确保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在96%以上;创建省级示范专业2个和创新型职业教育实训基地7个,争创省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1所;全面推进校企合作和工学结合,为全市工业企业“双百工程”提供兜底服务;加快发展县级职教中心和乡镇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建设,开展“普惠制”职业技术培训工作,完成10万人次实用技术培训和2万名劳动力转移培训;依托铁岭广播电视大学,充分发挥成人教育、社区教育等灵活的教育方式,构建满足社会各类需求的终身教育体系,为打造学习型城市奠定基础。

(四)地方大学建设工程。全力推进铁岭师专升本工作,为2015年升本评估奠定基础,完成图书馆、大学生活动中心内部装修和图书设备采购工作,提高铁岭师专的办学质量和水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制定教师培训培养计划,引进一批学历高、素质好、科研能力强的专业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并落实相关待遇。全力支持辽宁职业学院通过国家骨干高职院校评估验收。加强高校的特色专业建设,合理调整专业设置,新增高职专业4—6个,创建省级创新型实训基地3个,努力打造一批省级品牌专业。

(五)素质教育成果深化工程。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用立德树人理念深入开展“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继续将《弟子规》、《青春读书课》等人文读本作为校本教材纳入课程计划,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深厚的人文素养。继续开展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再评选“铁岭市素质教育示范学校”30所。加强全市青少年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将素质教育实践活动(拓展训练)纳入学校课程。在市域内全面普及“体育、艺术2+1项目”,普及率达到90%;继续开展阳光体育、大课间和“唱起来、跳起来、跑起来、动起来”等活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进一步加大体育艺术器材配备建设力度,合理安排个性项目学习时间,培养学生特长;对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进行体质监测,建立省、市、县三级学生体质监测网络,及时掌握学生体质状况,使学生的视力低下率和肥胖率分别降低〖BF〗1.5和1个百分点,对未达到国家体质健康指标的学校,实行评先选优“一票否决”;注重环境育人,推进“一校一品”建设,创评20所校园环境艺术化学校。进一步推进“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工作,形成有利于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的良好环境。

(六)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大力实施“特岗计划”和“千人支教计划”;继续开展教师岗位大练兵和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全力支持设在我市的两个首批辽宁省名师工作室建设;继续开展“校校公开课、人人公开课、天天公开课”活动;深入推进教师培训学分制管理,建立考核与认定机制,加强培训资源建设,通过研训结合、学习考察、对外交流合作等方式,开展“走出去,请进来”活动,强化培训力度,提升教师的学历层次;加强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建设,确保培训经费达到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总额的5%,干部教师培训经费不低于本级教职工工资总额的1.5%;全面实施科研兴教工程,扎实推进教育部“十二五”重点课题16项子课题和规划课题15项子课题的研究,抓好市级20项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研究,加大教育科研成果推广和普及力度。

(七)教育信息现代化建设工程。大力实施“班班通”建设工程,使全市多媒体进教室比例达到72%;加快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教育网功能;加快校园网站建设,使全市建设比例达到100%,全市20%的教师要开设博客,各学校要建立2个以上集体博客;加大中小学教育资源库建设力度,再打造20所教育信息化资源基地校,建成“铁岭市教育资源中心”、市级平台新增资源1T和县(市)区平台新增资源1T。

(八)学校安全保障工程。引入市场机制,利用社会融资,计划投资150万元,为全市771辆校车安装GPS卫星定位装置,充分发挥“平安校车监控平台”作用;强化全市校园视频监控体系管理,确保校园视频监控体系覆盖率和使用率达到95%;促进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多样化,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协调有关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及时消除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重点开展农村学校“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创建工作,争创“全国和谐校园”1所,省级“和谐校园”3所,市级平安校园10所。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投资2150万元,改造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10所。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做好学校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九)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工程。积极推进各级各类学校与域内外先进校建立合作校、协作校、姊妹校;加强校际间、师生间的交流与互访,定期开展教学研究、学术交流、师生论坛、夏令营、冬令营等活动;学习和借鉴天津市南开中学等国内外名校德育工作和励志教育的先进经验,借助“三公开”活动,推进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向全体教师开放、向学生家长开放、向社会各界开放;加强“周恩来班”建设,增加普通高中生源基地校的数量,拓宽自主招生渠道。推进铁岭师专与德国富克旺根艺术大学、韩国加耶大学、美国尔班纳大学、辽宁师范大学、辽宁工业大学的合作办学工作;推进辽宁工程职业学院、铁岭卫生职业学院与德国吉夫霍恩职业学校、中国医科大学的合作办学项目;继续做好美国班尼迪克大学MBA班铁岭电大教学区的管理工作;组织校长、教师到国内外名校交流学习,邀请国内外教育专家和名师到我市讲学或任教。

(十)教育资助体系建设工程。充分发挥铁岭市教育基金会和各县(市)区分会的作用,积极宣传,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教育,采取“一帮一”和“多帮一”的结对帮扶方式,力争募集款物1000万元。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农村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政策;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加强宣传、管理和服务,为全市家庭经济困难的高中毕业生办理贷款业务,并确保“应贷尽贷”;做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的资助工作,建立和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覆盖公办、民办学校的助学体系。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是“教育年”活动的责任主体,要定期研究解决本地区有关教育发展的重大问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确保“教育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落实意见,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推进“教育年”活动的开展。

(二)推进依法治教。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贯彻实施好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好有关安排部署,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教育行风建设工作,为“教育年”活动的深入开展提供政治保障。

(三)保障经费投入。各县(市)区财政教育支出增幅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为教育确立重大项目、向上争取资金,并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增强经费分配的科学性;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探索适应市场经济的多元化融资渠道,不断拓宽教育经费来源。

(四)强化督导考核。市政府将把“教育年”各项工作任务指标列入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党政目标考核体系;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开展“教育年”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督导检查,由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分别对“教育年”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确保“教育年”活动的有效开展。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要共同关注、支持“教育年”活动;各新闻媒体要对“教育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报道,继续开设专栏报道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多角度、多侧面宣传个人或单位的先进事迹,并对“教育年”活动实施情况予以监督,特别是要充分利用《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中国教育电视台等国家级新闻媒体宣传“教育年”活动所取得的重大成果,不断扩大铁岭教育在全国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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