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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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1-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通知
呼政发〔2015〕5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扩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范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点工作范围
呼和浩特市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范围由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呼政发〔2012〕66号)确定的15个政府部门,扩大到市各委、办、局(不含公安、税务)。
二、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郑平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法制办主任
副主任:张海涛市法制办副主任
委员:郝党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云恒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振民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局长
高瑞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局)主任
塔沙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张俊江市民政局局长
荣中厚市司法局局长
马保国市财政局局长
列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温建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国民市规划局局长
苏锐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
刘卫平市城市建设委员会主任
王斌市环境保障局局长
王威亮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马文文市水务局局长
范挨计市农牧业局局长
张仲东市林业局局长
郭成岗市商务局局长
兰毅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
金满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郭瑞成市审计局局长
苏云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云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史荣恩市体育局局长
刘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焦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晓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许文俊市统计局局长
陈向东市旅游局局长
王宣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杨东升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呼和浩特市民防局)主任
陈志明市档案局局长
李志刚市保密局局长
郭利利市地震局局长
李文科市气象局局长
董德富市烟草专卖局局长
赵志勇市盐务管理局局长
丁文英内蒙古大学法学院院长
吉雅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教授
今后,委员发生变动的,由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自行调整,不再另行通知。
三、试点工作实施除试点工作范围和组成人员调整外,试点工作仍按照市人民政府呼政发〔2012〕66号文件的规定实施。
201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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