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通辽市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的通知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通辽市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4-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通辽市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旗县政府、通辽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国家、自治区关于开展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的有关要求及国家下达的计划安排,我市2011年将补建完成第一批6个空白乡镇邮政局所,并力争用三年时间完成全部14个空白乡镇邮政局所的补建工作。目前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批复由自治区邮政管理局上报的补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发改高技字〔2010〕167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已下达补建投资计划(发改投资〔2010〕2045号),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已复函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同意以划拨方式解决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用地(内国土资函〔2010〕577号)。为推进我市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加快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根本需要,是发展现代服务业和综合交通运输,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有力措施。请各有关旗县及相关部门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有关精神和要求,切实做好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
二、各司其责,加强配合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的“政府投入、行业监督、企业参与”的基本原则,每个补建邮政局所基准建筑面积150平方米,平均总投资30.7万元,其中国家每个项目补助中央预算内投资16万元,自治区本级每个项目补助财政性资金14万元,用于土建和装修;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空白乡镇局所布点、数量的审核以及项目建设和后期运营指导;邮政公司作为项目建设主体负责补建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管理,落实资金使用方案,负责项目的土建、装修及设备投入和后续运营管理工作。各有关旗县政府、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将项目建设好。旗县政府负责协调项目乡镇落实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旗县发展改革委全力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和企业做好项目建设工作,国土部门负责土地组件报批、发证工作。
二O一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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