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各类毕业生转移就业工作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各类毕业生转移就业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固政办发〔2011〕10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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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8-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各类毕业生转移就业工作的通知
固政办发〔2011〕10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部门、直属机构:
目前,全市有大量高校毕业生和部分初高中和职业院(学)校毕业生即将走向社会,为了妥善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现就做好高校毕业生、初高中毕业生和职业院(学)校毕业生转移就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各类毕业生转移就业工作的重要性
由于历史和自然的原因,我市工业经济基础比较薄弱,发展相对滞后,工业总量不足,就业岗位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高校毕业生、初高中毕业生和职业院(学)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艰巨。近年来,我市已在福建、新疆、内蒙、京津塘、长三角和珠三角、沿渤海湾、宁东沿黄城市带等地区建立了一大批适合高校毕业生、初高中毕业生和职业院(学)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地,帮助、引导和组织各类毕业生到这些基地创收创业,是有效缓解我市就业压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高校毕业生、初高中毕业生转移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真正将高校毕业生、初高中和职业院(学)校毕业生转移就业与劳务产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扎实有效地做好高校毕业生、初高中和职业院(学)校毕业生转移就业工作。
二、明确任务,积极做好各类毕业生转移就业工作
(一)目标任务:本次全市高校毕业生、初高中毕业生转移就业任务500人,其中,原州区134人,西吉县172人,隆德县62人,泾源县42人,彭阳县90人(详见附表)。
(二)转移就业基地:本次转移就业基地为江苏丹阳毛纺织有限公司、江苏华凯线束有限公司、江苏丹阳鸿晨光学有限公司、江西联创光电集团公司和其它企业。
三、转移方式
各县(区)要本着“成熟一批,输送一批”的原则,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认真开展组织输送工作,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四、组织方式及时限
各县(区)要按照用工单位要求,严把质量关,认真做好组织输送工作,全部任务于10月底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各县(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层层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开展随机督查,及时掌握本次转移就业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将本次转移就业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的内容之一。
2、加强培训与管理,提高技能水平和适应市场就业能力。对报名参加外出转移就业人员,各县(区)要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大力开展培训,提高高校毕业生、初高中和职业院(学)校毕业生转移就业的技能水平,提升转移就业的层次和质量。同时,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外出务工人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固政办发[2010]72号)要求,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初高中和职业院(学)校毕业生的教育管理,提高他们的适应市场就业能力。
3、加强就业服务,鼓励引导到区外转移就业。各县(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委托管理的劳务中介组织和劳务经纪人,要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固政发[2011]88号)要求,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项目的对接和优惠政策的落实,对求职的劳动者免费提供就业信息、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并按照固政办发[2008]15号文件要求为转移就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附件:1、全市向江苏江西等地输送各类毕业生转移就业任务分解表
2、江苏江西部分用工企业工资待遇等情况信息表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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