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青海省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青海省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颁布单位: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青政办[2014]16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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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10-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青海省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青政办[2014]168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旅游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强各有关部门间协调配合,促进我省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建立青海省旅游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省旅游工作。对全省旅游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提出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旅游业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旅游业改革发展中的其他重要工作;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省旅游局、省委宣传部、省人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新闻出版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金融办、省地税局、省统计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安监局、省体育局、省扶贫开发局、青海湖景区管理局、省气象局、青藏铁路公司、青海机场公司等部门组成,省旅游局为牵头单位。
省政府分管旅游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协助分管旅游工作的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旅游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旅游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省旅游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部门并抄报省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和解决旅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要统筹协调,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青海省旅游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0月14日
(发至县人民政府)
附件
青海省旅游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
张建民副省长
副召集人:
汤宛峰省政府副秘书长
吴大伟省旅游局局长
成员:
朱向峰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海云省人才办常务副主任
郗海明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杨发玉省教育厅副厅长
白世德省公安厅副厅长
左玉玲省财政厅副厅长
袁英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王磊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张常林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姚天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陶永利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刘青元省农牧厅副厅长
赫万成省林业厅副厅长
李志刚省商务厅副厅长
康海民省文化新闻出版厅副厅长
颉学辉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吴海省金融办副主任
陈德顺省地税局总经济师
康玲省统计局总统计师
刘广庆省工商局副巡视员
王颖鸣省质监局副局长
杨国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总监
范士伟省安监局副局长
杨培省体育局副局长
韩国荣省旅游局副局长
吴敏省扶贫开发局局长助理
哈承科青海湖景区管理局副局长
李凤霞省气象局副局长
杨秀峰青藏铁路公司副总经理
胡子荣青海机场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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