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州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

颁布单位: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12-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果洛州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并省驻州各单位:

根据《青海省政府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青政〔2015〕59号)精神,结合州情实际,按照“统一标准、分类处理、分步实施”的原则,对我州保留的州级59项非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并经州政府于2015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2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9项,1调整为行政确认事项、22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25项调整为行政服务事项、2项调整为其它行政权力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调整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规范管理服务行为,明确办事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时限等,严格限制裁量权,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要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附件:果洛州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

http://www.guoluo.gov.cn/html/61/228043.html

201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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