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海东市迎新年消费促进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东政办〔2014〕168号
颁布日期:2014-11-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海东市迎新年消费促进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

市商务局制定的《2014年海东市迎新年消费促进月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28日

2014年海东市迎新年消费促进月

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商务厅关于积极拉动消费增长的有关要求以及全省前三季度商务运行分析会议精神,进一步繁荣消费市场,引导、拉动全市消费增长,确保顺利完成海东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度增长目标,决定开展2014年海东市迎新年消费促进月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意义

2014年海东市迎新年消费促进月活动是海东促进全市商贸流通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增强消费对全市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全面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举办综合的大型商品打折促销活动,为全市商贸流通企业的销售搭建一个良好平台,为百姓提供一个方便、惠民的购物环境,有利于全市扩大消费规模、培育消费热点、促进消费升级营造良。

二、活动主题

“2014年海东市迎新年消费促进月活动”(以下简称“促消月活动”)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参与”的原则,以“繁荣市场、引导消费、扩大内需、促进发展”为主题,旨在全市范围内打造一个活跃城乡市场、扩大消费需求、展示企业形象、沟通产销渠道的供需衔接平台。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12月8日至2015年1月8日,共32天。

地点:海东市各县(区)

四、活动主体

主办单位:

海东市人民政府、各县(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海东市商务局、各县(区)经商局

协办单位:

市发改委、公安局、农牧局、质监局、工商局

五、活动总体安排

海东市商务局围绕便利消费、实惠消费、服务消费、信息消费等消费热点,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商贸企业开展1—2次促消费活动。各县(区)结合当地消费热点、地方文化特点、风俗习惯、特色优质产品,开展2—3场内容丰富、亮点突出、覆盖面广、有影响的迎新年促消费活动。

(一)启动仪式:12月8日在平安县广场举行全市迎新年消费促进月活动启动仪式。市商务局组织全市40余家商贸企业进行现场展销。展销品种包括:农畜产品、土特产、轻纺产品、乳制品、饮料及酒类等生活用品。

(二)名优特新商品交易会:12月22日在民和县举行全市名优特新商品交易会启动仪式。由民和县政府牵头,联合全市52家轻工行业企业开展产品展示交易活动。

(三)各县(区)结合实际,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统一和专业相结合的方式,围绕活动主题、精心策划活动方案,组织大型超市、专卖店、购物店等商贸企业,选定不少于20家企业的活动规模,集中开展2—3次迎新年消费促进月活动。

(四)各商贸服务企业充分发挥本企业自身特色,各自谋划活动内容,各县(区)经商局牵头组织,在店内开展打折让利促销活动,要在完善服务措施、增加服务项目、延长服务时间、提高企业形象上下功夫,通过优惠让利、馈赠礼品、提高服务质量等方式,激发居民消费的积极性。

六、活动内容

(一)快消商品让利促销活动。各县(区)针对新年及年前群众购物消费特点,紧扣活动主题,选定地方特色产品,突出食品饮料、服装服饰、生活用品、馈赠礼品、喜庆商品等重点大类商品,并组织好适销对路、物美价廉、品质优良、特色鲜明的商品货源,集中投放上市,开展大型商品展销活动,丰富消费品市场。

(二)大件商品绿色节能消费。各商贸企业、专卖店以家电、家俱等高值商品为重点,集中推出一批节能、节水、绿色、环保商品,举办展销、巡展、特卖活动,引导群众现场观摩和体验,推进年末绿色消费。

(三)服务惠民消费活动。各县(区)经商局牵头,组织我市家政服务体系建设承办单位及重点服务企业,集中宣传服务性行业,包括美容、美发、家电维修等企业开展促销,同时组织家政服务企业整合资源,增强服务能力,满足居民冬季家政服务需求。

(四)餐饮、住宿企业让利惠民促销活动。各县(区)经商局牵头,组织各餐饮企业针对年末餐饮特点,推出适合不同消费层次的特色美食、节日套餐、春节年夜饭促销和预订活动,满足群众和外地游客节日餐饮消费需求并积极开展青海特色菜、特色小吃的展示推介活动,弘扬我市特色餐饮文化,满足群众餐饮消费需求。组织各住宿企业拓展促销手段,充分利用媒体广告、散发宣传单、张贴横幅等方式开展特价房等让利活动的宣传。

七、组织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2014年海东市迎新年消费促进月活动组委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曹生渊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韩芳忠市政府副秘书长

马全市商务局局长

成员:韩兴斌循化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冉东升乐都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张胜源化隆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杨发胜平安县政府副县长

朵海生民和县政府副县长

宋剑互助县政府副县长

张一弓市发改委副主任

应鸿鹏市公安局副政委

严小宁市农牧局副局长

汪顺福市商务局副局长

孟中瑚市工商局副局长

马洪波市质监局副局长

李建荣商务局副调研员

赵宏志民和县经商局局长

徐尚恩乐都区经商局局长

马红梅循化县经商局局长

李伶化隆县经商局局长

孟正邦循化县经商局副局长

刘克玉互助县经商局副局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商务局,负责迎新年消费促进月活动期间各项工作的沟通衔接等事宜。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详实的活动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做好工作分工,落实工作任务。要精心策划,提前部署,认真做好活动的宣传及组织发动工作,鼓励和支持企业特别是11家限额以上企业和27家重点商贸服务企业积极参与活动,统筹抓好本地区消费促进月活动。

(二)精心组织安排。积极引导重点商贸流通企业组织广场促销、送货下乡、大卖场促销、信用消费推广、地方特色美食展等多种形式促销活动,以有奖销售、以旧换新、促销打折、品牌推介、特价秒杀等多种手段,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的商品和服务,挖掘潜在消费。

(三)加强安全管理。完善促消安全预案、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消防、安全、疏散等设施完备畅通,切实防范促销场所发生哄抢、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四)积极宣传动员。各县(区)要结合活动方案,精心策划、认真安排,针对参与企业活动内容、优惠方式、特色服务等信息,通过海东时报、海东电视台、各县(区)商务之窗、商务预报等媒体,全方位、多渠道做好宣传报道,营造积极热烈的消费氛围,激发居民消费热情。

(五)及时上报材料。各县(区)经商局务必于2014年12月4日前将本县(区)消费促进月活动实施方案及消费促进月活动安排表报送市商务局市场监管科,联系电话:8618930;于2015年1月10日前将消费促进月活动统计表报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四科,联系电话:8612390。

附:1、2014年迎新年消费促进月活动安排表

2、2014年迎新年消费促进月活动统计表

附件:1

2014年迎新年消费促进月活动安排表

填报单位(公章):

序号

活动名称

活动时间地点

主办、承办单位

活动内容

参与企业类别

附件:2

2014年迎新年消费促进月活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公章):

序号

活动名称

参与企

业数量

参与企业消费促进月销售情况

主要特点

销售额(万元)

同比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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