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国庆期间食品药品安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黄政办〔2009〕64 号
颁布日期:2009-08-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国庆期间食品药品安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2009〕64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黄南州国庆期间食品药品安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ΟΟ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黄南州国庆期间食品药品安全

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加强国庆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防止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从2009年9月1日至10月5日,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以“迎国庆、保安全、促发展、建和谐”为主要内容的食品药品安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及市场流通秩序,促进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餐饮、农家乐的食品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得到落实,行业、企业自律意识显著增强,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药品安全得到保障。

二、整治的主要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农产品质量。坚决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违禁物质的行为,开展农兽药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以及非法生产经营假劣过期兽药产品行为,依法查处在禽畜养殖环节使用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

责任部门:州农牧局

(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取缔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食品加工企业。查处食品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行为。全面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监管,监督企业建立落实质量安全控制体系。

责任部门:州质监局

(三)食品流通领域。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

查处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的行为。重点抓好粮、油、肉、蔬菜、酱油、食醋、禽蛋制品、饮料、糕点、酒类、水产品、豆制品、乳制品、保健食品、边销茶及儿童食品等食品质量的监管;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食杂店、小摊点等经营者的监管力度。

责任部门:州工商局

(四)餐饮消费环节。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查处采购使用病死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加大对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

责任部门:州卫生局

(五)畜禽屠宰。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加大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督力度。严厉打击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畜禽肉和注水肉等行为,规范活禽屠宰,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

责任部门:州经贸委

(六)药品、保健食品质量。加强对药品流通使用全过程监管,加大产品抽验力度;加强医疗机构制剂管理,保障制剂安全;全面开展对中药材的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打击各种生产销售假劣药品、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和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坚决查处违规生产经营保健品的行为,严查以各种形式非法销售药品和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

责任部门: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七)对药品、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的整治。加大药品、保健食品等违法广告监测,坚决打击各类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集中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

责任部门: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整治工作安排

此次食品药品集中专项整治分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9月20日)

第一步(9月1日至9月10日):各县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州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和此次整治工作要求,以分段监管为主,认真组织开展整治行动。

第二步(9月10至9月20日):州、县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对食品药品生产加工、经营流通、消费使用等各环节安全状况进行联合检查,集中整治。

各县、各部门要对本辖区、本责任环节开展地毯式拉网检查,不留死角。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第二阶段:督导督查阶段(9月20日——10月5日)

各县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州食安委各成员部门要在9月30日以前,逐级完成本辖区、本部门内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的督导督查工作。州食品药品检查督导组要对各县、各部门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四、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黄南州2009年国庆期间食品药品安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王华平州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周伟平州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公室主任

丁永青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员:张庄才州工商局副局长

卓尕加州卫生局副局长

李国亮州质监局副局长

周有峰州农牧局副局长

安国庆州经贸委副主任

王守瑾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丁永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智勇、余兆强为办公室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安排部署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安排督导检查,组织联合执法检查,进行工作总结汇报等。

(二)为检验工作成效,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决定成立食品药品安全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督察组:

组长:丁永青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卓尕加州卫生局副局长

李忠彦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长

成员从州农牧、质监、工商、经贸委等部门抽调。

督察组对各县、各部门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和督导,并对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与年终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要尽快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集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必须详尽完善,与州食安委的统一部署和实施步骤衔接一致,于9月2日前报州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各监管部门也要及时制定专项整治计划,明确实施步骤、时限要求和目标任务。

(二)各县要按照《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针对整治重点,深入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突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责任,以县为单位确定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进行整治,确保工作收效。

(三)州、县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有针对性地组织联合整治行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各部门切实担负起各自分段监管的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及时曝光典型案件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各县、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国庆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各县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和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节日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要明确工作人员和工作责任。确保信息沟通及时、应对措施准确有效。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县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州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以书面总结报送州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六)各县、各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国庆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集中整治工作会议精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分解方案,落实责任,凡因监管缺失等人为原因造成食品安全事件,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实行年终考核评价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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