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4-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我市境内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

以依法拆除石油天然气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5米地域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堆积物和开展中心城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隐患整治为重点,对威胁管道安全的重点场所、重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依法查处危及管道安全的行为,逐步解决管道违章占压问题,确保我市境内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

二、主要任务

(一)搞好排查摸底,全面掌握管道基础资料。各县区、市属开发区要会同管道企业对辖区内管道进行专项普查,全面掌握管道的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行维护等方面的基础资料,建立翔实的数据库和线路图。管道企业要确定专门机构负责普查工作,认真做好资料填报工作,及时将普查资料报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各县区、市属开发区要根据管道企业提供的基础数据,对辖区内管道占压物进行调查核实,全面掌握占压物的数量、种类、占压长度、占压时间、占压距离、土地征用等情况。

(二)突出重点,逐步解决管道违章占压问题。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整治。对人口密集、占压严重、危险性大的占压点,实行现场督办,组织力量集中整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搬迁工程量大、资金短缺暂不能搬迁的,建立责任制,加大巡查力度。管道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经费投入,密切配合管道保护主管部门清理违章占压物。各县区、市属开发区要对管道违章占压情况严重的地段进行挂牌督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由市政府实行挂牌督办。

(三)开展中心城管道安全隐患整治。

1.东营区政府负责组织开展中心城管道安全隐患大检查。对中心城管道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定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重点问题,逐一整理登记、分类造册。采取实地踏勘、检测与查阅工程档案相结合的检查方式,重点检查学校、商场、村庄、居民区、集贸市场等管道穿越的人口密集地段和人员活动频繁的区域、15年以上的老化陈旧管道、管道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对可能影响管道安全运行的部位进行详细登记。

2.市油区办会同东营区政府牵头对中心城管道安全隐患进行整治。依法拆除违章占压物;指导管道企业制定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定期检查运行情况;严厉打击损坏管道和盗抢油气资源的行为,加强对管道沿线群众的宣传教育,严禁因偷盗事件引发火灾、爆炸、停油(气)等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5日前)。成立东营市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议,全面部署集中整治行动。广泛宣传发动,提高群众的守法意识,自觉维护管道安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排查核实阶段(4月16日-5月15日)。各县区、市属开发区会同管道企业对辖区内管道进行普查,排查安全隐患,分类汇总,建立台账,明确整治任务和重点。东营区政府开展中心城管道安全隐患大检查。(三)重点整治阶段(5月16日-10月31日)。各县区、市属开发区根据排查核实情况,区分轻重缓急,采取相应措施,拆除管道上的违章占压物。对中心城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由市油区办会同东营区政府牵头,胜利石油管理局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密切配合,进行综合整治,确保中心城管道安全运行。各县区、市属开发区于10月31日前将工作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总结验收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集中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对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和有关部门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集中整治领导小组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油区办,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行动有序进行。各县区、市属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本辖区内的违章占压物进行清理整治。管道企业要积极配合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依法开展整治。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依法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既要坚持原则,又要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严肃工作纪律,严格依法办事,坚决杜绝随意执法、徇私枉法现象。

(三)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延伸阅读

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定西地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若干政策规定》等7件涉及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定西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监督规定

定西市行政机关联合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