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东政办字〔2010〕1号
颁布日期:2010-01-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O一O年一月十二日

东政办字〔2010〕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东营市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东营市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市公路综合服务水平,打造安全畅通、舒适优美的路域环境,力争在全省“十一五”公路工作考评中取得优异成绩,市政府确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1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主要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升公路技术状况、规范行业管理、优化路域环境、提升城市品味为目的,围绕公路建设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广泛参与、标本兼治的工作机制。力争通过1年左右的集中整治,进一步健全公路管理体系,规范公路管理行为,提升公路信息化管理水平,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全面优化公路两侧环境及景观效果,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提供平安舒适、高效快捷、环境优美、生态环保的公路交通运输条件。

二、综合整治范围及主要内容

公路综合整治的范围,一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及综合管理整治;二是公路用地范围外沿线两侧500米以内的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整治重点是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尤其是市际县际边界公路、城市出入口以及穿村镇、城区路段的综合整治。

(一)公路基础设施及综合管理整治。

1.路基路面。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养护管理,保持路肩平整坚实、无坑洼,边缘整齐,边坡稳定饱满、无杂物,路面平整干净,无安全隐患,各项技术指标满足公路养护规范要求。

2.桥涵。明确桥梁的管养单位和监管单位,落实责任人,加强桥梁的日常监管,及时实施维修和加固改造,突出做好四、五类桥梁维修改造,做到桥梁外观洁净、结构牢固、附属设施完好。

各县区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权属关系对农村公路上跨铁路、河道桥梁设施进行整治。

3.交通安全保障。全面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规范完善各类交通安全设施。对四车道以上公路按照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中间隔离带;进一步规范公路指示标志,及时施划公路标线,加强公路重要平交道口整治,主干道两侧被交路线与主线搭接平顺,视野开阔。

4.管理信息化。进一步整合现有公路管理信息化资源,逐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完善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网功能,及时发布路况通阻及气象信息。对高速公路、普通干线公路重要节点、重要路段,逐步安装视频监控装置,提升公路运营监控能力。加快推进路网应急处置中心建设,建立健全“信息搜集-汇总筛选-及时发布-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提升应急处置和保障能力。

5.路政管理和治理超限超载。加强公路路政管理,及时发现、查处各种侵害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加大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力度,有效保障路桥安全;加强公路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

6.高速公路服务区。进一步强化服务区窗口意识,全面推行《山东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分类标准(试行)》,加大整治力度,及时维修改造服务设施,不断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达到设施优良、管理优化、服务优质、环境优美、安全运营,展现黄河入海口独特的人文特色。7.通行费征收管理。坚持依法征费,严格收费标准,继续保持好对各类偷、逃费行为的高压态势,维护良好收费秩序。规范收费站管理,加强站容站貌建设,完善运营监管体系,推行文明优质服务,提高收费效率,方便车辆通行。

8.公路四化管理。扎实推进公路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制定、修订和完善公路各项行业标准、工作标准、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公路管理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人本化建设。加强经营性收费公路行业监管。

(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

1.通行秩序整顿。全面加强公路交通秩序整顿,高速公路要重点整治大型货车长期占压超车道、占用紧急停车带行驶、客车随意上下乘客、闯岗倒卡冲磅等违法行为,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及时疏导交通,避免长时间压车、堵车事件发生。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取缔占路集市贸易、摆摊设点、乱堆乱放、打场晒粮等违法行为,优化和改善公路通行环境。

2.建筑控制区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依法拆除、齐抓共管的原则,加强管理,强化巡查,公路沿线各类建筑从许可到施工,要严格管理,杜绝违法建设,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坚决予以制止和拆除。对公路两侧建筑、穿村路段实施统一整治,全面清理路侧垃圾及污染,并保持常年整洁、无污染,展现我市的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3.非公路标志。严格非公路标志设置管理,合理设置,规范管理,增设展示黄河口人文、旅游和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的宣传标志。4.可视范围内(公路用地范围外每侧各500米)的各种“脏、乱、差、丑”等问题和生态环境治理。对沿路可视范围内的荒地、河道、沟渠等生态环境进行整治,做到视觉舒适、无污染。

5.公路路域绿化。已建公路按照“三网”绿化工程的建设要求,与属地单位紧密结合,做好公路确权范围的林带新建和补植完善。新建公路两侧绿化带要按照“三网”绿化工程建设标准,与公路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三、实施步骤

整治年活动分为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和检查验收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1月31日前)。成立东营市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相关单位职责,部署工作任务。市公路局根据整治内容和工作标准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查找国省干线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公路基础设施、综合管理和路侧环境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治意见,制定整治计划、实施细则、工作标准、考评办法。各县区政府对公路用地范围外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路域环境进行集中排查,整治意见、整治计划和实施细则于2010年1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0年2月1日-2010年8月31日)。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和各自的整治计划、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公路综合整治工作。整治工作要注重成效,因地制宜,突出地方特色和行业特点,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实现预期目标。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9月1日-12月31日)。结合全市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日常工作考评情况,按照考评办法,分别于2010年3月、2010年8月进行2次全市考核评比,2010年12月对全市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和评比,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贡献较大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为确保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以及各县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东营市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定期听取整治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路局,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年活动的指导、督促、协调、调度和考评工作;负责全市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基础设施、综合管理、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公路用地范围外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向市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领导小组定期汇报综合整治情况;定期组织检查,检查结果向全市通报,并作为最终奖惩的主要参考依据。

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将公路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各级年度综合考核。各县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并定期向市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确保任务完成。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市公路局负责对全市国省干线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基础设施、综合管理、路侧环境中存在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提出具体整治意见,制定整治计划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具体实施。各县区政府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农村公路综合整治工作,对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用地范围外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路域环境进行集中排查,提出具体整治意见,制定整治计划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具体实施。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公路综合整治的统筹协调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公路用地确权及公路沿线的土地规划;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公路沿线违章建筑的清理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县乡公路的综合整治工作;市水利局负责公路沿线河道、沟渠的管理保护工作;市环保局负责公路沿线生态环境的整治保护;市林业局结合“三网”绿化工程,负责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绿化工作;市公安局负责道路通行秩序整顿,道路事故应急处置,清障和车辆救援等工作;市工商局负责干线公路的占路集市贸易、占道经营的清理整顿;市城乡规划局负责严格控制整治区域内的规划;其他部门、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综合整治工作经费按照鲁政办发〔2009〕129号文件要求,统一列入省财政公路投资专项预算;公路用地范围外可视范围内的环境综合整治由各县区政府负责筹资解决。

(三)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公路综合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整治重点。发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参与公路综合整治工作,提高群众的环境意识、文明意识,形成支持和积极参与公路综合整治活动的良好氛围。要把宣传发动作为推动活动深入开展的重要手段,注重培育典型、选树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要切实做好沿线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维护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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