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侨务工作科学发展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政府文号:日政发〔2013〕6号
颁布日期:2013-03-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侨务工作科学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2011—2015年)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2〕48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促进我市侨务工作科学发展,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严格遵循国家侨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基本原则,以服务海洋特色新兴城市建设为主线,以涵养资源、凝侨聚力为着力点,健全为侨服务工作机制,搭建经济文化交流平台,培养素质过硬的侨务干部队伍,做一流工作、创一流业绩,突出日照特色、形成日照品牌,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二)总体要求。侨务工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创新思路,在更广领域、更高层面、更深层次发挥积极作用。要在继续大力引进资金、智力的同时,更好地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要在继续重视利用侨务资源的同时,更加重视涵养侨务资源、增强为侨服务能力;要在继续发挥政府侨务部门作用的同时,更加注重发挥其他涉侨单位优势,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侨务工作的新局面;要在继续真抓实干、多办实事的同时,更加注重研究制定侨务政策,完善政策体系;要在继续学习、借鉴和总结先进经验的同时,更加努力开拓创新,形成具有日照特色的侨务工作新亮点。

二、努力发展我市海外友好力量

(一)着力做好新华侨华人、华裔新生代工作。加强与新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及其社团的联系,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合作。有计划、有重点地邀请100位重要华商、重要侨领的接班人来日照访问,促进交流合作关系的延续。通过举办华裔中青年杰出人士日照行及海外华裔青少年夏(冬)令营活动,凝聚一批中青年杰出侨领和侨社新秀,推动侨务工作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重点国家和地区的侨务工作。继续深化日韩等日照籍侨胞聚集地区的工作,发挥地缘、亲情优势,以侨引侨,以侨引外,拓展交流合作渠道;继续加强欧美、东南亚等地区的侨务工作,利用华侨华人资金、智力优势,推动与该地区经济、科技等方面的合作。与重点国家和地区的50个华侨华人重要社团、500名以上华侨华人重点人士建立密切联系。掌握日照籍华侨华人流动发展趋势,做好重点人士工作,积极促进丁肇中科技馆建设。

三、着力推动侨务资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大力引进华侨华人高层次人才。根据我市高新技术发展需要,搞好海外人才专项调查,深入掌握海外人才资源状况,适时发布人才供求信息。加强与海外华侨华人专业社团的合作,在北美、欧洲、日韩等世界人才高地设立日照市引进海外人才“联络处”或“工作站”,发挥好他们在招才引智工作中的组织、推介、引荐等作用,并对工作成绩显著的给予适当奖励。有计划地在海外举办人才招聘洽谈会,全市引进5个以上海外创新创业团队和30位以上高层次人才。适时举办华侨华人高新技术成果交流、海外华侨华人高层次人才日照行等形式多样的专业性引智活动。整合日照高新区“山东省华侨华人创业园”资源,为华侨华人来日照创业提供优质服务和更宽广的平台。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招商引资活动。根据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总体要求,引导侨资投向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促进中韩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威亚发动机、森博浆纸、山东五征等大项目建设,做好跟踪服务。密切与全球华商500强为主的海外华商财团、跨国公司及其中国总部的联系,通过登门拜访、宣传推介、重点推动,促成他们来日照考察投资。积极参与“世界华商大会”、“华创会”、“华商企业科技创新合作交流会”、“华商博士投资创业合作交流周”等涉侨经贸活动。

(三)主动服务我市“走出去”战略。利用华侨华人语言通、信息灵、渠道多的优势,帮助市内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邀请市内相关企业参加在国内、省内举办的重要涉侨活动,使他们与海外华商建立广泛联系,为“走出去”创造条件。组织相关企业到海外考察,举办“侨商海外合作项目对接会”,帮助企业寻找投资商机,开拓国际市场。与30个海外重要商会建立协作关系,设立为企业海外投资经营服务的平台。以东南亚国家为重点,邀请华商企业来日照推介合作项目,发布投资信息,开展洽谈合作。

(四)优化在日照华侨华人发展环境。健全侨资企业信息库,完善侨资企业联系点制度,关注在日照侨资企业发展现状,切实保护侨商投资合法权益。通过定期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求意见,了解诉求,及时为侨资企业排忧解难。推动各级侨商会建设,支持其开展活动、发挥作用。高度关注华侨华人专业人士来日照创业遇到的实际问题,在出入境、居留、子女入托入学、就医等方面提供方便、搞好服务。

四、扩大涉侨文化交流合作

(一)发挥侨务对外宣传渠道的独特优势。积极推动与海外华文媒体的联系交流,主动策划主题,每年邀请他们来日照考察采访,鼓励其报道日照经济社会建设成就与投资环境,不断扩大与重点国家和地区主要华文报刊的合作,与海外50家华文媒体建立合作关系,使侨务外宣工作适应全市对外开放要求。

(二)促进日照地方特色文化的对外传播。主动适应华人社会对中华传统文化的需求,积极推广与海外华人文化机构的合作,充分利用我市源远流长的历史文化资源,打造具有影响力的日照侨务对外文化交流品牌,在海外举办富有日照地方特色的文艺演出、文化展览、美食厨艺等系列展演活动,全方位扩大日照地方特色文化在海外华人社会的影响力。

五、维护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

(一)加强侨务法制建设。以“六五”普法为契机,继续扩大侨法的学习宣传,在全市范围设立侨法宣传角,推动侨法“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侨户”。有条件的区县组建涉侨法律服务团(组),为广大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积极支持侨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配合人大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做好侨务信访工作,及时协调处理涉侨纠纷。

(二)保障和改善侨界民生。以“关爱工程”为抓手,做好散居归侨侨眷扶贫救助工作,将困难归侨侨眷纳入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和扶贫规划。开展归侨侨眷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协助他们发展生产、脱贫致富。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坚持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归侨侨眷制度,定期到重点侨乡送医送药。落实好“三侨”(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照顾政策。发挥好“侨爱工程—万侨助万村”项目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切实做好侨胞捐赠项目的监管和后续服务,维护捐赠人合法权益,扩大“侨爱工程”的社会效应。

(三)扎实做好社区侨务工作。创新基层侨务工作机制,加强对社区侨务工作的指导,依托社区服务网络,把为侨服务落实到基层,形成“社区为侨服务好、侨为社区做贡献”的良好氛围。坚持信息互动、服务到位的工作制度,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为侨服务活动。扎实推进侨务工作明星社区的创建,创建省级以上侨务工作明星社区、示范单位10个,搞好侨乡文化建设,推动侨乡地区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培育侨乡文化建设示范项目。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把侨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政府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重视侨务工作,认真贯彻党和国家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切实加强对侨务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侨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表彰和安排侨界人士担任(荣誉)职务,要事先听取上一级侨务办公室和我有关驻外使(领)馆的意见。

(二)为侨务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各级政府要根据本地区侨务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充实和加强侨务工作力量。要根据新时期侨务工作任务需要,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并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要重视侨务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升侨务干部的素质和工作水平。

(三)加强统筹协调。侨务工作涉及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外事等诸多领域,要建立侨务工作协调机制。各级行政执法机构在处理重大涉侨事件中要听取侨务部门意见。各级教育、公安、民政、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等部门要关心在日照工作和生活的侨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支持归侨侨眷参政议政,帮助困难归侨侨眷改善生活条件。各级外事、对台部门要发挥自身职能优势,积极支持侨务部门开展国外侨务工作和侨务对台工作。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对侨务工作的宣传,不断提高全社会对侨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级政府侨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四侨”联系制度,主动加强与各涉侨部门(单位)的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推动全市侨务工作更好发展。

日照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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