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潍坊市县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有关事宜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潍政办字〔2015〕114号
颁布日期:2015-10-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潍坊市县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有关事宜的通知

潍政办字〔2015〕1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省政府《关于山东省市县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有关事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98号)要求,市政府审改办组织编制了《潍坊市县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以下简称《通用目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通用目录》共纳入行政许可事项273项,其中,县级实施99项,市县共有174项。另有国务院部门和省级规范性文件设定的非行政许可事项4项。各县市区要根据《通用目录》,结合本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际,尽快确定县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征求市政府审改办意见后,按规定程序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各县市区要按照《潍坊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规定,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但不得随意整合、拆分目录中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违法取消调整目录中的行政审批事项。

《通用目录》由市政府审改办发至各县市区政府审改办。市属开发区审批事项目录调整工作,参照执行。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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