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城管局关于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4-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城管局关于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烟政办发〔2014〕25号

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东部新区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城管局《关于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1日

关于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市城管局

为建立健全与现代化城市发展相适应的城市管理体系,进一步优化城市发展环境,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生态文明城市、美丽烟台建设为主线,以建设和谐城管、打造宜居城市为主要内容,认真研究现代化城市管理特点,借助数字化管理平台和现代信息技术,创新管理体制机制,科学划分职责标准,努力建立数字化、标准化、常态化、全覆盖的城市精细化管理体系,保持对城市管理问题“零容忍”态势,创建“职责清晰、标准明确、管理精细、反应迅速、文明和谐”的城市精细化管理新模式。

二、基本原则

(一)建管并重,突出管理。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重新定位,注重管理的统领作用,科学把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关系,通过精细化管理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更好地适应现代化城市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二)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不断深化“大城管”理念,突出区级主体地位。市城管局要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和指导职能,做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构建“条块结合、属地为主,行业指导、协调互动”的城市管理新格局。

(三)管理常态,机制长效。变突击整治为常态管理,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变满足技术指标评价为提高公众满意度和幸福指数。以首善的标准进行城市管理,层层健全和落实管理责任,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形成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四)反应快速,处置精准。加强巡查队伍和专业处置队伍建设,坚持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处置问题,保证各类问题在最短的时间内圆满解决。

(五)坚持标准,科学创新。加强对新形势下城市管理特点的研究,运用科学化、信息化、智能化手段管理城市,坚持标准量化、措施细化、流程优化,大胆创新体制机制,不断提升管理效能。

(六)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处理好服务、管理与执法的关系,把以人为本、和谐城管融入到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在全社会形成理解、支持、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动员部署,细化职责标准。重点抓好组织领导和机构设置,各区和相关部门、单位要分别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全面部署,培训好一线职工,抓好制度建设和标准制定,保证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有力、制度健全、职责清晰、标准明确,每项工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确保精细化管理工作快速启动、深入展开。

(二)开展集中整治,迅速提升质量。对照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标准要求,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全面整治行动,逐个领域排查,逐个项目整改,逐条道路整治,逐个问题解决,不留任何空白和盲区。整治结束后,立即转入精细化管理,做到整治一项、巩固一项,整治一片、巩固一片。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不仅要着力解决当前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顽疾和问题,还要努力打造精品亮点工程。每个单位均要准备2—3个样板,以点带面,全面提升整体城市管理质量。适时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会,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评比。

(三)强化精细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好建章立制、集中整治等工作的同时,着力解决当前城市管理水平不高、管理不细、作业不精等现象,切实按照日常管理细、发现问题准、整改落实快、质量标准高的要求,精心打造“洁绿亮美”城市环境,建立健全与现代化城市发展相适应的城市精细化管理长效机制。

四、任务目标

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要着重抓好15大类重点工作,主要内容和目标如下:

(一)城管执法。

1.执法要求。查处案件执法人员必须2人以上(含),并按规定穿着制服;查处案件时执法人员必须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执法过程中应当坚持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和依法执法;暂扣行政相对人物品时,必须依法开具法律文书。

2.重点区域。主要包括主次干道的严管区域、重要的旅游观光道路、政府驻地和大型商场及医院、学校周边等区域,实行“八无”管理标准,即:无占道摊点、无店外经营、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扯乱挂、无乱贴乱画、无私设广告牌匾、无市场外溢。

3.其它区域。重点区域以外的区域,本着“合理布局、疏堵结合、方便市民、整洁有序”原则,实行规范管理。便民摊点、各类亭棚、店外展示、临时摊点、临街农贸市场等有严格规范的管理措施。

4.重点项目。废品回收点要远离重点区域和居民区,禁止乱摆乱放并进行必要的遮挡;洗车场要以室内经营为主,严禁占用城市道路,要有排水设施,严禁污水外溢;严禁擅自室外炭火烧烤。

(二)环境卫生。

1.道路保洁。保洁质量达到“六无六净”标准,即无垃圾、无杂物、无泥沙、无积水、无污迹、无宠物粪便;路面干净、绿地干净、树穴干净、边角干净、雨污水井干净、环卫设施干净、交通隔离栏和信号杆以及路灯杆干净。

2.垃圾清运。垃圾清运车辆洁净、无污物,密闭运输,无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垃圾装运文明作业,及时清理场地,车走地净。垃圾收集容器箱体洁净、无满溢、无残缺破损、无污水滴漏。定时消毒,周边无明显异味。

3.公厕管理。公厕全年开放,时间每天不少于16小时。公厕设施设备完好,保洁达到“六净六无”标准,即:门窗净、地面净、便器净、墙壁净、隔板净、周围环境净,无杂物、无污渍、无臭味、无乱涂乱写、无灰尘、无积水。

(三)园林绿化。

1.绿地管理。养护精细,生长茂盛,无裸露黄土,不露底土,无杂草、无枯死;草坪、绿篱、模纹等修剪及时,造型优美,高度合理(草坪4—6㎝);草花布置密度适宜、效果好,无缺株倒伏、无枯枝残花。乔灌木树冠完整、茂盛,不黄叶、不焦叶;无违章占绿等违法行为,防范措施到位。

2.行道树。行道树保存率不低于95%,有群体效果,品种一致,规格相对统一,补植树木品种一致,规格与原有树木不应有大差别;行道树上无乱吊乱挂等现象。

3.设施维护。绿地各类附属设施完好率98%以上,无安全隐患。指示牌等完好清洁,地面无破损、无积水、无淤泥;园林小品及亭、廊等建筑修缮及时,维护良好;供水、供电、排水、喷灌、照明等管网设施维护良好。

4.绿化施工。文明施工,围挡设置规范,材料堆放有序,工完场清,各类施工作业应避开车流高峰时段。

5.公园广场。工作人员文明服务、行为规范;商店、摊点等管理规范,措施到位;游乐、游览设施安全可靠;园内建筑保护完好,古树名木挂牌、建档管理,有保护复壮措施,符合《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要求。

6.卫生保洁。绿地内无垃圾杂物和卫生死角,无枯枝落叶,设施整洁,无乱涂乱画;树干无悬挂物及藤类植物;水体整洁卫生,无漂浮物和杂生植物。

7.病虫害防治。提倡综合防治,以防为主,病虫害危害控制在不影响观赏效果的范围之内。行道树冬季前应涂白,不耐寒植物要有围挡。

(四)市政设施。

1.道路养护。主干道和重要路段完好率达98.5%以上,次干道达98%以上,支路和街巷达95%以上,人行道达98%以上,道路附属设施达90%以上。

2.破路修复。道路挖掘手续办理及时率100%,核准正确率100%,丈量准确率100%;破路修复及时率100%。

3.城市井盖。井盖安装与道路平顺相接,无缺失、无沉陷,美观、协调;井盖等设施丢失、破损或者移位时,应当立即设立警示标志,2—4小时内补装、更换或者正位。

4.天桥隧道。主体完好,正常通行;装饰装修完好,无破损、脱落等现象;卫生保洁及时,无垃圾、无杂物;照明系统完好率达100%;各类安全隐患排除及时率达100%。

5.路灯养护。路灯平均亮灯率达95%以上,其中主干道和重要路段达98%以上,次干道达96%以上,街巷达90%以上,设施完好率达98%以上;路灯启闭及时率达100%。路灯杆野广告清除率主干道达98%以上,其它路段达90%以上。

6.沙滩浴场。沙滩平整、整洁,设施完好,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无人为责任事故。

7.公共自行车。公共自行车站点设施完好、清洁无污渍,广告画面无破损、无陈旧;公共自行车数量调运及时准确,公共自行车好车率保持95%以上。

8.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保证安全,围挡设置规范,材料堆放有序,工完场清,各类施工作业应避开车流高峰时段。

(五)城市排水。

1.设施维修。责任内污水外溢和设施丢损的及时发现率95%以上,及时处结率100%;责任外污水外溢和设施丢损按期处结率95%以上。设施完好率达93%以上,养护维修及时率要达100%,责任内污水外溢零投诉。各类问题抢修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2.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保证安全,围挡设置规范,材料堆放有序,工完场清,各类施工作业应避开车流高峰时段。

3.污水处理。全年实际运行天数达到356天,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100%,设备完好率95%以上,出水水质达标率95%以上。

(六)公共广场。

1.卫生保洁。广场地面和景观水池、果皮箱、雕塑、小品、座椅等各类附属设施卫生清洁,无垃圾、无污物。

2.广场设施。广场路面及各类基础设施完好率达98%;喷泉、彩灯、音响设备等设施完好并按时开放;配电、制冷(暖)、消防等设施及时检修,保证安全无事故。

3.广场秩序。保安人员配备合理,全员上岗,管理到位;广场内公共安全、治安秩序、设施看护、商业服务等规范到位,无不文明行为。

4.停车场管理。停车场使用功能正常,各类标识、标线完好、清晰,车辆停放有序,无乱改乱建、乱堆乱放及其它破坏环境卫生行为。

(七)环境艺术。

1.广告牌匾。各类广告牌匾设置符合规范要求。对陈旧毁损、色彩剥蚀影响市容的,及时整修、清洗或者更换;对有安全隐患的,应当加固或者拆除。户外广告设施空置的,应当临时设置公益性广告。

2.景观灯。日常亮灯率达90%以上,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期间亮灯率达95%以上,灯光变色、完好率达95%以上。景观灯按时启闭,准确率100%。广告牌匾亮化、霓虹灯等管理到位,完好率达95%以上。

3.城市雕塑。城市雕塑布局合理、设计精美、制作精良,雕塑完好率100%,无破损、无污渍。

4.路名牌。市区主次干道、街巷路名牌设置率、准确率均达100%,完好率达100%,无破损、无污渍。

(八)数字化城管。

1.信息案件。网格管理责任到人,巡查数据传输时间和频度合理,保证上传各类数据准确,核查(实)回复率达98%以上;案件受理严格按照《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立案、处置、结案规范的通知》(烟政办发〔2011〕105号)进行;“12319”服务热线受理投诉的时间、地点、事件记录简明、清晰、准确、无误差,转办率达98%以上。

2.人大政协提案办理。市区两级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应按期办理,办结率达100%。

3.信访事项及网络诉求。严格执行《信访条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受理、处置、回复等工作。

(九)城市供热。

1.供热服务。按时供暖,保证供暖温度达标。向社会公布维修、抢险和供热服务电话,供热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直径300mm以下管道故障8小时内修复,直径300mm以上管道故障20小时内修复。

2.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保证安全,围挡设置规范,材料堆放有序,工完场清,各类施工作业应避开车流高峰时段。

(十)燃气管理。强化行业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对燃气工程质量和燃气安全的监督检查,从源头上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每年开展安全检查不少于6次,元旦、国庆、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做好有针对性的重点检查工作。

(十一)城市节水。编制年度用水计划,按季下达到供水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和用水单位。加强监督和考核,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水质监督工作。

(十二)城市供水。

1.水质安全。年度水质综合合格率达95%以上。每天1次简分析,每季度1次全分析;对地表水、水厂水浊度和余氯指标实施24小时自动在线设备监测;对水源及供水系统水质实行24小时监控;对管网供水水质进行日常抽样监测。

2.管网设施。管网及设施修漏及时率达98%以上。直径300mm以下管道故障24小时内恢复供水,直径1000mm以上管道故障48小时内恢复供水。

3.优质服务。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建立统一的呼叫中心平台,实现受理、报修、咨询、设诉、查询及回访一站式服务与管理。

4.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保证安全,围挡设置规范,材料堆放有序,工完场清,各类施工作业应避开车流高峰时段。

(十三)窗口服务。

1.服务质量。实行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制度,杜绝“两头跑”、“两头办”现象。严格执行行政审批(服务)“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AB角制”等制度,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2.服务时限。在法定时限内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所有办理事项均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对特殊事项、特殊情况,不受8小时工作制和节假日限制,实行特事特办、延时服务和特约服务。

3.政务公开。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承诺时限、申报材料、收费依据和标准等内容,印制成“办事指南”免费发放给申请人,相关内容在有关网站上公开。通过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办理的事项,要将有关信息及时录入系统,保证申请人及时查阅办理进程和结果。

(十四)城市防汛。

1.准备工作。按照市里有关防汛要求分别制定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成立指挥机构,建立专业防汛抢险队伍,做好物资储备,加强危险部位安全检查,设立警示标杆,配备必要的救生设备。

2.工作标准。遇中雨(含)以上降雨,立即启动防汛应急预案,抢险人员在半小时内全部到达指定位置开展防汛抢险作业。保证市区交通正常,市政公用设施正常运转,防汛设施安全,无人员伤亡,将损失降到最低。

(十五)清雪防滑。

1.准备工作。制定清雪防滑应急预案,成立清雪防滑指挥机构,建立专业清雪防滑队伍,备足设备和物资。

2.责任分工。市城管局负责芝罘区范围内21条主要道路和文化中心广场、滨海广场、火车站广场的清雪防滑工作;其它道路和区域由各区按属地管理分别负责。

3.工作标准。白天降雪随降随清,夜间降雪翌日清晨7时前完成清雪防滑工作。严格控制融雪剂的撒布数量和范围,不得将混合融雪剂的积雪堆积到绿化带内。机械推雪要采用专用胶皮推雪铲,不得在人行道板上进行机械作业,雪停后要及时组织清运。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高效管理体制。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由市城管局牵头组织实施,具体负责城市精细化管理的组织、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每月组织召开1次工作例会,总结通报管理情况,根据季节、节日或重大活动等不同时期特点,明确下阶段工作重点,提出工作要求。不定期编发工作简报,发现问题及时督办。各区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组织实施,严格落实相关部门管理责任,切实抓好辖区内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强大工作合力。进一步明确市区两级城市管理职责,抓紧排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市级与区级、单位与单位之间范围不清、责任不明等问题,切实将城市管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在明确责任分工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共同巡查、联合执法、案件移交、资料共享、互为见证等城市管理协同机制,形成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强大合力。

(三)强化督导检查,完善目标考核体系。制定科学完善的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坚持每月对各区进行检查考核,根据考核情况落实奖惩措施,具体办法由市城管局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制定。市数字化监督中心要进一步扩大监督范围,确定科学全面的监督考核内容,每月进行检查考核。由市城管局牵头成立城管执法、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艺术5个专门督导组,对相关工作进行日常督导考核,建立全覆盖、无缝隙,多层级、多途径的督导检查网络。

(四)搞好宣传引导,形成广泛参与氛围。大力弘扬“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理念,引导广大市民增强文明意识,提高自身素质,遵守市民行为规范和社会公德。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以开辟城市管理专栏、专题、热线等形式,积极宣传城市管理的重要举措,反映城市管理有益成果和先进典型。加强与市民之间的沟通和互动,广泛收集公众意见,引导、激发广大市民自觉爱护家园、美化环境的主人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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