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城管局关于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城管局关于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延政办发〔2012〕59号 |
|---|---|
| 颁布日期:2012-05-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城管局关于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延政办发〔2012〕5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城管局关于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延安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是应用现代技术手段建立统一的城市管理基础信息平台,是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实现精确高效、协同管理的新型城市管理模式。为提升我市城市管理现代化水平,根据住建部关于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是提高城市现代化水平的客观需要,也是在城市管理领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推广应用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可以实现城市管理由滞后向实时、由粗放到精细、由低效到高效、由被动向主动的转变,是一项长效的城市管理机制。通过数字化城管新模式的应用,可以大大的降低管理成本,方便人民群众,促进城市管理现代化。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广应用数字化城市管理的重要意义,从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入手,有效整合和充分运用城市信息资源,推进数字化管理模式,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改善服务质量,加快“圣地延安、生态延安、幸福延安”的建设步伐。
二、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增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出发,围绕科学化管理、精细化作业、人性化服务的城市管理要求,强化现代信息技术的支撑,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理顺城市管理部门职责,整合各类城市管理资源。建立政府监督指挥,部门协调运作,市民广泛参与,各有关方面各司其职、各尽其能、相互配合的城市管理新格局,努力实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城市的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效率。
(二)工作目标
2012年2月底,完成市区数字化城管一期工作。覆盖市区36.8平方公里。根据城市规划面积和延安新区开发建设的范围,2015年实施建设数字化城管二期。2012年底,黄陵、吴起、志丹、安塞、甘泉、子长县城要完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力争于2013年底建成并试行。其余六县到十二五末实现数字化城市管理。
(三)基本原则
统一标准:按照住建部的行业标准,采用“万米单位网格管理法”和“城市部件管理法”相结合方式,综合运用GPS等各种信息技术,统一信息系统建设、单元网格划分与编码、城市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编码、地理编码制定,提高系统的兼容性、开放性、安全性。
全面协同:城市管理面广量大,实现城市管理中问题的发现和处置的高效、敏捷,必须强化统筹协调、各方协作的工作机制和管理与技术创新相匹配的互动机制,优化城市管理流程,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的运转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优质的公共服务。
科学评价:数字城管信息系统将对城市管理涉及的市属和宝塔区政府的27个部门80余个单位,(包括宝塔区五个乡镇、三个街道办、21个社区)进行科学评价。建立起城市综合管理绩效科学考核机制,依据系统自动处置完成效率指标,对各责任单位的履职情况作出准确、客观和全面的考核评价,减少对责任单位履职能力评判的随意性和人为因素,实现城市管理绩效评价考核的科学性。将这一体系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区、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之中(占10分),为考核部门工作提供重要的依据。
信息共享:结合我市实际,突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科学性、实用性,注重创新、注重实效,降低运行成本,提高管理效益。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要与城市其它监管系统相互衔接,实现技术数据共享、信息共享、相互移植,系统预留接口,方便升级换代。
三、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建立“两个轴心”组织架构
成立延安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将原延安市城管热线服务中心变更为延安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实行“一个平台、两个轴心”的管理体制,在同一“数字城管”平台内分设监督中心和指挥中心两个轴心,按照“统一受理、按责处置”的运行模式,实现监管分离。监督中心为发现问题和综合评价系统,指挥中心为派遣任务和处理问题系统,利用数字城管搭建的专线进行分办。
(二)认真做好基础信息采集和管理工作
数字化城管信息系统建设要依照住建部颁布的有关标准规范,建立完善数字化城市管理数据库。在积极整合城市各类信息资源基础上,扎实做好前期基础工作,认真采集、分析、整理单元网格、城市管理部件、空间地理、地理编码、系统运用等方面的数据,满足数字城管信息系统的运行需要。
(三)科学制定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工作流程
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工作流程,包括七个环节:即信息收集、案卷建立、任务派遣、任务处理、处理信息反馈、核实结案和综合评价。具体程序是:监督信息员负责在责任网格内实行不间断巡视,当发现问题后立即用“城管通”发送语音或图文信息向监督中心报告情况(监督中心还可以通过12319热线、公众投诉等途径获得信息),监督中心得到信息后,进行甄别、立案,传送到指挥中心;指挥中心根据问题归属,按照“先直管、后主管”的原则立即派遣相关专业部门和宝塔区有关单位进行处理;专业部门和区政府处理完毕后,向市监督中心、指挥中心同时报告处理结果;市监督中心派监督员进行现场核查,并获取核查结果,办结的整个工作流程结束。未办结的反馈给市指挥中心继续协调办理,直至办结。处理结果作为考核评价的基础数据。
(四)提高发现问题和处置问题的能力
充分发挥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工作性能,加强监督员、信息员队伍建设。公开招聘话务员,合理配置监督员装备,强化操作培训与实践指导,尽快掌握数字化城管技术、标准、规范和工作方法,全面提高业务素质,增强发现问题,处置问题的能力,推动数字化城市管理从定时管理向全天候管理拓展,从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拓展,确保城市运行中的问题能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解决,并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四、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内容
按照住建部《数字化城管建设导则》的要求,建设包括监管数据无线采集、监督中心受理、协同工作、地理编码、监督指挥、综合评价、应用维护、基础数据资源管理、数据交换等9个基础子系统。结合我市实际需求,开发应用拓展若干子系统建设。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支撑平台建设。硬件方面包括服务器、网络、安全、存储等基础设施;软件方面包括地理信息平台、数据库平台、安全备份等。
——基础数据库建设。包括基础地形图数据、地理编码数据、部(事)件数据等专业数据建设。
——数字化城市管理应用平台系统建设。完成九个标准子系统和十二个拓展子系统建设,全面实现数字化城市管理业务应用。
——场地建设。包括机房及监督指挥大厅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延安市数字化城管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任组长,主管副秘书长、市城管局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一把手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局主管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延安市城管热线服务中心主任担任,负责数字化城管建设日常事务。各相关部门和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由一把手负总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完成领导小组下派的工作任务,充分落实部门领导责任,确保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加强资金保障。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是动态的,业务管理随着城市发展不断拓展,投资数额较大,市财政要按照“注重实效,适度超前”的原则进行统筹安排。将后期运行维护费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三)加强协作配合。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技术性强,牵涉面广,关联度大,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宝塔区要加强对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的研究,建立情况通报及协调会议制度,及时沟通工作情况,加强工作协作配合,并逐步将市长热线、政风热线,应急指挥及12319城管热线纳入到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当中,努力把城市管理的日常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让城市管理的工作成效接受社会评判,实现执法、监督与群众参与的良性互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人员培训。专业部门操作员、监督员、话务员的业务素质,是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后期应用的根本保障。延安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要加大对各类专业人员的培训,要将培训学习、提升业务素质形成长效机制,贯穿于工作始终,以此保证系统运行畅通、高效。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