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州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结果的决定

颁布单位: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文号:阿府发〔2016〕2号
颁布日期:2016-01-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州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结果的决定

阿府发〔2016〕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卧龙特别行政区,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结果的决定》(川府发〔2014〕79号)要求,我州组织对州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经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和十一届州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3项,将4项非行政权力审批事项转变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

各县、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实施变相审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不得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实施审批。要严格规范审批行为,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其余行政权力事项应当严格按国家安排做好相应调整。

附件:1.阿坝州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

2.阿坝州人民政府决定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目录

http://www.abazhou.gov.cn/dzgwzj/zfwj/aff/201601/t20160115_1114815.html

阿坝州人民政府

2016年1月15日

延伸阅读

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定西地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若干政策规定》等7件涉及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定西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监督规定

定西市行政机关联合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