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四川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0-12-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四川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实施意见

阿府函〔2010〕257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卧龙管理局:

为全面贯彻实施《四川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川府发〔2010〕3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现就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

州、县政府承担着全面管理本地区社会经济事务的重要职责,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执行者。加强州县政府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做好新时期行政复议工作,是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实施方案》的颁布,体现了省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心和对行政复议工作的高度重视,针对性强,要求明确,是今后较长时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清贯彻实施《实施方案》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落实《实施方案》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抓好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学习宣传,全面准确把握《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学习和宣传好《实施方案》是贯彻落实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各县人民政府特别是州、县政府法制机构要及时组织开展对《实施方案》的学习,全面掌握和准确理解其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要求和验收标准等内容,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同时,要制定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宣传工作方案,搭建宣传平台,畅通宣传渠道,广泛宣传。通过宣传,为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明确目标,严格落实《实施方案》各项要求

(一)采取措施,切实抓好队伍规范化建设(完成时间:2011年1月1日-5月31日)。

行政复议工作队伍建设是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前提与关键。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队伍建设:一是成立专门的行政复议办案科室。行政复议机关要设立专职办案的行政复议科室,把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有较高法律素养和行政协调能力的干部充实到行政复议工作领导岗位,通过选调优秀人员充实行政复议工作队伍,确保行政复议工作机构和人员的配备与日益繁重的行政复议工作任务相适应,保证行政复议机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人员不少于2人;二是建立专业化的行政复议办案人员管理模式。一方面,要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资格管理,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管理制度,确保所有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的人员具备与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相适应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另一方面,要通过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对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开展各种培训教育,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理论和业务能力,使他们既有宏观视野,善于从大局出发,又有专业眼光,善于把握细节,不断提高协调和处理复杂行政复议案件的能力,实现行政复议工作队伍专业化与规范化。

(二)加大投入,努力搞好装备规范化建设(完成时间2011年3月1日-10月31日)。

行政复议装备建设是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基础和保障。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有关部门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机构装备规范化建设。一是要提供足额的行政复议专项经费。行政复议机关要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的要求为行政复议工作的有效开展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将行政复议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行政复议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设置独立的行政复议办案场所。从根本上解决行政复议工作机构无独立办公用房的问题,为行政复议工作机构提供包括行政复议接待室、行政复议审理室、行政复议档案室在内的独立的行政复议办案工作场所。三是要配备必要的行政复议办案设施设备。要为行政复议工作机构配备必要的办案交通工具和行政复议专用电脑、打印机、摄(录)像机等必要的办案设施设备,确保行政复议工作得以正常开展。

(三)健全制度,认真做好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完成时间2011年4月1日-10月31日)。

各县各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工作原则和要求,加强行政复议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一是建立健全行政复议立案制度、案件审理制度、证据制度、听证制度、简易程序办理制度、调解制度、集体讨论制度、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制度、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制度、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制度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完善行政复议制度体系。同时,要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通过不断完善立案受理制度、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强化行政复议决定后续监管、完善行政复议卷宗管理等措施,努力提高办案质量,有效树立行政复议制度公信力。二是切实加强行政复议职能履行规范化建设,做好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规范化、行政复议首问责任制度规范化、行政复议受理制度规范化、案件审查制度规范化、办案时限规范化、法律文书规范化、送达文书规范化、案卷归档规范化、复议决定履行规范化、重大行政复议决定报备规范化、报备材料规范化、行政复议意见或建议工作规范化、统计报表报送规范化、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规范化、行政复议指导和监督工作规范化等15个方面的建设工作,确保行政复议“公正、公开、及时、便民”原则的有效落实,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强化监督,认真搞好绩效评估工作(完成时间:2011年11月1日-12月10日)。

为促进全州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一是要将行政复议职能履行规范化、行政复议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规范化、行政复议专职人员配备规范化、专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规范化、行政复议制度建设规范化、行政复议经费保障规范化、行政复议办案场所规范化为主要内容的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纳入绩效评估体系,把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要制定计划,完成预定目标。阿坝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于2011年1月启动,2011年11月底基本完成。各县人民政府和州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分项制定实施进度、完成时间和具体措施,落实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各项要求。三是要加强指导督促,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强化责任追究。州人民政府及其法制机构要加强经常性的检查指导与督促工作,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要于2011年12月10日前将落实情况向州人民政府进行专题报告,州人民政府将于2012年3月—5月组织对全州各县人民政府落实《实施方案》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采取措施,有效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全面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首长,是本机关行政复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行政复议工作的汇报,解决行政复议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落实行政复议办案经费、办案场所、办案设备和办案用车等。要按照《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配备、充实、调剂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确保行政复议案件的办案人数不得少于2人。

(二)加强制度建设。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根据《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制度体系。

(三)加强业务培训和交流。要有针对性地强化对行政复议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理论和业务能力。同时,要注意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强地区、部门间的工作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

(四)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州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要通过组织《行政复议法》执法检查、行政复议案卷评查、编印行政复议案例和制定工作指导意见等方式,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确保我州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全面落实。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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